啼笑皆非:话说“家庭旅馆” 女儿今夏毕业,在纽约市的商业区找到了工作。她因为工作较紧张,找了个离公司较近的寓所,两人分租,两人皆没有自己独立的卧室,仍要每人一千数百美金一个月。 我和老伴听了,嫌贵。这个(单人的)价钱在我们这个小地方,可以租到1千7、8平尺的独立房了,至少3卧2浴。(也就是说,两人的租金至少得到5、6卧4浴。)可是,“到什么山上唱什么歌。”到了地方一看,才知道女儿为了省钱,已经牺牲了不少舒适与惬意了,并非在追求奢侈(否则就要每月将近两千美元的房租啦。)她和一位(同时毕业,在同一公司受雇的)同学分租,并在征得管理的同意的前提下,把两人的床和办公桌的部分,打了一个简易的隔断。那个公寓楼区,蛮时尚、漂亮的,可是两人挤在一处,我们实在不能接受。我们在美东6日游后,仍留了2天与女儿一起过;女儿邀请我们在她的地方“挤一挤。”我们觉得很难接受,出发前女儿便推荐了一个出租“家庭旅店(房间)”的网站。 我们首次使用这样的网站,看到一个“数分钟可达曼哈顿”的招徕,便匆匆签了约,付了款。 到了旅游的最后两天,要住进那个“家庭旅店(房间)”了,在街边向出租车司机打听了一下,才知道从曼哈顿“数分钟可达”的那个地方,单程靠出租车的话,收费要60、70美元,理由是往返的“隧道收费”便有20多元,加上或多或少的“竹杠”,就是这个价了。于是老老实实地去乘地铁(单程2元搞掂)。 出门前,家庭旅店(房间)的那位拥有人,便发来了电邮:告诫我们如有人问起,便称是友人暂住即可。原来,我们找到的是个二房东—好在就是一个晚上,也就懒得重新换过重来了。(我们需要住两个晚上,不料二房东的生意还很紧俏,第二晚被其他客人预订走了,我们还得另就高明。) 出了地铁站,走了数分钟,来到这所相当陈旧的3层公寓房。出租人为我们打开了大门。一进门我就瞥见了署名为“John-- the landlord”的有关垃圾分类的通知,证实了出租人的二房东身份。令我们不太舒服的另一点,我们的房间(出租人租来的寓所中的一间)在3楼(老式建筑,无电梯一说),我们要把行李由狭窄的,层层盘上的楼梯拖到3楼。 进了门,“主人”介绍说,浴室的热水有点小问题,不要烫到了。到了晚间,发现主人就在一个只挂了个半透明的布帘的小间里睡在沙发上。我们租到的是一个放了一张大床就什么也放不下的“主人房”—整个寓所共有几个卧室也没搞明白。到了第二天一早,看到从“主人”睡沙发的小间后面走出两个其他的游客,询问之下,是从南斯拉夫来的,住在里面的一间。我们准备中午离开,未及离开,一位来自阿根廷的游客就来接我们的班了。我们好意地把房间里的行李拖到客厅,让南美的旅客得以安顿下来。 至此,情况有了较清晰的轮廓,这个二房东租了一厅二室。可是他明显是背着房东,把房间通过网站转租给来自天南地北的游客。我们离开的那天,两位南斯拉夫的游客还是要回来住的,那位阿根廷人也至少要住一晚。“主人”委屈地睡在沙发上,换来的是每个房间每晚近百美元的进项。 有了这次“马马虎虎”的经验(或曰教训),我想,下次可能应该更为审慎一些,把情况问个底儿掉再付款。此外,近百美元在NJ大概能租到像样的小旅店了吧,何苦在不得已时还要谎称是二房东的朋友?老伴则认为“没有下回。” 就算“没有下回”,我们离回家转,不还差着一个晚上吗?租到的是法拉盛的华人“家庭旅店”—近法拉盛地铁总站,全新装修,等等的招徕,基本属实。稍稍想挑剔的是:这家店不挂招牌,以致我们找到了正确的门牌号码仍不敢确定找到了没有。一位好心人问我们找什么?我们说“家庭旅馆”,那位路人才告诉我们这个门脸里面开设旅店,尽管去按门铃。此外,两个晚上皆是窗式空调机,没有中央空调系统舒适。第二家,全新装修,较为干净舒适,每晚也只收60美元(他们在华文报纸广告上称每晚25-50美元。) 两个晚上,两家风格不同的家庭旅店。 回到南方小镇,进入宽敞的住所,心想,还是自己的家好啊,尽管看不到曼哈顿的繁华,没有法拉盛购买中国货的便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