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我的本命年。我没有命犯桃花,倒是命犯金钱。从年头到年尾,不停地在钱财上折跟头。 新年伊始,我还没有来得及收到压岁钱,倒是先收到了牙医保险公司的账单。纳闷之余才发现,去年下半年我们全家洗牙之后,保险公司不知何故向牙医付了两次账。第一次是用支票,保险公司寄给了我,我把它转交给牙医诊所;第二次是电子方式直接支付给牙医。等到保险公司发现错误之后,他们不向诊所要钱,反而把责任推给我,怪我当初没有把支票退还给保险公司。我‘理亏’,只好向牙医索要多余的钱款。好在牙医没有赖帐,痛快地答应把钱退给保险公司。我原以为没事了,不料想过了三四个月后,我突然发现保险公司停止给我报销看病的费用了。一打电话才得知保险公司并没有收到牙医的退款。我很恼火,询问牙医诊所,被告知他们在等待保险公司出具的索款通知。我无奈,只好央求保险公司直接给诊所发函,保险公司却百般不情愿,最后还是把索款信发给了我,让我感觉像是欠债不还的恶棍。我把信转给牙医诊所,并附上一封信写明事情的前后经过。终于,诊所把钱退给了我,我又费了几回周折才和保险公司算清楚这半年来积累起来的糊涂账。 这桩无端生出的麻烦并没有损失我的钱财,倒是耗费了我大量的精力和感情。每次给保险公司打电话都要像祥林嫂那样唠叨一遍事情经过,倘若遇到态度温和的工作人员感觉还好,要是遇到那种不耐烦的代理,能把你活活气死。当然,他们只会在你感觉良好时请你做有关服务质量的问卷调查,当你万分恼火特想通过问卷调查反映问题时,他们非常及时地就把电话挂掉了。 由此事我能学习到什么教训?应该是做事情要一板一眼,不要和西方人耍东方人的小聪明。比如说,我欠你10块,你欠他10块,我还钱时最好把钱还给你,而不是为了大家都省事把钱直接给他。如果说大家都同意我把钱还给他,那我还钱时最好要个收据,以绝后患。 说起收据,它时不时地让我懊恼不已。经常是在我认为没有必要索要或是保留收据时,麻烦跳将出来给我当头一棒。 今年秋季开学时,女儿要交绘画课的月费。我口袋里有现金,就直接交给了老师。老师当时在忙,告诉我说她回头会在女儿的名字前打个勾,表示钱交过了。我相信了她,抬腿就走人了。不料想再次见到她时,她又一次向我索要月费。我当然不想交冤枉钱,和她理论。她说她记不清了,好在只有区区30块钱,她没有再坚持说我赖账。从那次开始,她给每个交过钱的学生发收据,而不是像以前那样简简单单地打个勾;我也开始尽量用支票付钱,而不是用现金。应当说,这件事让我们双方都学到了宝贵的教训。 当然,并不是所有地方都愿意收个人支票,因为个人支票有可能是空头支票。前些日子我去一家房产公司租房子住,经理向我索要40块的申请费和200块的申请押金(这个名目第一次听说),全部需要现金支票来支付。我换来现金支票,和申请表一起交给了那位女经理。由于自己大意,再加上要赶回单位上班,匆忙中忘记了要张收据。 过了将近一周时间,我没有收到房产公司的任何通知,心里有种异样的感觉,该不会被骗了吧?赶忙打电话给那家公司,好不容易打通了,接电话的是另外一个人。她声称自己是公司的高级主管,告诉我说经理已经有好几天没上班了。我心里咯噔了一下,马上询问自己住房申请的审查情况。主管问了我的姓名,查询了半天,说是找不到任何关于我提交申请的纪录。我又问主管,你们经理何时回来?主管答曰周五,接着又道,她也有可能不会回来了。 这等怪事我是第一次遇到,难道一个堂堂的公司经理私吞200来块钱后出逃?!我心里着急,手里又没有递交申请的收据,只好带着所填申请表的复印件和购买现金支票的收据赶到房产公司的办公室。我到达时,发现公司门口停着一辆警车,原来主管已经报警了,一位身材高大的警察正在询问具体情况。我得知有一位房客比我还惨:他刚刚交了一个月的房租,用的是现金,也没有索要收据,从账面上查不到这笔钱的下落。 房产公司的主管安慰我说,她会立即处理我的申请。关于押金的事情,她没有说什么,只是复印了一份我购买现金支票的收据。也许,她期望着她的经理只是暂时挪用公司钱款,过两天还会现身。当然,我心里也是这么期盼。。。 极具讽刺意味的是,这个公司的前任经理是位传教士,他曾向我布过道,是关于智慧的。他这样对我说,这个世上的人可分三类:平庸的人不会从自己的错误中汲取教训;聪明的人会学习自己的教训而不再犯类似的错;智慧的人会从别人的错误中总结经验,从而自己不会犯错。 接连的错误让我发现自己是个再平庸不过的人,我很可能要‘活到老学到老’了。因此,我写此文的目的不是为了自己,而是让大家成为智慧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