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一个胡同里长大的孩子。他的家在位于雄鸡腹部的一个小县城。小城太小了,如同一团蜂窝,人们像蜜蜂一样挤在里面,让他觉得透不过气来。他厌倦了小,于是一直努力地奋斗着,直到有一天他从小城挣扎出来,奔向神往已久的大都市。 经过求学和找工作的煎熬之后,他终于在大城市里安下身来。下一步的梦想是成家立业,好让自己的下一代永远逃离胡同的制约。 不久,经人介绍,他认识了她。她也是胡同里长大的,不同的是她的家在大城市的胡同里。在见到她之前,他并没有多少信心,担心她会看不起他。谁知他和她一见如故,谈得很投机,不知不觉中就把她送到了她家所在的胡同口。他满怀好奇,想到胡同里看看,但是她不让,他只好就此止步。大城市的胡同暂时成了他心中的一个悬念。 从此,他常常在胡同口等她。两人一起去吃饭,溜冰,看电影,轧马路,然后他把她送回来,在胡同口告别,等她完全消失在胡同中之后,他才匆匆赶末班车回家。 这样的日子过得很充实,他心中充满了幸福感。直到有一天他收到了留学国外的同学的一封信,他的好胜心不禁动了一下。他和同学们之间的距离有些遥远了,这让他心有不甘,于是悄悄地调整了自己的计划。 再次约会时,他把想法告诉了她。整个晚上她都很沉默,这让他十分不安。最后在胡同口分手的时候,她对他说,我支持你的决定;不过,我不会跟你去那边的,我会在这里等你回来。他紧紧搂着她瘦弱的身子,信誓旦旦地对她说,相信我,我不会变心的,我拿到学位就回来,你一定要等着我。 在他出发前几天,她邀请他到她家吃晚饭,她的父母想看看他。 那天他精心‘武装’了一下。她推着单车,他忐忑不安地跟着她走入了那条深深小巷。一路上她不停地和人打招呼,他这才明白为什么她以前不让他进来。带他走入胡同,等于是说她完全接受了他。他心存感激,不禁有些怀疑自己留学的决定是不是正确。 她父母对他很满意,他松了口气。从她家里出来,他骑车带着她在小巷子里飞奔,如同他雀跃的心情。他在商场里挑了一枚戒指给她戴上,许诺她说,等我回来后再给你买钻戒。她调皮地一笑,说,等你回来后,说不定戒指要戴到别人手上了。他紧紧地搂着她,不许她再胡说。 临行前,她帮他收拾了行装,因为他素来就是一个不爱收拾家的人。她叮嘱他要好好照顾自己,她远隔重洋没法再照顾他了。她说话的神情仿佛是他的母亲。看着她忙忙碌碌的样子,他想亲亲她,却被她躲开了,结果亲到脖子上,让她痒了好半天。他突然意识到她会是一个好妻子,他的心再次动摇起来。 夜深了。他和她站在她家院子门口依依不舍。她说她受不了离别的场景,明天就不去机场送他了。他点头,拉着她的手,不肯让她进去。她说她从来没有这么晚回家过,如果她不回去,全家人会一直等着她。他只好松开她的手,看着她走进去关上院门,然后快步走到胡同口打车回家。 第二天一大早,他赶到机场时,发现她已经在那儿。她说她没记住他的航班号,怕他已经走了,所以早早地就赶来了。他很感动,却不知道要说什么。她又说,昨天夜里她回到家以后,又急忙折头出来,想要再见他一面,发现他已经踪迹全无,她心里空落落的,一夜都没有睡着。她说话的时候,他的眼泪快要流出来了。 他来美之后每天都给她写信,她让他把信凑在一起,每周邮寄一次,可以省些邮费。她也经常给他写信,信写在精美的纸张上,他在读信之前总要先捧起信纸闻闻,她说那是她所用的香水的味道。在信中她向他讲述身边发生的事情,叮嘱他注意冷暖;有时她也抱怨日子太难熬了,她快受不了了。他着了急,第一年的寒假就要回去看她,却被她阻止了,她要他熬到暑假再回来。他同意了,在电话里劝她在业余时间里找点别的事情做,分散一下注意力。她听从了他的建议,开始攻读计算机的第二学位。 也许是她忙了起来,她的来信渐渐少了。有几次他给她打电话时,已经很晚了她还在外面没回家,她说她在陪朋友吃宵夜。起先,他以为是同性朋友,就没太在意。终于有一天,她对他说她爱上了别人。她说她的一个同学追她很久了,她无法拒绝真实的爱。 那一刻,他觉得天快要塌下来了。他一个人开车在高速上发泄着心中的忿恨,直到身体疲倦了,找了一个路边的旅馆昏睡了一夜。 第二天,他打起精神,决心忘记她。一个负心的女孩,不值得他去爱。 许多年一转眼就过去了。现在,他拥有了一个幸福的家,和一个梦想多年的大房子。每当他静下来回首往事的时候,心里会不由得假设起当初不出国的生活情形;但是他很快告诉自己,你没有理由后悔,因为你和你的下一代终于能够彻底摆脱胡同的梦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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