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風波” 在州立大學讀大二的小女發來電郵,要我給她近期爲某門課程而寫的一篇博客作業寫些評語。而家長的評語,居然也是作業要求中的一部分。 我點擊了她附上的鏈接後,一個讓人眼球很不舒服的標題出現在屏幕上∶ “史蒂夫 亞伯斯與希特勒有哪些相同之処?” (注∶史蒂夫 亞伯斯 ˉ Steve Jobs ˉ Apple 電腦公司創辦人之一,總裁) 我一邊閲讀,一邊暗自埋怨∶選什麽題目不行,偏要搞些敏感人物,不倫不類的比較呢?她在這篇短文中,側重分析了二者在緊緊抓住聽衆方面的演説技巧。共同點是找到了,但是她顯然忽略了將二者相提並論的不妥∶你是為“壞人”的長處説好話呢?還是通過與壞人比較而降低“好人”的形象呢?也許,這兩者均不是筆者的本意。但是,言者無心,聽者有意。閙不好,讀者是很容易產生誤會的。 果不其然,修同一門課的傑夫,不無怒氣地留下了這樣的評語∶ “你‘驚世駭俗’的殺手標題的轟動效應有了,但請考慮讀者的心理感受。我從身心角度,無論如何也無法與希特勒產生正面的類比,聯想。你寫此博文時,顯然不顧及理解某些讀者的心情,這使我頗爲不悅。” 小女在回覆中致歉,並辯解說,或許惡棍的某些技巧可以被好人借用,施用於正當的事業呢。她承認自己的文章具有“觸犯某些讀者的可能”,並希望傑夫不會在這一問題上生氣。 傑夫偏偏不買賬,又一次評論說,不是什麽“觸犯某些讀者的可能”,而是實際上已有讀者被冒犯;並由於小女在辯解中,仍然未能理解被冒犯者的心情而更加氣憤。 這真有點不依不饒的意思了。既然我是下一個被邀作評的人,我很想為他們調解一下,改善一下氣氛。我著重強調了拿史蒂夫 亞伯斯與希特勒做類比的不妥∶從文化,心理的角度,都涉嫌在有意無意間潑了亞伯斯“髒水”。雖然,我作爲家長深知這絕不是筆者的本意,但是她應該引以爲戒,學習語言文化的深層心理結構和内中的微妙之処,避免此類的誤會。 第二天,傑夫在看了我的評論後,又發表了最新感受。他對我表示感謝,說我的分析十分貼切完整地表達了他的心情。他還在這段評論中對小女說,對你個人亦無恩怨,且把這段糾紛看作是這門涉及博客寫作的課程中的一個必要的學習過程。 好笑的是,傑夫還在評論後,附加了這樣一句∶ 今天的課堂上,我沒有故意給你“白眼”,使臉色給你看。只是在打籃球時,臉部被人狠狠撞了一下,一隻眼怎麽也睜不太開的緣故,見諒。 小女也在其後的留言中,也對爹地說了感謝的話,表示要汲取教訓,並希望傑夫的眼傷早日痊癒。 看來,這場小小的誤會(或是爭議)終於煙消雲散了。大家各自學到了某些東西。偶然中,我發現小女的這篇博文在不經意間,其“知名度”打分已悄然升至100%,高踞此門名為《數碼疆界》(Digital Frontiers)的課程上所有博文的榜首。下一次,我還希望她的博文能獲有最高的點擊率,引發最多的討論,但是,靠的是生動有趣的内容和嚴謹的論證,而不是僅凴一個‘驚世駭俗’的殺手標題加上引起文化誤會的不妥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