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多杂感(三) 乍到加国,很快就意识到这里的销售税很高—达到13%。 举例而言,曾数人吃一餐饭24.90加元,加13%的税 3.24元,共计28.14。 试了几家之後,发现多数餐馆的账单,不像美国那样留下小费一栏,要顾客自己填写。我可能太实诚了,你没有这一栏,我就不付了事。说不定,人家的习俗是让你把现金留在餐桌上吧。。(哪位通晓加国习俗的人士,请就此指点一下。)反正我没有刻意去花上这一笔。那13%的税务,就令人有些肉痛了啊。 在第一次给租来的车加油时,看到一加元的单价,心中窃喜—便宜呀。仔细一看,原来单位是升。美国的一加仑换算为3.785升,错来是贵了许多。听说此地油价高,是因为含了40%的销售税(不知准确否,未费心去核实)。日常的用品,这样高的税率如果属实,仅此一项带来的税收,就高得惊人。加国的福利据说很好,与百姓日常生活每时每刻的高额税赋,可能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