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让兽医给做的结扎手术
--记留学后的第一个美国朋友:欧道明
老欧是我81年到印大(IU, Bloomington)后,第一个“推心置腹”的美国朋友。年届40的他到台湾学过一年的汉语,气质上与东方人较为契合。我则属于那种“蔫儿性子”的大学毕业生,初到外乡,处处需要努力适应。回想起来,我们成为朋友,偶然中又有不少顺理成章的成分。
他家就住在Bloomington,这在全校3万多学生(本科加研究生)中并不多见。他(当时的现任)老婆在化学系做过秘书。他们两口子带着他与前妻所生的一儿一女(那时已是高中生)及后来又生育的小女儿住在老欧的妈提供的一所小房子里。他的老妈是文化人,出过有关“美国传统/现代服饰(1915-1971)”的专著。老妈的稿费和家底允许她拥有自己的房子,还把自己拥有的另一所小房给儿子一家住。这种做法,让我觉得很不像来美后听到的大多美国家庭对待子女的态度。反而,老欧和太太更像我们现在说的“啃老族”。
想想也是的,老欧拖家带口,却没个正职。做个东亚系的“职业”学生,之外兼职给人家打点零工,饥一顿,饱一顿的。太太的秘书收入微薄,后来干脆连秘书也不做了。这一家子,不“啃老”,啃谁呢?他与前妻所生的一儿一女,倒是典型的美国人的独立精神,靠在快餐店打工,基本维持自己的生活;并尽早地离开父亲与继母,到外州去读大学了。他们的小女儿Dannielle那时是4、5岁的样子,自然是跟着爸妈。
老欧说,他老娘年轻守寡,把自己拉扯大,并没有再嫁。怎么听,这都像是传统的(东方人)做法。妈妈心疼唯一的一个儿子,任其啃老;儿子被妈妈娇惯成性,不好好做一份正职,却跑到台湾去学汉语,回来后到东亚系去学唐诗宋词,汤显祖《牡丹亭》之类与谋生无关的东西。你说这是与大多美国人的作为相悖吗?可是,那种随心所欲、视金钱为无物的劲头儿,又好像在美国人身上很常见。这叫初来乍到此方的我,难免有些困惑。(你这怪种,中文名字叫“道明”,举止规范倒让我一时说不清、道不明了呢。)
一连好几年,他每到感恩节,都会把我接到他母亲家,从中午吃到天黑。火鸡、火腿、红薯、玉米、甜点加红酒、咖啡,有点我们过春节大吃大喝的样子。把初来乍到的外乡人,接到家中过节,也很像我们在京时,照顾远道而来的亲友的心态。自然,前提是他觉得你与他是“同类”,是“朋友”。(我作为身无分文的穷学生,没有资格在美打工,只能做点校方工作。也是在贫寒中,躲在象牙塔中攻读文学理论一类。)这点,猜想是他把我视为知己的原因之一吧。感激之余,在心灵深处,我也有一些微妙的、不便表露的东西:老欧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想有好的工作或处境,本不是什么难事;而我们作为第一代留学(后来移民)的学生,受穷是历史使然,美国法律不允许我们打工。当年,也没有什么富二代、官二代的。只是人人憋着劲头要找机会咸鱼翻身,在美过上个像样的日子呢。吃着、喝着人家好心招待的,心里还隐隐有些这样的杂念,我所以并不自然与放松。他呢,自己很穷,招待了比自己更穷的朋友,显得十分满足。
到美的第三年,我靠到西岸打暑期工攒下的钱,回到校园后, 花900刀买下了一个美国学生毕业后出售的一辆福特车。这是一辆退役的警车,马力十足,耗油量较大,高速上好像才跑20哩左右。我买来只为了学车、跑跑附近的超市买个菜,所以也没有介意它的耗油量。老欧好心充当了我的开车教练(免费的!)
布鲁明顿(Bloomington)的冬天极为寒冷。一次我的车困在积雪中冻住了,怎么也打不着火。我向老欧求救,他把英俊的儿子带来,先吃了一顿我炒的辣子鸡丁加白米饭,然后帮我用开水为引擎部位加温,最后,把车子打着,从深雪与坚冰中脱困,我每每想起来还很感激这爷俩。我炒鸡丁时,刻意多加了辣椒、花椒,油锅窜出的浓烈的味道把他俩呛到了,两人躺倒在地板上,作出挣扎、呼救的怪样子,夸张地表现对中国菜厚味的反应,让我感到十分好笑,也有些莫名的得意。两人狼吞虎咽地吃了我做的饭,我觉得传达出的是对我的手艺很欣赏的信息。
老欧待我不薄。可是他的一些不经意的小事,却让我反感过。一次,他到本市的小机场接人(或是送人),捡到了一个初来本地的中国留学生的行李箱。我也搞不清楚,别人的行李箱怎么就被他“捡到”了。他心安理得地将它据为己有。我与他理论时,他说:”Losers, weepers;finders,keepers.” (权译为“丢失者,活该去哭泣;捡到者,来财属天意。”) 他当着我,把箱子撬开,看到的都是一些替换的衣物,洗漱用品,还有准备送人的小工艺品之类的东西。我一下子就联想到自己当时来美所带的陈旧的小皮箱子,无非也是带了这些东西。而那位丢了行李的仁兄,此刻心里会是多么的着急和沮丧啊。(当年的国人,大多是换了几十美元来美国赤手空拳打天下的。而补充这点儿丢失的物品,将花掉他身上的全部资产,恐怕还要举债。)想到这儿,儒雅又乐于助人的老欧,第一次在我眼中变得有些邪恶的味道了。同时,我也清楚地意识到,如果Losers, weepers;finders,keepers是他们从小就认为天经地义的道理的话, 此举也就不是作为一件邪恶之事而有意为之的了。怎么说,我还是有些看不惯,有些不满。
他有一次告诉我说,他花了200美刀让一位兽医给自己做了输精管结扎手术,动机是省钱,与太太行房免去后顾之忧。本来是一件随口说来,哈哈一笑的小事,但是,因为有“顺手牵羊”,捡走同胞行李那件事的阴影,我有点看不起他。逻辑还是前面提到的:在富足的美国,过上富裕或小康的日子对于土生土长的白人,应该不难。这样抠抠搜搜地过日子,应是没有出息、不争气的后果。多年后,我和老欧几次再相逢,他对我的善意相助,一如既往。我也渐渐意识到,对他的不满,很有些初来美国搞不清他们的思维与习俗的缘故,属于我接受起初的文化冲击的一部分吧。(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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