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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羊頭,賣鴨肉?”
昨日央視4新聞,披露某地有不法商人用羊油混入鴨肉,冒充蒙古草原優質羊肉販賣,被抓獲,數百斤假羊肉被充公。
據悉,此種假羊肉中,鴨肉成分占99%。此外,此類假羊肉的原材料(鴨肉)約7元人民幣一斤,冒充為羊肉售出時,價格高達12元人民幣一斤。
新聞提到所用鴨肉質量低劣,但是沒有提及是否危害到食用者的健康。
初聽此新聞,頗為氣憤,覺得是與含毒假酒,三鹿奶粉或蘇丹紅染色劑屬於同類性質。後來又稍稍思索了一下,似乎又覺得有本質不同。因為尚未聽到此類假羊肉危害食用者身體健康的訊息,暫假設它是可食用,無害的食品,再根據當前養生專家們的習慣,估計不難找出(或謅出)“鴨肉屬涼性、羊肉屬溫補”一類的說辭,夏日食用涼性鴨加以溫補羊(油),則滋陰養腎,益處多多,等等。
此外,7元一斤的原材料,加工包裝、儲存銷售諸環節加價5元一斤,似乎不是很過分。問題似乎是出在了“名實不符、冒名頂替”的上面。其它內容不變,如果叫賣為:“內蒙古草原特色羊肉精加工風味製品”如何?此下的用意是:含混其詞,讓粗心馬虎而好吃貪杯的老饕們不經意間買回,吃時亦有滋有味,眉飛色舞,邊侃大山邊大碗喝酒,完全沒有吃出此中的貓膩,罪過是不是就減少了許多?甚至完全名正言順了?
不知怎的,小的一時間竟無端聯想到了我們著名的“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這一說辭(小的該死。掌嘴!)這一標籤,在不少人心目中屬於“創造”性的貢獻。賣假羊肉的人,似乎輸在了創意不足,規模太微之上。嗚呼,古人“竊 鈎者誅”的邏輯,竟然至今仍然大行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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