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癖老歐,執着尋找遺棄老媽的風流老爹
一晃數年, 我從布魯明頓拿到比較文學碩士學位後,就決定不玩文學這虛到家的玩意兒了—要謀生,要掙錢過日子呀。西海岸是我奔出路的首選,先是跑到洛杉磯,爾後又陰錯陽差地來到舊金山,做了一名華文報紙的記者。
離開印第安納之前,我把一些破家當寄存在老歐那裡:記得有個人家廉價(1美刀)賣給我的慢鍋及其它炊具盤碗,寒冬的衣物,還有一些書籍。之所以把破爛兒當寶貝,因為當時並沒有把握一定能找到工作,鬧不好還是要回到校園讀博的—不是很想接着練比較文學的把式、接着熬那看不到出路的窮日子,而是要保留一個合法身份的權宜之計罷了。一旦回到校園,破爛兒家什可又會派上用場啦。
在舊金山當上了記者,暫時不用回到印大了,那些留在老歐家的雜物就拋到腦後。跑新聞,寫報道,參加新聞發布會,哪天不是忙到午夜後才回“家”(唐人街從廣東人那裡分租的一間睡房)?突然有一天,老歐打電話通知我,要我到舊金山國際機場去接他。我興沖沖地去接了老朋友的大駕。他見面寒暄後,出乎意料地把那些破爛兒鄭重其事地交到我手中時,我心裡像打翻了五味瓶,有些酸楚,也有感激。在舊金山這樣的國際大都市混,時不時也鬧個籌款會的隆重大餐去打個牙祭,或與美、中的有頭有臉的人物們搞個採訪之類,心態上與當年的印第安納大學城的窮留學生,還是發生了一些變化。現在,窮朋友來聚會了,並且,以受人之託、忠人之事的認真態度,把我已經忘了一乾二淨的雜物從大老遠捎給我,我明白他還是拿我當朋友,還是窮夥計間惺惺相惜的情誼。
我當時雖然工資微薄,到唐人街找像樣的餐館,請他撮上一頓乃至數頓,還是能力範圍之內的。酒酣耳熱之際,他講了他飛來舊金山的緣由,令我暗暗稱奇:從文學的角度,真是上好的寫作題材。簡言之,老歐的生父就住在舊金山,而當年風流成性的他老爸,把一個未諳世事的純情少女(他老媽)騙上床,並搞大了肚子之後,竟然玩了個“人間蒸發。”如果老歐的娘家有點勢力,或者有幾個強幹的兄弟的話,我猜想此事一定會以“Shotgun Marriage”收場—即女方的家人用武力或強制手段讓風流者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娶那個為他懷了孩子的女子為妻。
不幸的是,老歐的娘是個老實巴交的學生,家人也未必就在身邊為她撐腰。對那個虛情假意、始亂終棄的傢伙竟然束手無策,任憑他溜之大吉了。說穿了,老歐原先說的“年輕守寡”,竟然守的是“活寡”。”而且對方從來沒有過任何誠意!這個令人同情的弱女子,默默承受了一切不幸,沒有嫁人,把孩子養大。同時,她堅持了自己的研究寫作事業,在美國的服飾史上成了公認的專家。寫作之餘,她也常在附近的學府中兼課。非常有戲劇性的,是老歐長大後,執着地“尋根”,為自己找到了後來定居在舊金山的生身父親。
在我聽來,這些都像是“天方夜譚”。一個拋棄了母親的壞蛋,還要費盡力氣找回來?還要與他誠懇相處?還要時不時地飛過來看望?反正,與老歐和睦做朋友的同時,我不得不承認他的處世哲學,某些地方經常讓我搞不懂。從舊金山相逢後數年,我曾回到印第安納去攻讀計算機,與他在那裡又有更多的接觸。沒有一次,他不給我或多或少的觸動(或感動),這也是多年來,這個活寶一直鮮活地駐留在我腦海中的主要緣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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