此信息是專為於西元2010年1月30日安息日寫出下列感慨的弟兄/姊妹而準備。為此, 我已經醞釀了兩個七日。 “在我們這裡,信保羅書信的人一般都會在星期日去教堂禮拜,他們的活動內容大多是講保羅書信,作神跡的見證,唱讚美神的詩歌,很少講神的話。恕我冒昧,想了解一下弟兄那裡的情況,分享一下你們聚會的經驗。弟兄那裡的教堂是這樣嗎?你對他們這種唱詩讚美神的做法怎樣看?你身邊認識真理(能識別稗子只聽神的話)的姊妹弟兄多嗎?我們到底應該怎樣去讚美神?” 顯然,上面說的是“靈恩派”的情形。把“作神跡的見證”一拿掉,就是其餘“基督教”堂的景況了。她們的共同特點是,“一般都會在星期日去教堂禮拜”。而早期耶穌的門徒和猶太人一樣,都是在安息日在會堂集會的。“因為從古以來,摩西的書在各城有人傳講,每逢安息日,在會堂里誦讀。”(徒15:21) 是否尊安息日為聖日,是否在安息日聚會,是識別“稗子”教會的一個最顯然的記號,因為在違反其它誡命可以是暗中進行的,但在犯第四誡上,是公然的,人人可見的。凡麥子教會,都必在安息日聚會學習耶和華的律法(徒15:21),分享耶穌基督的見證,不以操作為樂(賽58:13),而以耶和華為樂(賽58:14)。公然冒犯安息日,是羅馬化基督教侍奉凱撒,順服凱撒,“折磨至高者的聖民……改變節期和律法”(但7:25),不侍奉耶和華,遺棄耶和華律法,違背神誡命的一個重要破口。(賽58:12) 這類教會的頭兒,是什麼樣的人?“主耶和華如此說,愚頑的先知有禍了,他們隨從自己的心意,卻一無所見。以色列阿,你的先知好像荒場中的狐狸,沒有上去堵擋破口,也沒有為以色列家重修牆垣,使他們當耶和華的日子在陣上站立得住。”(結13:3) 儘管守耶和華的節期聖日是神永遠不改變的誡命(見利未記第23章),“人對我說,我們往耶和華的殿去,我就歡喜。”(詩122:1) 但如果不聽耶和華的話,不從神的訓誨,在耶和華眼前作惡,一切的祭祀,敬拜,禱告,即使在節期聖日,在他名下的殿宇,也是耶和華所憎惡的。 “你們這所多瑪的官長阿,要聽耶和華的話。你們這蛾摩拉的百姓阿,要側耳聽我們的神的訓誨。耶和華說,你們所獻的許多祭物,與我何益呢。公綿羊的燔祭,和肥畜的脂油,我已經彀了。公牛的血,羊羔的血,公山羊的血,我都不喜悅。你們來朝見我,誰向你們討這些,使你們踐踏我的院宇呢。你們不要再獻虛浮的供物。香品是我所憎惡的。月朔,和安息日,並宣召的大會,也是我所憎惡的。作罪孽,又守嚴肅會,我也不能容忍。你們的月朔,和節期,我心裡恨惡,我都以為麻煩。我擔當,便不耐煩。你們舉手禱告,我必遮眼不看。就是你們多多的祈禱,我也不聽。你們的手都滿了殺人的血。你們要洗濯,自潔。從我眼前除掉你們的惡行。要止住作惡,學習行善。尋求公平,解救受欺壓的,給孤兒伸冤,為寡婦辨屈。耶和華說,你們來,我們彼此辯論。你們的罪雖像朱紅,必變成雪白。雖紅如丹顏,必白如羊毛。你們若甘心聽從,必吃地上的美物。若不聽從,反倒悖逆,必被刀劍吞滅。這是耶和華親口說的。”(賽1:10-20) 為此,耶和華說,“我喜愛良善(或作憐恤),不喜愛祭祀,喜愛認識神,勝於燔祭。”(何6:6) 因此,如果一個教會不在安息日集會學習耶和華的律法,不教導人悔改,不教導人遵行神的誡命,他們的頭兒,就是犬類(啟22:15),是看門兒的犬類。他們看守的門兒,不是新耶路撒冷的門兒,而是巴比倫的門兒。他們是在聖城之外的“犬類,行邪術的,淫亂的,殺人的,拜偶像的,並一切喜好說謊編造虛謊的。”(啟22:15) 他們常以“不可停止聚會”為由,拉人去他們的教會。他們與其是關心人屬靈的生命,倒不如說是關心人的遺傳,而廢棄神的誡命。他們是羅馬化、現代化的假冒為善的法利賽人。對這杆子人,耶穌說, “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正當人前把天國的門關了。自己不進去,正要進去的人,你們也不容他們進去。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侵吞寡婦的家產,假意作很長的禱告,你們要受更重的刑罰)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走遍洋海陸地,勾引一個人入教。既入了教,卻使他作地獄之子,比你們還加倍。”(太23:13-15)“你們律法師有禍了。因為你們把知識的鑰匙奪了去。自己不進去,正要進去的人,你們也阻擋他們。”(路11:52) 有這樣教會的人,心懷“不可停止聚會”的吩咐,以自己的瞎眼看見的作偽證,三番五次,“不厭其煩拉”地拉一位弟兄去他們的教堂。他能“不厭其煩”,是因為這位弟兄一直有阻擋他開口說話的,都很不好意思地給搪塞過去了。 但有一次,這位弟兄對他說, “我憑什麼非得去你們的教堂?” “你憑什麼說我不去教會?” “我就是新耶路撒冷教會的。” “你為什麼不來我的教會?” “如果你們那裡有神,我豈不去了?” “如果一個地方,全是行屍走肉,我怎能會去呢?” “如果你真關心我的聚會,那就來我的教會,或在我家,或在我的辦公室,或在快餐館兒,任何時候都行。但要堅持下去,而不是三兩次。” 如果他真是關心這位弟兄,他就會迎接挑戰,也就會因此得到祝福。但他以在“教會”有服侍的承諾為由,給搪塞過去了。實際上,他的服侍,就是拉人入教,既不關心自己的生命,也不關心他人的死活:只要聚會就行了。 同樣,一個教會要拉我去,她務必聽耶和華的話,悔改,行耶和華指明為善的事: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彌6:8)。如果她如此證明耶和華在她那裡,我必喜樂去。 “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你們改正行動作為,我就使你們在這地方仍然居住。你們不要倚靠虛謊的話,說,這些是耶和華的殿,是耶和華的殿,是耶和華的殿。你們若實在改正行動作為,在人和鄰舍中間誠然施行公平,不欺壓寄居的和孤兒寡婦。在這地方不流無辜人的血,也不隨從別神陷害自己。我就使你們在這地方仍然居住,就是我古時所賜給你們列祖的地,直到永遠。看哪,你們倚靠虛謊無益的話。你們偷盜,殺害,姦淫,起假誓,向巴力燒香,並隨從素不認識的別神,且來到這稱為我名下的殿,在我面前敬拜。又說,我們可以自由了。你們這樣的舉動是要行那些可憎的事嗎。這稱為我名下的殿在你們眼中豈可看為賊窩嗎。我都看見了。這是耶和華說的。”(耶7:3-11) 大衛的詩,表達了我的心聲,也表達了凡是愛耶和華的人的心聲:“有一件事,我曾求耶和華,我仍要尋求。就是一生一世住在耶和華的殿中,瞻仰他的榮美,在他的殿裡求問。”(詩27:4) “看哪,弟兄和睦同居,是何等地善,何等地美。”(詩133:1)然而,“我與那恨惡和睦的人,許久同住。我願和睦。但我發言,他們就要爭戰。”(詩120:6-7) 一個沒有光的地方,一個見不得光的地方,一個一遇到真理就抵擋的地方,一個被真理絆倒卻用謊言絆倒人的地方,一個為惡人稱義,給義人定罪的地方,我怎麼能去呢?熱衷於行義的人豈能與沉溺於作惡的人相交? “不從惡人的計謀,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褻慢人的座位。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他要像一棵樹栽在溪水旁,按時候結果子,葉子也不枯乾。凡他所作的,盡都順利。惡人並不是這樣,乃像糠毗被風吹散。因此當審判的時候,惡人必站立不住,罪人在義人的會中,也是如此。因為耶和華知道義人的道路。惡人的道路,卻必滅亡。”(詩1:1-6) 人為什麼非得去一個人手建的地方聚會呢?如果你不悔改,不行神的誡命,你的祭祀,讚美,和禱告,又有什麼意義呢?耶和華豈在作惡的人當中呢?如果你不行耶和華的旨意,就是他的誡命,你的大奇蹟見證不也是虛謊的嗎? “耶和華如此說,天是我的座位,地是我的腳凳。你們要為我造何等的殿宇。那裡是我安息的地方呢。耶和華說,這一切都是我手所造的,所以就都有了。但我所看顧的就是虛心痛悔因我話而戰兢的人。(虛心原文作貧窮)假冒為善的宰牛好像殺人。獻羊羔好像打折狗項。獻供物好像獻豬血。燒乳香好像稱頌偶像。這等人揀選自己的道路,心裡喜悅行可憎惡的事。我也必揀選迷惑他們的事,使他們所懼怕的臨到他們。因為我呼喚,無人答應。我說話,他們不聽從。反倒行我眼中看為惡的,揀選我所不喜悅的。你們因耶和華言語戰兢的人,當聽他的話。你們的弟兄,就是恨惡你們,因我名趕出你們的,曾說,‘願耶和華得榮耀,使我們得見你們的喜樂。’但蒙羞的究竟是他們。有喧譁的聲音出自城中,有聲音出於殿中,是耶和華向仇敵施行報應的聲音。”(賽66:1-6) 耶穌說,“我已將這些事告訴你們,使你們不至於跌倒。人要把你們趕出會堂。並且時候將到,凡殺你們的,就以為是侍奉神。他們這樣行,是因未曾認識父,也未曾認識我。”(約16:1-3) 因此,“不可停止聚會”,“不可不去教堂”,成了守人遺傳的教會囚禁人靈魂的恫嚇武器,叫人不敢因耶和華的言語而戰兢,也不敢承認耶和華的聖名。誰敢,就禁他的言,封他的嘴,踢他出教堂,殺他的人氣。 不是嗎?“猶太人已經商議定了,若有認耶穌是基督的,要把他趕出會堂。”(約9:22)“官長中卻有好些信他的。只因法利賽人的緣故,就不承認,恐怕被趕出會堂。”(約12:42)對敢於揚耶和華和受膏者名的人,守人遺傳的法利賽人如何行?“他們回答說,你全然生在罪孽中,還要教訓我們嗎。於是把他趕出去了。” 基督教內,用人的遺傳廢棄神誡命的法利賽人,也不如此嗎?他們首先給自己的罪惡昭了雪,稱了義,卻定傳講耶和華訓誨和耶穌教訓之人的罪。他們以撒旦式的控告說,“沒有義人,一個都沒有”,不是為了悔改行義,而是為自己不行義稱義,為要行義的人定罪。“你全然生在罪孽中,還要教訓我們嗎?”“不要講(真理),不要講(真理),以免絆倒人。”當代的法利賽人,比當初的法利賽人文明多了:把你踢出教堂的腳是封你的嘴,禁你的言;用口中的石頭(“你是異端”)來殺你而不留外傷,左右就是把耶和華的訓誨(律法)和耶穌的教訓(見證)趕出教堂。 耶穌吩咐了“不可停止在教堂聚會”了嗎?耶穌說,“無論在那裡,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裡有我在他們中間。”(太18:20)耶穌沒有說是在那個教堂里聚會,他就在中間,而是說無論在那裡,但只要求告他的名,在他名裡面,就是在他裡面聚會,他就在中間。 撒瑪利亞女人問到底在“這山上”還是在“耶路撒冷”拜神。看耶穌是如何回答的。“婦人說,先生,我看出你是先知。我們的祖宗在這山上禮拜。你們倒說,應當禮拜的地方是在耶路撒冷。耶穌說,婦人,你當信我,時候將到,你們拜父,也不在這山上,也不在耶路撒冷。你們所拜的,你們不知道。我們所拜的,我們知道。因為救恩是從猶太人出來的。時候將到,如今就是了,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拜他,因為父要這樣的人拜他。神是個靈所以拜他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他。”(約4:19-24) 這裡的“心靈”本是靈的意思,是天父耶和華的靈。這裡的“誠實”本是真理。因為談論的是在什麼地方拜神,耶穌就說,必須在聖靈和真理中拜神,也就是在父神耶和華,兒子耶穌基督里拜神。 耶穌說,天父的道就是真理(約17:17)。耶穌說,他就是真理(約14:6)。耶穌說,他所講的道就是靈(約6:63)。耶穌說,聖靈是真理的聖靈(約14:17),是賜給順從真理遵守他命令的人的(約14:15-16)。耶穌說,人若信他就當行他所行的,無論為什麼求告他的名,就得以成就。(約14:11-14) 因為耶和華的訓誨(律法)就是天父的道,就是真理,不遵守神誡命的,真理就不在他心裡(約一2:4)。也就是說,背約的人是因為耶和華的律法還沒有放在裡面,寫在心上,也就還沒有進入“新約”(耶31:31-34)。 遵守耶和華道的,是因為愛神的心在他裡面實在完全,因此就知道是在主裡面的。(約一2:5)凡住在主里的,就行主耶穌所行的(約一2:5)。要把十二使徒嫡傳的耶穌基督的道,常存在心裡,就必住在耶穌里,也必住在天父耶和華里(約一2:24)。從主那裡領受了恩膏,就是真理的聖靈,而不是謬誤的邪靈,就不需要領受人的教訓,而是凡事受主恩膏的教訓,以便住在主里(約一2:27)。因為耶和華是公義的,凡行公義之人都是他所生的兒女(約一2:29)。 因此,只要是在聖靈里,在真理中拜神,就既可在“這山上”,又可在“耶路撒冷”拜神,又可在其他任何地方拜神。也就是說,無論在那裡,有兩三個人奉耶穌的名聚會,那裡有耶穌在他們中間(太18:20)。真正奉耶穌名的人,是在他名下,在他裡面,行他所行的人。 真正的耶路撒冷是屬靈的城,聖山也是屬靈的山。神的殿本是在天上,是屬靈的,在人間,就是領受神道和靈的人的身體。如果我們的身體就是神的殿,不管我們在那裡,只要我們把耶和華的誡命放在裡面,寫在心上,聽從耶和華的命令,行耶穌所行的,就是有神同在的殿。這樣,當教會把耶和華和他的受膏者,因此就把行耶和華的誡命為耶穌作見證的人排擠在堂外的時候,也就是主耶穌把教會從他嘴中吐出來的時候。(啟3:16) 作為神的羊,我們可以說,“耶和華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至缺乏。他使我躺臥在青草地上,領我在可安歇的水邊。他使我的靈魂甦醒,為自己的名引導我走義路。我雖然行過死陰的幽谷,也不怕遭害。因為你與我同在。你的杖,你的竿,都安慰我。在我敵人面前,你為我擺設筵席。你用油膏了我的頭,使我的福杯滿溢。我一生一世必有恩惠慈愛隨着我。我且要住在耶和華的殿中,直到永遠。”(詩23:1-6) 因此,我們就不必去人手建的教堂里拜神。況且,關心在太陽日去教堂的教會,根本就不是接受真理和聖靈的教會。這樣的教會,也不會接受耶穌,和他的門徒。 看啊,真正的教會,是從人的遺傳和吩咐中被召出的人,是耶和華把他的子民再次從埃及(啟11:8)中拯救出來的百姓。她逃到曠野,由耶和華帶領,由耶和華拯救和餵養。她的兒女是守神誡命和為耶穌作見證的(參見啟示錄第12章) 。在荒野,哪有人手建的教堂?豈不是人走到那裡,耶和華的榮光和帳幕就在那裡兒?這次出埃及在荒野中的帳幕,不再是人手造的,而是神親手造的,就是信從他的人的身體。她的目的地就是耶和華應許的新耶路撒冷。神的殿就在她裡面。神與她同在! 看啊,教堂林立的地方,人手建的巴比倫,景況如何? “此後,我看見另有一位有大權柄的天使從天降下。地就因他的榮耀發光。他大聲喊着說,巴比倫大城傾倒了,成了鬼魔的住處,和各樣污穢之靈的巢穴,(或作牢獄下同)並各樣污穢可憎之雀鳥的巢穴。因為列國都被她邪淫大怒的酒傾倒了。地上的君王與她行淫,地上的客商,因她奢華太過就發了財。我又聽見從天上有聲音說,我的民哪,你們要從那城出來,免得與她一同有罪,受她所受的災殃。因她的罪惡滔天她的不義神已經想起來了。她怎樣待人,也要怎樣待她,按她所行的加倍的報應她。用她調酒的杯,加倍的調給她喝。她怎樣榮耀自己,怎樣奢華,也當叫她照樣痛苦悲哀。因她心裡說,我坐了皇后的位,並不是寡婦,決不至於悲哀。所以在一天之內,她的災殃要一齊來到,就是死亡,悲哀,饑荒,她又要被火燒盡了。因為審判他的主神大有能力。”(啟18: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