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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黃話連篇看故國舊貌新顏
1978年春入高校,班級中年少的19歲,年長的33歲。與我同一宿舍的20歲小伙子,開學不久,講了個黃笑話令人刮目相看:
話說某人喜嫖妓,無奈那日囊中羞澀,便與性工作者打商量:我出半價,只進入半“骨碌”(北方土話,“半截子”之意),如何?對方認為合理,便應允行事。不料他寬衣解帶後,竟排闥直入,一下子捅到了底。妓女驚曰:說好了只進入半“骨碌”怎麼又這樣?他一邊忙乎,一邊狡辯曰:我說的是後半“骨碌”。
笑話固然可樂,但是心頭閃過一絲疑慮 (35年後仍記憶猶新):49年後新中國掃蕩了娼妓,文革中及文革後,“亂搞男女關係”都是可以令人身敗名裂的罪行,20歲的毛頭小伙子,何來如此老成、舊風氣十足的笑話?
一眨眼,當年的毛頭小伙子,已是美西洛杉磯地區赫赫有名的移民大律師。同宿舍的老同學念舊,時不時還群發一些半黃半政論的東西給我們飄散四處的哥們兒看。昨日傳來這樣一篇:
Subject: 在屁大的地方犯下天大的錯誤
〔有看過最近上海高院法官集體嫖娼被捉這新聞嗎?〕
上海高院法官集體在外嫖娼被捉,紀委要求用簡練的語言寫下過程並作深刻檢討。
其中一位法官只用一句話高度概括:「在屁大的地方犯下天大的錯誤。」
紀委覺得很深刻,但過於抽象、不夠細化,要求他量化這份檢討,用資料說話!
這位法官重新寫下十點:
1. 因一個人寂寞
2. 找二個人快活
3. 得三分鐘快感
4. 付四百元小費
5. 遭五千元罰款
6. 扣六個月獎金
7. 受七天拘留
8. 倒八輩子血霉
9. 借九個膽子再也不敢
10. 現在十分後悔
紀委評價:
深刻、直觀、具體、合格,觀該員文化,具領導水平。
坊間有云:
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
被群發的諸友人中,一位哥們兒較為認真兒,回復曰:
謝謝寄來的笑話。
我從中挑一點小毛病:“找二個人快活”適用於偷情,對嫖娼不太合適;“得三分鐘快感”—不太符合生理。總體上是假檢討,特改寫如下:
10. 為十秒鐘快感
9. 縱九死亦不悔
8. 拼八輩子血霉
7. 忍七晝夜拘留
6. 扣六個月獎金
5. 遭五千元罰款
4. 付四百塊小費
3. 得三生而有幸
2. 借二人相苟且
上世紀七十年代末,學校里的年輕人講了個涉黃的笑話,我還心存疑慮;眼下倒好,連高院法官都集體嫖娼了。吾輩真正落伍了。想迎合潮流,也老夫聊發少年狂?無奈年老色衰,這等好事,還是留給天一之輩去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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