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因果观念是从那里来的? 我发觉,网上写东西的一个好处是,它可以“寓研于乐”。中国的教育思想不是有 “寓教于乐”(传统文化的精华之一)吗?改动一个字,变成“研究/学习”就可以了。 你也许问,如果“搞研究就是搞研究,学习就是学习”不是更好吗?世界上的事往 往不是这么简单直接了当。因为“直截了当”,比较“boring”,这是从感觉上说。 再有,自从世界上的事被古希腊的哲人们发觉可以分成“形式”与“内容”以后, 世人干了上千年的事好像一下子就明了了。 西人的“简洁的几何美”的概念 - 这几天讨论法国大革命,法国皇帝如何为了这个 观念进行“强拆”宫前的贫民建筑,结果丢了脑袋 - 我们到现在也接受不了。奥运 会的火炬传到中国,我们给赤身裸体的圆筒子缠上一个红围裙。贵宾席上西装革褛 的官员们,胸前非要带一个八掌大的纸花,好像都在开追悼会。王蒙一度不好好讲 故事,搞什么“意识流” 手法,今天还搞不搞了?老谋子陈大导的东东,花了国民 上亿元,拍个花里唬哨的东西出来,指望能拿奥斯卡奖,为民增光,好莱坞就是不 买帐。网上这里,玩笑过多,赢了大众,丢了学术。一本正经,观众跑光,自吹自 擂,甘于寂寞。海德格尔曾讲,就是哪个写了“存在与时间”的伙计,“简洁明了 是哲学的死敌”。老几认为该毙了他。慢着。台湾人是不是恨简化字?可他们学英 语时愿意从中古英语学起么?陈寅格(que4)到死,都坚持必须用文言文写作。思宾 诺莎的大作都是拉丁文写的,而不是当地的荷兰语。谁不要保护自己已经有的东西 呢?真正可怕的,是“搬小板凳”来的人,他们是真要掏你点儿什么才走(冠云和老 嘎都说过),只有这些人才是有可能将来超过你的人,不能不防啊,他们不是几个哈 哈玩笑就能打发的。 老几让我还他的债,我不知道如何总结范例哲学。似乎几句话应该说清楚,但似乎 不知从何说起。其实真实的东西还都是这样,所以也怪不得海德格尔。因为“模 糊”,有时不仅是美,而且是“真实”的。因为真实的东西,有其他方面的意义, 往往作者也意识不到,而真实就是生命。其他的,让后人去研究好了。一部红楼梦, 养活了中国今天多少人?就是它真实。反之,“积案盈箱,不出风云之状。连篇累 牍,不外月露之形”,就没有了生命力。那些华丽的诗词今天有多少人愿意读呢? 如果说的太明白,往往限制了思想的价值,窒息了思想中其他有生命力的成分,而 作者本人也没意识到。过度的简洁和过分的解释,似乎很难找到一个平衡点。一个 天才的发现,被社会忽略很长时间;一个哗众取宠的东西,被吹的神乎其神,以后 无人再理,都是常有的事。 我想了想,还是从一个具体的问题讨论,好理解“范例哲学”。这个具体问题,就 是普通的,人们的“因果概念”的起源,既,我们平时说的“无风不起浪”的意思。 因果的观念,人类有很长的历史。它一向被希腊人等同知识。亚里士多德提出过著 名的”四因说”(“质料因,形式因”,等)。他认为,只有在自然界找到事物发生 的原因,才是获得了真正的知识。亚氏的因果观统治了西方人的思想近二千年,直 到近代哲学从笛卡尔开始,才受到严重的挑战。给亚氏因果观致命一击的,是英国 最杰出的哲学家休莫。 休莫指出,事件发生的顺序,和事件成对儿出现,由于人们的联想,在人们的主观 意识中,产生了因果观念。因果,根本就不存在于自然界。中国人看来也同亚氏一 样,认为自然界存在着“因果律”,如上所引。休莫的结论,使康德彻底地重新思 考了自己的哲学想法。康德的结论是,自然界是不存在着因果律,如人们普遍认同 的那样。但因果律的来源还是有的,那就是人类头脑中“先天”就存在的。康德前 后写了二次如何从他的“超验推论”得到这个结论,二次的说法完全不同,人们通 常只注重他的第二次叙述。不用研究康德的推导逻辑,也可以知道,康德认为,因 果律和其他的范畴(他发现的十二个),包括时间和空间,都只有人类才有。 我认为,康德的错误是明显的。因为人类的某些哲学范畴概念,显然在动物身上也 有,如因果,时空等(我在前文里举例了)。破坏比建设容易。否定一个观念,比提 出一个新观念容易。但重要的问题,是新的创立,因为立起来,要能够经得住很多 批评。 范例哲学如何看待因果律呢? 如果因果律不来自自然界,或客观世界,如亚氏所说。自然律也不来自“先天”, 如康德所说。自然律是个真真切切的事实,它究竟是从哪里来的呢?范例哲学认为, 因果律来自“语言”和“语言的交流”。从范例的观点看,语言是思维的范例。语 言对于思维,如同万物对于造物主(上帝),都是范例。同样作为范例,语言同与其 他万物的地方,比如,语言可以产生悖论,自然界也可以产生畸形。但他们不同的 地方在于,自然界是一个“被动”的事物,而语言,是一个“主动”的事物,一个 主体。所以语言可以产生因果律,自然界则不行。 不论动物还是人(这里先不考虑植物),能用一种“信号系统”进行交流,如海豚, 鲸鱼或蜜蜂。当人作为动物的时候,首先可以发出声音。这些声音,无论出于惊恐, 喜悦,愤怒,还是无聊,都是一种表达。当人类的表达刚开始,很长时间,可能是 此起彼伏,各唱各的调,彼此没有互相呼应。当有一日,一个人看见一只老虎跑过 来,他表达自己的惊恐时,喊了一声“虎”,被另外几个伙伴听到和看到了。老虎 扑上去抓住一人吃掉了,其他人见势不妙都跑了。从此以后,只要有人喊“虎”, 其他人立刻逃跑 - 这就是产生了“因果的联系”。动物都有趋利避害的本能。尤其 是人具有不但是一个主体,还具有思维的抽象能力,所以人们抽象出“因果律”的 概念。 当亚氏提出这个范畴之后,他误以为因果律是在自然中,如同中国人认为的“无风 不起浪”一样。这说明,人类的认识能力的普遍性。这种能力的发展和提高,在西 方结出了后来丰盛的果实,此是后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