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万维网友来稿”中的三大谬论 特有理 2023-11-4
看到一篇位居万维博客24小时点击榜首的“万维网友来稿”,提及《哈以战争中的三大悖论》。点开看作者的评论,发现实为三大谬论。 作者第一个命题:“既然你这么“爱”哈马斯,为啥不愿回加沙?”当然,在本节的结束语中,作者还是谨慎地修饰了一下:“如果有人“爱”哈马斯,支持杀以色列人,那多说无益,他们应该回到加沙去。” 这里绝对有必要指出一个大的事实背景,就是世界上有许多人同情巴勒斯坦人,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反对以色列打着自卫和消灭哈马斯的旗号,对加沙地区无差别地狂轰滥炸,致使众多平民百姓失去生命。起初对医院被炸之事还予以否认,现在对难民营连续轰炸干脆毫不遮掩。大有谁敢拦一个试试的霸气。 然而,在作者的话术中,并未认真地定义什么是所谓的“爱哈马斯”;而是用这个贬义性的词汇暗示那些反对以色列大规模屠杀的人们是“爱哈马斯”人。其隐含的逻辑就是:反对以色列的屠杀就是支持哈马斯,支持哈马斯就支持恐怖袭击,就是支持滥杀无辜。这个“爱哈马斯”的解释权是一种进可攻退可守的用词。你若不吭声,那“爱哈马斯”说的就是你们反对以色列屠杀的人;当你叫起真来,人家就可以说:我不是说了,是那些支持杀以色列的人吗? 问题是,世界范围反以色列屠杀的声浪如此广泛,有几个是“爱哈马斯”而支持杀以色列人的?可为什么作者如此地避重就轻,避而不谈以色列正在实施的疯狂屠杀行为,却在此时此刻专门抨击所谓“爱哈马斯”的人呢? 你不笨,别人就傻吗? 再有就是,那个“爱谁就到谁那去的”的中文风靡句式,其实就是街道大妈撒泼的逻辑。这种逻辑跟所谓悖论的哲学思维反差巨大。在中国的时候,常听到女人骂架:既然你觉得别人对,你怎么不去他们家去住?你怎么不跟她过?你到他们家去当孙子呀!现在,这种逻辑居然成了可以拿到台面上作为正经文章的理论基础,实在让人只能呵呵了。 第二个所谓的悖论:“现代社会的宽容,能不能宽容反对它的不宽容?”针对这个问题,作者指出:哈马斯最高领导人之一的加西·哈马德,“呼吁以色列军队停火,因为以色列对加沙地带的进攻已经“造成了巨大人员伤亡”。 但同时“一口咬定,以色列没有资格在中东的土地上存在。”于是得出结论:“试想一下,假如全人类社会穿越回古代,君王们会怎么处置呢?杀无赦!” 这里,作者巧妙地把“以色列没有资格在中东的土地上存在”这句话,与前一节中““爱”哈马斯,支持杀以色列人”的定义挂上了暗勾。否则,一句“没资格在中东的土地上存在”怎么能等同杀光以色列人,怎么就能导致“杀无赦”呢?不过,这确实反映出作者的真实想法,在君王的高度去屠杀任何违逆的群体是可以接受,也是理所应当的。 第三个问题“野蛮可以轻装上阵,而文明却不得不负重前行!”这在上下文的联系中就显得十分滑稽。你说哈马斯野蛮,当然是因为哈马斯发动了恐怖袭击。说野蛮并不为过。但以色列现在的屠城式轰炸难道就是文明?况且,你上一节刚按古代君王的标准来指点江山;转脸就大谈野蛮与文明之悖论。整篇文章还有没有统一的标准、统一的尺度、还有那要求并不高的连贯逻辑? 从目前的局势发展来看,哈以冲突极有可能是一个早已策划好的圈套。一方面以色列等西方顶级情报组织对哈马斯的大规模袭击毫无预警;一方面又能事后迅速定位哈马斯主要领导人并一个个定点轰炸。这次公开承认的对难民营的轰炸,以色列就言之凿凿地说,因为有哈马斯成员隐匿其中。既然连个把混在难民营中的哈马斯成员都能在战火纷飞通讯中断的时候发现;难道哈马斯几千枚火箭弹以及发射装置和大规模袭击的人员部署就一点都察觉不到?还有,据报道,以色列使用了专攻地道的新型海绵炸弹和强光武器,这不是有备而战是什么? 有人愿意受骗,有人心甘情愿为其遮掩。但这绝对谈不上文明! 最近,在中国有只野狗咬了孩子,于是全国范围开始杀狗。对此,有人反对有人叫好。我在想,会不会有人说:你同情狗就是支持狗咬人?你同情狗就应该去当狗?狗可以轻装上阵,而人却不得不负重前行? 道德,居然可以这样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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