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万维读者为首页 万维读者网 -- 全球华人的精神家园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关于万维
 
首  页 新  闻 视  频 博  客 论  坛 分类广告 购  物
搜索>> 发表日志 控制面板 个人相册 给我留言
帮助 退出
秦川  
秦川  
https://blog.creaders.net/u/2579/ > 复制 > 收藏本页
网络日志正文
也来扒一扒唱红打黑的本质 2012-03-16 11:38:27
薄先生的问题出在哪里呢?

红歌不是问题,谁喜欢唱就可以唱。问题是把唱红歌政治化,就是把红歌变成又一块红布,蒙住人的双眼,蒙住事实真相,蒙住丑恶,在这块红布下可以为所欲为。。。这就是扯文革蛋。这个文革蛋是什么?那就是公权机关或者衣食父母角色的主,替每个人决定你该听什么,唱什么,喜欢什么,他们说什么好,你就不能质疑它坏;你人间坏事干尽不要紧,只要高喊毛主席万岁,你就是个政治意义上的好人;百行百业,你唯一的,真正的业务就是读毛主席语录。。。这个文革蛋,本质上讲,就是蔑视人权,你没有选择的权力,你没有质疑的权力,你没有思考的权力,你不是人,你不能把自己当人,别人也不把你当人,人互相也不把彼此当人,你要想对自己好一点,就只能仰头找个主子,选择做公权机关或者衣食父母角色的主的顺服工具。

打黑也不是问题,清明社会绝对要扫黑除恶。问题是把打黑政治化,就变成黑打,那就是披着嫉恶如仇,雷力风行,替天行道的红布,激化社会矛盾,播种仇恨,株连九族,给抢夺他人财物,妨害他人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制造冤案,公报私仇等等罪恶大开方便之门。这就是复辟文革,是封建遗毒发作,把文革蛋孵成文革鸡,闹一个鸡飞狗跳,民不聊生。打黑必须合法地打,没有法,就要针对罪恶立法。打不下去,就是社会制度出了问题,或者制度执行出了问题,要先改革社会,改良执行,而不是先给身不由己的社会人,不分青红皂白,一律摸黑定罪。在罪恶的社会里,人人都是罪犯,人人都是受害者。

所以薄同志的问题,不是唱红打黑的问题,是把唱红打黑政治化的问题;局部政治化还不是大问题,大问题是社会还有一帮满脑子文革和封建遗毒的人,跟着磨权擦掌,要把文革这只邪恶的蛋作为药方,开出来治疗社会不公,贫富悬殊,贪污腐败。

所以薄同志,作为这个披着红布的毒药方的头号代表,自然要被请下主席台了。不过我认为,各位看官不必替他担心,人家是太子系列,有免死金牌,就算下台,也比大部分屁民过得吃喝不愁,当然快乐不快乐就另当别论了,况且在台上也未必快乐吧。嘿嘿,喜欢玩政治,真的需要基因的。

下面再说点建设性的。

要扫黑除恶,替天行道,先要搞清楚天道是什么。天道是什么呢?

第一,天道公平。第二,天道好生。


人性最大的秉性是什么?就是"自私"。人因自私生,也因自私死,因为天道讲生也讲公平。万物因私,要活,要独生独占,过头了,犯了天道,自然死期来临。所喂"大公有私"。

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其社会结构就是家天下,用最大的一家大"私"盖住你万家小私,这个大私,对臣子臣孙来说就变成了"公",让你们别为了小私伤了和气,为了那个"公",大家都别"私"过头不是。所以中国人不要随便就骂这个家天下,几千年,一个民族一路走来,没走散,不容易。从某种程度讲,是顺了天道的。

只是这个社会体制本质上还是假"公"济"私",社会财富堆积之时,小私变大,大私不容,于是社会矛盾开始激化。在皇权天授的红布之下,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着眼人生百年,常常满眼黑白不分,善恶难辨。不过天道悠悠,放眼中国千年历史,哪朝哪代也没万古长青过。有倒是昨天你爷爷夺我爷爷的财,明天我孙子再革你孙子的命,报应不爽。

中国社会走到今天,再提党就是"公",政府就是"公",已经没人信了。今天,所有公民的小私合起来就是这个社会的大公,这就是天道。而社会制度必须要顺应天道,保护每个人的小"私"就是捍卫大"公"。政权政府不要冒充那个"公",政权政府的职责权衡利益,制定维护合理制度,保护小"私"以捍卫大"公",否则天道不容。

那么如何保护每个人的小"私"呢,其实原则很简单,那就是"利益均沾,风险平摊"。这里均和平不是说平均。出大力的得大利,担大风险的得大利,不过重点是别把小力小风险在分利的时候忽略不记,否则就是损了大"公",天道不容。80/20的道理。

讲了大原则,还可以举个简单的实例来说明,就说在美国贷款买房。买主贷款,和银行共同承担地产风险,买主的风险是房价跌,银行的风险是本金收不回。要说利,买主住房子赚房子升值,银行赚利息。买主头款放得多,担风险大,银行贷款利息就低,风险少自然少赚些。买主买房,间接创造就业机会,令他人得利,所以付出的贷款利息有税收的优惠。买主投机买房,间接增大银行和社会的风险,所以利率和税收要对其所得的利要有所抑制。但凡哪个贪心的想只进不出,早完撑死是也。

最后总结一下,文革手段不是治疗中国现社会问题的药方,相反它是封建思想和文化毒瘤的一个表征。顺应天道,改良社会,首先是端正"公"的概念,即人人小'私"之合就是大"公",然后改进制度,护小"私"为大"公"。

浏览(6526) (0) 评论(29)
发表评论
文章评论
作者:秦川 留言时间:2012-03-19 07:45:51
提不出反驳的证据啦?连反驳的流言都提不出来?

要我提供reference,来复习复习这篇和其references 。
http://bbs.creaders.net/politics/bbsviewer.php?trd_id=681960
您若能把这些个先逐一反驳了,俺再给您找新的。

看您这思维逻辑,难怪对黑打心有凄凄咽。呵呵,亏了您还不是领导,也不是黑老大。在我家门口儿撒泼打欢哪。没关系,不服气就继续努力,一来提高我的点击率,二来看看您这么闹疼有没机会做上老大。
回复 | 0
作者:高歌佐 留言时间:2012-03-18 09:16:08
川子,

你也不看看是谁要求你提供证据的,就敢造次起汤爷了?

我先问的你,谁该提供证据不清楚么?你提供了我一准提供。

你不提供的话,下回还想发博?

俺让你象屎字而已那样门可罗雀。
回复 | 0
作者:秦川 留言时间:2012-03-17 11:25:10
呵呵,高汤同志急了就开始放黄汤啊。说留着您这的黄汤贴呢,实在是脏我门脸;说删了呢?又显我没度量。黄汤贴留在自留地里比较好,肥水别留外人田啊。

我还是没懂您老人家的观点和立场是什么。您是说薄同志被黑打了?还是他遭冤屈了?您有证据快快贴出来,以正视听。温家宝不是好人?可这和薄同志是不是好人有什么关系呢?

只是这些好像不是我文章关心的东西啊。我说唱红打黑政治化不好,您同意莫?我说黑打就是文革这一套,是罪恶,您同意莫?我说要保护私人的正当权力和利益,您同意莫?

您要替薄同志的辩护,请提供有说服力的数据,事例,包括反驳网上的那些实例。您是自由的。
回复 | 0
作者:高歌佐 留言时间:2012-03-17 08:48:57
哈哈,PPAV女也来了?你那屎字而已没生意乐吧?鸡店不搞卫生,那不是自闭么?

五小流氓,你们立牌坊的怎么都一样呵?把破鞋破袜母女俩叫这里来,汤某教你萎琐男如何大丈夫:⦆
回复 | 0
作者:识字而已 留言时间:2012-03-17 07:22:15
博主好文!

高歌佐,恪华,汤某,汤安
HI! 博主这个人的文章没逻辑惯了,没看懂正常。

随笔1 :是认为薄熙来代表的是制衡急速冲向“普世”倾向的刹车功能。只有温家宝,没有薄熙来的政治现实恐怕不是中国的福音!

在我看来是一个渴望以薄熙来代表极权取代现在集权政府的人。薄熙来这个big brother倒下,他能不难过吗?
回复 | 0
作者:高歌佐 留言时间:2012-03-17 06:22:17
哈哈,小五教主,

介就对了,心里想什么就说出来, 正常发挥有话直说,节省人们的时间。你其实还是别装呵雅地好,那些我能行,可你还远远不行,不然读起来嗝垠人。

咱们下里巴人好,对你容易,阳村白雪可不是每一张碴子嘴都冒得出来的,西狼老常令狐绿冠凡平2cents都想进村,你觉得大家让它们进了么?

把你这点评放到你那里吧,俺也好评说。尘土懒汉(秦博主知道俺说谁,你五子知道出处么?)博这里汤爷只等证据, 欢迎小五子帮助他提供论据,别用你习惯性的标语口号,那些东西轻飘飘地,容易找修理。
回复 | 0
作者:5daziyou 留言时间:2012-03-17 01:14:55
忘了大顶博主好文。

目前公众对薄王事件的来龙去脉翘首以待,中共应及早给个说法。不厚治下的重庆唱红打黑究竟是啥货色? 相信随着事件的曝光,大家会有更真实的认识。
回复 | 0
作者:5daziyou 留言时间:2012-03-17 01:07:03
这个汤安估计就是一个精神分裂症患者,每天神经病发作至少数十次。刚才还在本人的园子里讲几句人话,转眼就开始脏话连篇,搞人身攻击。你不是自称叫兽吗?你这种被毛氏语言和毛氏斗争哲学的人,真给我们教授二字丢脸。

以下是本人在自家院里给你的忠告。给你类似忠告的网友不止一个,看来你已经无可救药了。

你应该反思自己一大把年纪,为何老而不尊,被当成疯狗一样人人喊打。

-------------------------

汤安仁兄,见你多次在不同场合提到洒家的大名,承蒙抬举,不得不回敬几句。

我在万维可以说是看着你长大的。当初在白凡老兄的园子里看到你来万维,曾给你捧过场,你应该了解我们后来分道扬镳的原因。你老兄曾提到自己的家世渊源不错,还有令尊在你小时候让你读书的故事,使我纳闷的是,在这样的环境熏陶下,又有在西方国家多年的生活和工作经历,耳濡目染,为何不能让你具备一点宽容待人,尊重异见的君子之风?

你也许是一个博学的人,但是关于政治和为人的基本原则,你并没有掌握。孟子说,“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 万维上无论激进右派,稳健右派,还是左派,只要是正常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尊重不同的意见,就都有可取之处。而如果你只喜欢打棒子爆粗口似的文革语言,奉行的是动不动就认为别人是汉奸卖国贼似的文革思维,只能使你自己自贬身价。在万维的人堆里,你变换着不同的马甲,到处乱窜乱咬,如何指望别人尊重你?

什么才是中国应走的道路?没出过国的老百姓可以不懂,身在美国的你难道不懂吗?你可能读过不少关于民主宪政的书,但你根本不了解民主政治的精髓。这个精髓就是两个字--制衡!允许不同意见的存在,并互相制约,才能使一个国家的发展道路随时修正,而不会一条道儿跑到黑。

老毛靠发动群众运动搞政治的文革道路,对中国危害难道你看不懂吗?自以为自己的正确,就把错误的都打倒,结果正确的也不断变成错误的。因为容不下反对意见,就视对方为阶级敌人和卖国内奸加以清除,结果朋友也会变成敌人和内奸,越打越多。到最后成为孤家寡人,文革不就是这样恶性循环的结果吗?

而薄太子为了他的个人野心,就是不惜怂恿一帮乌有之乡的弱智,挟持中央,企图把中国往文革这条死路上带,这难道不危险吗?
回复 | 0
作者:高歌佐 留言时间:2012-03-16 21:08:06
秦川,

俺看你还是封博滚蛋算球子了,秦昭是俺汤安的博名,你这水平也配用"秦"字?

哈哈,有意损害俺的名声呵!

老常那个混帐耍你,非叫俺来修理你,介朽木烂泥的谁能修理出来?

自己掌嘴就免了,学习好了再来八。
回复 | 0
作者:高歌佐 留言时间:2012-03-16 20:54:53
"第二,举证,就是提供数据和reference,比如网络文章,爆料,新闻,采访等等。"

Do you have any??

Why do ya show us?

还别说references不是你这么找的呢,你真写过分析文章么?

上回有位跳大神的说写了道德经的什么翻译,汤某一看,别说中文翻译,连原始出处都没摸着边。

换你还不连花边新闻野史沟仔都写成证据?

丢人不?
回复 | 0
作者:秦川 留言时间:2012-03-16 20:05:34
呵呵。作文怎么写,来美国读学位论文怎么写?第一,立意,就是表达观点,比如唱红打黑政治化不对,社会制度保护千万小“私”才是维护大“公”。第二,举证,就是提供数据和reference,比如网络文章,爆料,新闻,采访等等。

反驳文章怎么写?第一,您表达观点,比如唱红打黑政治化就是好。第二,提供数据和reference。我等着您把文章做完呢。

有罪举证,呵呵,如果薄先生真进入司法程序,那是检察官的责任了。不知道美国的陪审员是不许上网看和案件相关的社会舆论的吗?在美国舆论不能用来定罪。陪审员是根据法庭提供的事实做判断。
回复 | 0
作者:随笔1 留言时间:2012-03-16 19:49:36
你又弄拧了,举证是你对读者应有的责任。而不是读者。 美国的法理是无罪推论这你该晓得。 所以,证明不是空穴来风的责任在于你。
回复 | 0
作者:秦川 留言时间:2012-03-16 19:39:40
不要混淆观点和事实。要改变看客的观点,请拿出否定“空穴来风”的事实,哪怕是另一股“空穴来风”也好。形势比人强,请拿出比那些“空穴来风”更猛更真实的材料来造势,政治斗争,不过如此。事实就是薄先生造势不成功,其反对派造势成功。

民主就是人势,走到哪一步,都不是偶然。

天真,一个社会能让普通人保持天真,就是顺了天道。呵呵,学江同志讲话啊。不知道江同志为那几句英文没少让人埋汰么。

新写手,呵呵,俺在这潜水都十多年了,偶尔写两笔,今天破天荒,话多了点,呵呵。
回复 | 0
作者:随笔1 留言时间:2012-03-16 19:33:15
“无风不起浪,舆论可看作空穴来风,不能定罪,但会促使人们去调查真相。”

就凭你这个观点,就可以下结论: 你的思维方式很中国,很文革, 和共党的“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同工异曲。
回复 | 0
作者:随笔1 留言时间:2012-03-16 19:22:59
“ 网络是公平的”

呵呵,你不是在说梦话吧。

现在最不公平的大概就是网络了。 公平是靠法律和准则来实现的。现在网络基本还是丛林法则,胡作非为的地方,充斥着谣言, 诽谤和各种流言。你的这篇博文就是例子, 没有任何证据,指控却非常严厉。顷刻间就引来了一片叫好声,左右了数百人的看法。
回复 | 0
作者:秦川 留言时间:2012-03-16 19:14:23
无风不起浪,舆论可看作空穴来风,不能定罪,但会促使人们去调查真相。薄先生至此不过下台,还没和任何法律程序连上。一篇文章,很多文章,都是舆论,不是定罪。

如果所谓空穴来风是诽谤,请公布几百个黑集团的罪行和法律审判程序,纠正空穴来风,还一个事实真相。拿不出来,或者事实就是黑打,那就是文革复辟,重复文革是冤假错案之恶。

公众的认知建立在他们所读,所闻,所见。如果不公不正,请公布真相。

如果薄先生也被黑打,那只说明没有法制,没有人是安全的,这个社会的改革更迫切。

每个人的正当权力和利益都应该被保护,包括罪犯,包括政治失势的薄先生。
回复 | 0
作者:随笔1 留言时间:2012-03-16 19:13:24
知道60年代美国司法部长Robert Kennedy 是怎么对付当时的黑手党头目Carlos Marcello的吗?

Robert Kennedy61年4月借着Marcello去新奥尔良移民局面谈的机会 (他当时还不是美国公民),绑架了他,用酒把他灌醉,塞进飞机,没有经过任何法律手续, 把他仍在Guatemala的海滩上。
回复 | 0
作者:高歌佐 留言时间:2012-03-16 19:12:07
"网上的关于打黑变黑打的个案罗列,恐怕不是空穴来风,几百个黑社会,都有正常司法程序吗,敢公开吗,经得住考察吗?"

几百个你都查不着? 这能力还来写文章呢!

别神道道了,李庄案这里讨论的就不少,就是SB贺卫方,他也不敢说你说的那些废话,黑社会不是小案子,没有民愤和大量证据你当说谁黑社会就会有?

俺汤某还以为万维出了个新写手呢,原来比五大那个小屁孩尔还幼齿,

too young,

too simple,

sometimes naive.
回复 | 0
作者:高歌佐 留言时间:2012-03-16 19:06:50
The old problems again:

"往远了看,薄先生看到社会问题,但开了付无以为继的老毛用过的并且失败了的猛药"

Can you prove it? with a bit details or what I called EVIDENCES?

You can keep talking those blah blah blah, but you have to prove your blah blah blah first,

right pal?
回复 | 0
作者:秦川 留言时间:2012-03-16 18:58:58
老子讲的都是真理,是天道,却不是人道,所以可操作性差了点。中国人实践黄老之术也几千年了,还是没得到清净无为,不过循环往复,兴,百姓苦,亡,百姓苦。为什么,就是社会制度有违天道,导致人性扭曲。向西方先进的文化学习,不丢人。
回复 | 0
作者:随笔1 留言时间:2012-03-16 18:54:38
"网上的关于打黑变黑打的个案罗列,恐怕不是空穴来风…”

“恐怕不是空穴来风” 和凭空捏造同义,这种说法在美国不能作为法庭呈供,即使严肃的媒体也不会这样说的。一个断言 ”美国就是比中国进步,中国应该见贤思齐“ 人,连美国基本的社会准则都不了解的人, 下得结论自然很可笑了!
回复 | 0
作者:秦川 留言时间:2012-03-16 18:40:41
网上的关于打黑变黑打的个案罗列,恐怕不是空穴来风,几百个黑社会,都有正常司法程序吗,敢公开吗,经得住考察吗?红歌,民生等等就是蒙住这些丑恶的那块红布。
网络是公平的,请出示证据说明打黑没有冤案,公众的认知自会调整,不怕不还打黑一个公道。
不要逢美国必反,美国就是比中国进步,中国应该见贤思齐。
对待人性,不要回避,不要因为西方人在某些方面比中国人看得更深更准就拿块布蒙住眼,然后说自己看到的不是这样的,我们中国人不是这样的。
民主不是什么抽象概念,就是保护每个人的正当权力和利益,无论穷富,无论贵贱。
回复 | 0
作者:随笔1 留言时间:2012-03-16 18:01:54
批评不是问题, 没有证据的批评也就变成了诬陷。 红歌是薄熙来提倡的,你有证据证明他把“ 成又一块红布,蒙住人的双眼,蒙住事实真相,蒙住丑恶,在这块红布下可以为所欲为。。。?“

反共也不是问题, 但要拿出比共党高明的东西才能让人信服。 别跟我说 “你所谓的 "保护每个人的小"私"呢,其实原则很简单,那就是"利益均沾,风险平摊"指的就是美国社会这个样子。 让人忍俊。

天道好生而恶杀, 治尚清静而无为 - 前者是当前中国的现状, 后者则是中国的未来。
回复 | 0
作者:秦川 留言时间:2012-03-16 17:50:27
谢谢各位回帖。
高同志的帖没太看懂,别人有罪有错,也不能改变薄同志红歌唱跑调的事实。公平正义的社会用打土豪分田地的运动手段来追求,那是缘木求鱼,实践早已反复证明了。问题要站高了看,往远了看,薄先生看到社会问题,但开了付无以为继的老毛用过的并且失败了的猛药,足见薄先生智慧尚不足,眼光也不深远。下台了如果还能为人民服务,为弱势群体讲话,才能让世人见其真心。
大家见解可以不同,不要搞人身攻击,拖带别人的家人就更显没品了。当然要怪只能怪共产党没教育好。
回复 | 0
作者:高歌佐 留言时间:2012-03-16 16:41:39
哈哈,

你的朋友非要我过来点评一下,汤某就屈尊写两句吧:


"在这块红布下可以为所欲为。。。这就是扯文革蛋" --------

Where are your evidences? Do you have them?


别给我说温总提儿上战场,那是上副总理肥差;

别给我说房地产黑拆迁出人命,那是温总的弟弟最先弄出来的命;

也别给我说政府卖地驱百姓,那是广东省,不是重庆市。

你满嘴车轱轳话,可是"打黑政治化,就变成黑打"的证据一条也没有,这么替黑社会罪犯避讳姓名?

那还是汤安俺替他们说吧:

你们右派带路党的那些维权律师不都跑去替黑社会罪犯辩护了么?

山哥的英雄贺卫方说黑社会的家属会反对打黑,贺的黑手李庄律师说我们就要把中国的法律变成让法律为钱说话,让律师的最高职业道德就是不给黑社会安上罪名---"不对得起所给的钱,律师按法律办事就是违反最高职业道德"。

这些,你一定都支持吧?

Well, well, well, 那等我看上你家房地产或者女眷之时,用钱买几个律师,你觉得我弄你一个罪名,然后把你家和看得过去的人弄到手里,很难么?
回复 | 0
作者:Haoqi 留言时间:2012-03-16 14:38:50
理性公道, 好文章!
回复 | 0
作者:伊萍 留言时间:2012-03-16 12:52:58
好文!
回复 | 0
作者:老常 留言时间:2012-03-16 12:32:37
写的非常好!!大顶。
回复 | 0
作者:浪宽 留言时间:2012-03-16 11:59:16
以前没怎么看你的文章,今天坐个沙发。你的观点很恰当,本人欣赏。
回复 | 0
我的名片
秦川
注册日期: 2009-07-01
访问总量: 333,922 次
点击查看我的个人资料
Calendar
我的公告栏
最新发布
· 歌唱是最真挚的祈祷
· 系统更新之中国反腐流程分析
· 怀念春老师
· 从敬畏知识到追求学历
· 禁言到捧杀
· 大姑和表姐讲故事
· 升斗小民经历的只破不立的反腐
分类目录
【沉年就寄】
· 说说毒素和种群密度的关系
· 为反黑女烈士常博士说几句话
· 看南方周末事件想起一个典故
· 口号最管用
· 劳动才是硬道理
· 电影里的社会和社会里的电影
· “影响”是事实真相吗?
· 文字狱:事实和观点的纠结
· 中国社会对平等的追求
· 有规律的排泄才能保证身体健康
【沉年就季】
· 歌唱是最真挚的祈祷
· 系统更新之中国反腐流程分析
· 从敬畏知识到追求学历
· 禁言到捧杀
· 升斗小民经历的只破不立的反腐
· 张艺谋的天价超生罚款 - 公平地
· 我看朱令案的要点
· 说说俺知道的民族间的互不待见
· 中国三十年前后的小对比
· 逃奶粉荒和逃饥荒
【沉年就积】
· 答box,唠叨两句我理解的佛的慈
· 同情和分享
· 理性,美和美感
· 民主是多数对少数的专制
· 一点闪念
· 对小说《悲惨世界》的多一点介绍
· 《悲惨世界》-向伟大的雨果致敬
· 失败的男人都是老婆坑的么
· 《生命不可承受之轻》是关于污秽
· 说说白鹿原电影的改编
【沉年就记】
· 看life of Pi - 恐惧对生存的意
· 十三钗影评和十三钗电影观后感
【沉年旧迹】
· 大姑和表姐讲故事
· 中国三十年迷失的小过去
· 老爸讲故事
· 曾经的摇滚
· 祭奠
· 看《非诚勿扰2》俺也东拉西扯两
· 时不我待
· 从代写情书到把戏穿帮
· 从邓丽君想到自恋
· 理解之后是什么?看电影<read
【沉年旧继】
· 和国内来客的闲聊
【沉年旧寂】
· 怀念春老师
· 魏晋南北朝 情二
· 魏晋南北朝 情一
· 老爸再讲故事
· 人要的爱是“尊重她或他的选择”
【沉年旧纪】
· 也说说薄熙来这样的人在美国会怎
· 也来扒一扒唱红打黑的本质
· 警惕又一次网络公审大会
· 不是激情杀人,是不信任导致杀人
· 鸡零狗碎的叨叨
· 哈哈镜中看世界
· 说说男人女人
· 中国男人很暴躁吗
· 俺看死刑
· 一个好童话该是怎样的
存档目录
2019-06-19 - 2019-06-19
2018-08-02 - 2018-08-02
2018-05-15 - 2018-05-15
2018-04-29 - 2018-04-29
2018-02-27 - 2018-02-27
2017-11-19 - 2017-11-19
2017-10-15 - 2017-10-15
2014-01-13 - 2014-01-13
2013-09-12 - 2013-09-12
2013-07-06 - 2013-07-06
2013-06-18 - 2013-06-18
2013-05-09 - 2013-05-09
2013-04-09 - 2013-04-24
2013-03-07 - 2013-03-26
2013-02-08 - 2013-02-16
2013-01-02 - 2013-01-28
2012-12-17 - 2012-12-17
2012-11-08 - 2012-11-28
2012-10-02 - 2012-10-24
2012-09-09 - 2012-09-26
2012-08-01 - 2012-08-07
2012-04-05 - 2012-04-25
2012-03-16 - 2012-03-16
2012-02-01 - 2012-02-01
2012-01-09 - 2012-01-09
2011-11-18 - 2011-11-18
2011-10-20 - 2011-10-20
2011-09-10 - 2011-09-10
2011-06-30 - 2011-06-30
2011-04-20 - 2011-04-27
2011-01-13 - 2011-01-28
2010-12-28 - 2010-12-28
2010-11-24 - 2010-11-24
2010-10-06 - 2010-10-14
2010-07-12 - 2010-07-12
2010-06-09 - 2010-06-09
2010-05-05 - 2010-05-17
2010-01-04 - 2010-01-16
2009-12-16 - 2009-12-30
2009-09-25 - 2009-09-25
2009-07-17 - 2009-07-18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导航 | 隐私保护
Copyright (C) 1998-2024. Creaders.NE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