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言、捏造、线索,评析《皇姑屯事件亲历记》上
谎言、捏造、线索,评析《皇姑屯事件亲历记》中
谎言、捏造、线索,评析《皇姑屯事件亲历记》下
你要做的是,一个探求真相、直面事实、坦荡磊落、富于勇气的中国人,还是一个掩耳盗铃、以沙埋头,护短保面,虚伪奸诈的中国人?
“在上述情况发现之前,五月二十二日夜间在该桥左近还发生了一件日军用枪刺刀挑死两名所谓‘南方便衣队’的事件。这一事件发生后,日本驻奉总领事馆打电话给奉天交涉署请派员调查,该署派第一科长关庚泽前往。后据关向我所述调查情况如下:
他来到现场,见场上倒有年约三十余岁的男尸两具,身著新灰布制服,足穿黑布洒鞋。尸首旁放著一个破搪瓷面盆,里面有两个上锈的小炸弹,在死尸的旁边,还有印著“救国军总司令部公用笺”字样的一张信笺,上面写著“兹派某某等去东北省一带工作”。据日方说:‘这是南方派来的两名便衣队来扰乱东北的,走到我们守备队步哨网内,向他们盘诘,他们不答,我们就照军规把他们扎死了。’但是,据关庚泽说,在调查这个案件以后两三天,又发生了一件事,揭穿了日方所布置的这个‘南方便衣队’的阴谋:头几天奉天监狱忽然跑来一名身著灰布制服、黑布洒鞋的人请求收容保护。据这个人说:‘我们数人在南满站做小工,因吸食白面,被日本警察抓走,拘留在一处,也没有审问,先给我剃头洗澡,然后换上我穿著的这身新衣服和新鞋,并且给我们吃好的,喝好的。住了好几天以后,昨天半夜忽然把我 们几个人叫出来,带到南满铁路桥地方,对我们说:~你们随便走吧。~当时我觉得莫名其妙,可是我准知道日本小鬼没安好心眼,我早就提防上了。果然,这时过来几个日本兵,一语未发,用枪刺向头先的几个人就扎。我一看不好,撒腿飞跑,拚命逃进城来,那几个人死活不知’等语。”
据辽宁省档案馆馆藏档案,周大文所述情节,在“关庚泽、安祥呈交给东三省交涉总署署长高清和的现场调查书面报告”中也有相应记载,“现场调查报告”中有关内容如下:
“6月4日凌晨5时30分,列车行至柳洞被炸。上午8时,东三省交涉总署署长兼奉天交涉员高清和即派科长关庚泽、安祥,会同宪兵司令部金慕韩、地方检察厅检察官陈国翰及省会警察厅、商埠警察局人员驰往事发现场,进行详细查勘,并以炸药装置处所最关重要,又请奉天兵工厂科学研究会专门技师达尔尼等,赶赴现场勘验,调查人员在出事地点,遇日本驻奉总领事馆所派领事内田五郎、副领事八代、主事折笠等到场。嗣后,日军少将秦真次及宪兵分队长三谷清、守备队长三岛、京奉铁路技师山领等,亦去现场。关庚泽、安祥等经过详细勘查后,写出书面报告,具体情形如下: 。。。
被日军刺杀二人情形:现场各处勘验之后,内田领事提出:桥洞以南数十丈处,设有守备队瞭望台,台西沙地内有便衣队二人,被守备队兵刺杀,请同往勘验。中方人员与其同行至瞭望台下沙地内,见有二尸,均系剃光头皮,年约30余岁,胸背均有刺刀贯通三四处,腿臂肚腹吗啡痕迹甚多,体格似非健全,尸旁放置草帽两顶,傻鞋一双,另有傻鞋一双放置瞭望台旁。据宪兵分队长三谷及守备队长三岛言称,本日午前3时半,有华人三名,走近瞭望台,被守备队兵发现,上前盘问,该三人举手作欲掷击状,守备队兵即以枪射突击,该三人向西逃跑,追至沙地刺杀二人,另一人逃走。从被刺杀二人身上,检查出俄国制炸弹二枚,密信二封,可以认为是便衣队,此次爆炸案件或系便衣队所为亦未可知等语,并命守备队兵取来二枚形似茄子、表面已生锈的炸弹,二封内装两张信纸破碎不全,横书“国民革命军关东招抚使用笺”的信件,以为佐证。”
对照周大文描述与“现场调查报告”,首先可知,周大文所说两名“便衣队”被杀时间有误。周大文说该事件发生于“5月22日夜间”;而按“现场调查报告”,该事件发生于皇姑屯爆炸暗杀当日,6月4日的“本日午前3时半”。“本日午前3时半”应指6月4日凌晨3点半,即皇姑屯事件发生前二小时。作出这个判断有二个理由: 1。现场调查是4日上午8点开始的,该事件不应发生在调查开始后的当日下午; 2。辽宁档案馆档案录有6月7日日本驻奉天总领事林久治郎发给中方奉天交涉署的照会,照会中提到“本案……恐系肇事当夜被我守备兵所杀害形似便衣队之不良贵国人等犯有嫌疑”。由该照会可知,“便衣队”被杀,发生于“肇事(皇姑屯事件)当夜”。
发生于皇姑屯爆炸暗杀(6月4日)当夜的“南方便衣队事件”,很难误记为5月22日。周大文为什么要篡改这一时间呢?因为“南方便衣队事件”,本身是皇姑屯爆炸暗杀的一个配合行动(可参后文),周大文篡改时间,是为了掩饰二者之间的配合关系。
还可判断,周大文所转述的“便衣队”逃生者故事及逃生者证言不足为信。这个逃生者的存在意义,就是为了证明:日本人找了三个吸白面(海洛因)的人,把他们装扮成暗杀张作霖者,然后在三孔桥旁的日军瞭望台附近将之杀害,以嫁祸南方便衣队(北伐军或国民党)。按说,这么重要的人证、证词,绝不应仅是口口相传,一定会有正式记录。然而,事实是,这个关键证人及其证词,未见于任何报告,未见于任何档案资料(包括收录“现场调查报告”的辽宁档案馆馆藏文件),未见于任何当时报刊,除周大文《亲历记》之外,没有任何独立的其它佐证。因此,可以断定:逃生者存在不假,但逃生者的所谓证词,肯定是假的。同时,不难推断,逃生者的真实身份,并非如周大文所言;此人明显是个做局者,是周大文的同伙。
周大文的故事还有如下不合理之处:三个在南满车站打小工的人居然有经济实力经常吸白面;从日军手下侥幸逃生者不悄悄躲起来保命,反而抛头露面,跑到监狱要求收容保护,唯恐不暴露自己的身份、行踪。
“便衣队事件”真是日本人为嫁祸北伐军或国民党而做的局吗?如果是的话,违背常识和逻辑的地方实在太多了:
1。如果你是日本人,你会以“腿臂肚腹吗啡痕迹甚多,体格似非健全”的吸毒者来扮暗杀者吗?这样能嫁祸成功吗?显然不能,这等于日本人举着牌子说:我们才是真凶!
2。暗杀张作霖,绝非普通任务,执行这一任务的人,绝非普通角色,其装备,也一定与任务相配。看看“日本人”提供给“便衣队”的装备吧,仅仅是二枚表面已经生锈的苏制手雷,再没有其它任何武器!用这样的装备就能暗杀不锈钢车厢里面的张作霖?这不是嫁祸,这是明白无误地告诉人们,“便衣队”不是真正的暗杀者,这无异于是在告诉人们,嫁祸者,才是真凶。
1928年6月4日,日军守备队从“便衣队”尸体身上搜出的手雷。
3。做这么一个简单的局,却连三个吸白面的人都搞不定,居然还让其中一人跑掉,被此人揭发了本方的阴谋。做局的日本人不知道不能留活口吗?张作霖暗杀团队的成员,至于这么蠢,这么笨么?!
4。从“现场调查报告”看,三名“便衣队”是故意走到日本守备队瞭望台下,故意让日军发现,故意引诱日军追击、刺杀的。这么嫁祸根本不合理。如果日方是导演者,那么剧本应该是:日军偶然发现了“便衣队”的秘密行动;只有当导演并非日本人时,“便衣队”才必须主动上门,主动暴露,主动引起日军注意。实际的嫁祸正是按后一剧本来演出的。
5。2B的日本人为什么偏偏在自己守备的区域暗杀张作霖,他们是生怕别人不怀疑自己是凶手么?SB的日本人为什么要制造一个如此粗制滥造、蠢笨无比、破绽百出的嫁祸行动?他们是惟恐别人不能看穿识破吗?他们是惟恐不能把暗杀张作霖的嫌疑,揽到自己身上来吗?
制造“便衣队事件”,到底对谁有利,对谁有害?它给日本人带来了哪点好处?“便衣队事件”,是日本人设计的嫁祸之局,还是他人设计的嫁祸日本人的局中局?还不够清楚吗?
将凶嫌指向日本人,应该只是“南方便衣队事件”的附带作用;在爆炸暗杀前两小时制造这一事件,其首要和直接的目的,是将满铁守备人员引离三孔桥,将日军人员、注意力引向300-500米外的瞭望台(下)一带,以便真正的暗杀者在三孔桥进行最后的准备和潜伏。
“皇姑屯炸车案发生后,日本总领事馆派内田领事到交涉署请派员会同调查,该署署长高清和仍派科长关庚泽前往。。。关科长按照现场情形推测,爆炸物显然是由上而下的,其破坏力之大,也非掷炸弹可及。旋军署参谋长臧式毅又令兵工厂派专家前往查勘。据兵工厂两名白俄技师报称,根据爆炸的破坏情况来看,爆炸物须在五百磅左右,才能有这样大的破坏力量,爆炸物是装置在南满铁路桥上的,装置这样重的爆炸物,绝非徒手所能办到,而且装置所需的时间至少需数小时。
关庚泽会同日本内田领事到现场调查的第二天,内田又到交涉署找他,拿出一张用打字机打的日文报告,硬说这次爆炸是南方派来的便衣队所为,要他签名盖章,联合汇报,当经他拒绝。内田威胁关说:‘如果你不签名盖章,日本军人将对你过不去,於你不利。’关回答说:‘张大元帅偌大的人物都被炸伤,我这样一个小角色又算什麼呢,任凭它吧。’内田无法,只好辞去。”
上述第一段中“皇姑屯炸车案发生后,日本总领事馆派内田领事到交涉署请派员会同调查,该署署长高清和仍派科长关庚泽前往。”之说不实。“现场调查报告”中说:“上午8时,东三省交涉总署署长兼奉天交涉员高清和即派科长关庚泽、安祥。。。驰往事发现场,进行详细查勘。。。调查人员在出事地点,遇日本驻奉总领事馆所派领事内田五郎、副领事八代、主事折笠等到场。”这说明,关庚泽等人前往现场调查,是高清和主动派出的,与内田领事无关,关庚泽与内田五郎,不是从交涉署一同出发的,而是在调查现场邂逅的。周大文作此处篡改,是为暗示:日方先要求与中方共同调查,后又要求与中方共同报告。
“装置这样重的爆炸物。。。装置所需的时间至少需数小时。”这一说法也不属实。原因有两点: 1。如此重要的判断,如果确有其事,不会不写入“现场调查报告”。而“现场调查报告”中关于炸药位置、装设的全部相关内容是:“依据以上种种观测,断定装置炸药之处,在北桥洞南侧石垛上方,日方内田领事等亦以此说为然,表示观察相同。兵工厂科学研究会技师达尔尼认为,炸药系装在桥座之上方,或铁桥桥栏与桥座接连之处。各方面意见基本一致。” 2。南满铁路桥墩与铁桥之间,桥墩的石垛之上,垒置有护桥的沙袋,暗杀者可以借某个时机(日军换岗,夜晚无人值守,桥梁维护),将内装黄色炸药(TNT),外观与护桥沙袋相同的麻袋,叠置到护桥沙袋上,或替换原有的沙袋,这样即可完成炸药的主要装置工作。这一过程,不需要复杂施工,用不着花费数个小时,可以相对隐蔽地完成。事先放置好的炸药与平时护桥用的沙袋看上去没有什么不同,完全不会引起他人注意。6月4日凌晨,暗杀小组再次来到三孔桥下,为炸药设置好雷管、电线和引爆器,他们之后要做的事,就是在适当的位置隐蔽、潜伏,静候张作霖专列到来。
第二段“现场调查的第二天,内田又到交涉署找他,拿出一张用打字机打的日文报告,硬说这次爆炸是南方派来的便衣队所为,要他签名盖章,联合汇报。。。内田威胁关说:‘如果你不签名盖章,日本军人将对你过不去,於你不利。’”等内容,也出自周大文或关庚泽编造。理由有如下几点: 1。日本确实希望与中方共同发表报告,但被中方拒绝;中日双方的报告内容,确实有重要不同,双方未能达成一致。这两点,在辽宁档案馆资料中都有记载。但周大文所述情节,毫无佐证资料,未见于任何文件、档案或当时报刊; 2。‘如果你不签名盖章,日本军人将对你过不去,於你不利。’这种话,太TM可笑,太TM弱智,太TM流氓无耻,除了周大文这类无耻之徒,除了抗日神剧,我不知道还有谁能说得出口。 3。据辽宁档案馆档案记载,6月4日现场勘查后,因内部人士干预,奉方沉默不语,既未发出对日抗议照会(高清和本已拟好了抗议照会稿件),也未公开调查报告,反倒是日本驻奉天总领事林久治郎于6月7日给奉天交涉署发出了一份照会,照会中说:“兹于本月四日上午五时半,张大元帅乘坐之京奉铁道列车,开至与南满铁道交叉地点,不知为何人所置之炸药爆破,甚为遗憾。本案……恐系肇事当夜被我守备兵所杀害形似便衣队之不良贵国人等犯有嫌疑。”照会中日方的措辞相当客观,只说南方便衣队“犯有嫌疑”,并没有言之凿凿“硬说这次爆炸是南方派来的便衣队所为”。 (注,对林久治郎的7日照会,高清和所拟的中方驳复照会仍未发出。) 4。前面已经作过分析,“南方便衣队”事件破绽百出,一眼即可看穿。日本人自然急于证明自身的清白,但是,他们却不会为此做出“南方便衣队”即是凶手的结论,更不会写到正式报告、文件里。因为那么做,根本不能撇清自己,反而会加重自已的嫁祸嫌疑。所以,只要日本人不是太蠢,那么,“硬说这次爆炸是南方派来的便衣队所为”,并威胁中方人员签字之事,一定是出自周大文等的捏造。
“在炸车案发生的当天,陶尚铭曾到关东军司令部找斋藤参谋长探问炸车案情形,斋藤也推说:‘这里得到的情报,此事是南方便衣队所为。’陶以后多方探访,始知是日本关东军大佐参谋河本大作所为。一九二九年春日本众议院曾为某重大案件(即指皇姑屯炸车案)向军部提出质问时,始把河本大作大佐免职。一九三○年河本来奉,住奉天满铁医院时,满铁本社情报课课员野田兰藏是河本密友,向他问炸车事始末,他回答说:‘这事就算我干的吧,否则牵连过多。’云云。”
对此段的编造情况分析如下。
一,前文已述,日方不会做出“此事是南方便衣队所为”的定论。
二,google“野田兰藏”,匹配的搜索结果不超过5条;google“野田兰藏 河本大作”,匹配的搜索结果同样不超过5条;另可查知,关于河本大作与野田兰藏对话的中文版本全都源自周大文,没有任何独立的其它中文记载。我认为,有以下三种可能: 1。该对话出自周大文本人或其同伙编造; 2。确有此对话,但河本大作并未参与暗杀张作霖。因守备责任被停职转入预备役后,河本大作到处吹嘘,故意将自己与暗杀张作霖扯上关系以籍此成名; 3。确有此对话,也确如对话中所言,河本参与或涉入了对张作霖的谋杀,但真凶或主凶并非河本大作,而是另有其人,且牵连广泛。
我所看到的,用以证明河本大作是皇姑屯事件凶手的直接或间接证词都有很大的伪造嫌疑。比如,河本大作的口述笔供《我杀死了张作霖》,是1953年4月在中共山西太原战犯管理所完成的(河本在抗战结束后曾担任阎锡山的高级顾问),河本大作本人“完成口供”后不久就死了(具体时间无可查考,但可确定不晚于1955年)。关于河本证词的真实性,可以打个比方,相当于:证人H在G的关押下写了份证词,这份证词能证明G的大哥S和铁杆Z都是清白的;证词完成后,证人H就在G那里挂掉了,再也没机会说话。
1946年,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以缺乏可信性和实际证据为由,决定不对此案(河本大作或日本制造“皇姑屯事件”)进行专门立案审理”。
1928年7月4日,皇姑屯事件一个月后,张学良就任东三省保安总司令,主政东北。当月,张学良即开始了对奉天省官员的大换血,省长刘尚清、宪兵司令齐恩铭(一说齐恩铭是东北宪兵司令)、东三省交涉总署署长兼奉天交涉员高清和等人都被替换。
没有资料显示,张学良主动与日方就皇姑屯事件进行过任何交涉;
没有资料显示,西安事变前,张学良就皇姑屯事件向日方提出过任何正式抗议;
没有资料显示,张学良推动过皇姑屯事件的调查工作;没有资料显示,1928年8月以后,东北方面对皇姑屯事件进行过任何调查。苏州企业家杨炎2013年3月20日在美国纽约拍得的“皇姑屯事件调查报告(英文)”(张学良个人飞机驾驶员兼随侍海岚•里昂的收藏品)并非对皇姑屯事件本身的调查,除现场照片外,其它内容都是对皇姑屯事件后社会舆论、公众反应的窥探。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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