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人民的选择”?
特有理
2015-1-27
“人民的选择”是一个立体的概念,在不同的政治层面有着不同的含义。当人们探讨某种制度、某种主义是不是 “人民的选择”的时候,首先应该核对一下相互的政治思维层次是否有交集,否则就会变成无谓的口水仗。
“人民的选择”是一个近代的政治性修饰词汇。既是一种美化,也是一种宣示。美化意指权力的合理性,宣示则意图展现权力的社会基础。同任何形容词一样,其含义表达永远是相对的。就像几个人争论臭豆腐香不香一样,除了练练嘴皮子、消磨一下时间,基本不会对人民、对选择有任何影响。
传统的中国文化有一个主要特征就是在概念的层次和不同层次的边界上进行思维的相互消磨。这主要源于中式思维严重缺乏概念思维的逻辑环节,在思维进化的发展初期陷入到一种“玄、虚、空、大”的境界而始终无法自拔。在这种境界中,社会思维能量的整体表现,是一种发散和抵消的状态。在任何一个思维点上,例如“社会道德”,即使没有人会说“不道德”是人性的,但对道德的原则却根本形成不了主流的共识。中式思维中,给概念设定边界是一种“愚蠢”;而对概念层次的随意扭曲和对边界的肆意突破反倒是一种“大智慧”。
“人民”实质上是一种社会集合的概念,这是从整个社会的角度,也是从自然的角度。然而在政治层面,“人民”从来也没有代表过社会的整体。因而“人民”在不同的人眼里,概念和意义都是不一样的。在政治模式方面,人们普遍以“选举结果”等效于“人民的选择”,但是那些投反对票的人难道就不属于“人民”?在暴力集权的社会,“人民”的大多数根本没有选择的权力,广大的“人民”是被少数的“人民”靠暴力胁迫服从的。
现代的资本主义社会,其实质是一种少数人对多数人的资本胁迫,这种胁迫当然不是直接依靠暴力,而是依靠社会的“贪婪”所主导的规则,以及由规则造成的资本权力倾斜。但规则的保护则最终必然依靠暴力。民主选举的核心不是为了文明道德,而存粹是为了“利益”。在这个本质上,能够准确使用选举权的人毕竟是足够“聪明”的一群人,而不是足够“高尚”的人。
无论是民主社会还是强权社会,能够主导社会走向的只能是少数人而绝不可能是多数人。有人说纳粹德国的元首就是大多数人的选择,这虽是事实但又仅是表面现象。当时德国人选出希特勒是出于振兴国家的目的,但是否大多数人选择与世界为敌,选择对犹太人的种族屠杀则需要审慎的分析。同样是德国人,在纳粹的暴力面前就构成了纳粹德国;而在苏联的暴力胁迫下,就变成了“社会主义”的东德。
上世纪初的中国是一个各种势力角力、博弈的社会空间,其走向完全取决于整体的矢量状态。这里面既有国内因素,也有国际因素,每个因素有自己的作用方向。通俗地来讲,当西方的民主、自由,加上马克思的共产主义,与中国的均贫富思想产生共鸣,抛弃封建制度便成为社会发展的总趋势。在这种历史大潮之中,社会中的流氓阶层成为最有先见之明的弄潮儿,因为其中有巨大的空子可钻。正应了这么一句话:“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有文化的流氓深知“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道理。对内,利用西方的新鲜词汇忽悠城里人,利用传统的均贫富、分田地忽悠村里人;对外,充当强势苏俄的代理人,拿金援、拿军援。以抗日为名公开组织暴力武装,分流国家的自然资源、行政资源、人力资源、外交资源。在社会整体意识尚在朦胧之中时,通过武装力量在两年之内迅速控制了中国大陆的一切资源,甚至包括了人们的思想。在这个层面上,人心思变是当时一种主流选择,但发展的方向和结果则是大多数人始料不及的。这种发展的方向和结果的确不能称之为“人民的选择”。
总之,“人民的选择”既然是一种政治性的修饰词汇,在使用中必然会引起歧义,纠纷也是在所难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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