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范例哲学的“重生定律” 我以前谈过,范例哲学的“重生定律”,意味着这一切“自然状态”,既与生俱来的观念,在思维成熟后,都需要重新审视,重新定义,从新的角度来看待。例如英国霍布斯谈到的人类处在野蛮状态时,在开始组织第一个政府前的“自然状态”中脱离出来。其实,不仅是人类的社会组织形式,人类的认识所面对的一切自然状态,都需要这个重生定律,以重新确定认识对象的价值和意义。这也如同苏格拉底所说:“A life without examination is not worth living.(没有思考过的生活不值得继续)”。 重生定律的上述意思,可以看成熟是“对外”的行为。重生定律还有一个“对内”的意义,既“思维与身体的关系转变"。 思维,或心灵,在一个人从儿童成长为大人期间,随着身体的成长,思维也在不断成熟。什么是思维的“自然状态”呢?就是心灵一直寄托在身体躯壳的庇护下,成长至今。身体是在喂养心灵,心灵是在关注身体的“物质需要”,如人的吃喝拉撒睡等。在思维逐渐成熟之后,心灵开始了自己的觉醒,如同女子的生理变化一样,这是不以人的愿望而转移的。但这一转变能够走多远,因人而异。总的来看,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心灵的“觉醒”状态,属于低级阶段。思维或心灵开始认识到,自己的使命不仅是保证身体的需要,这么一个自然状态的无限延伸。心灵开始找寻自己作为,人,存在的意义。在这个阶段,心灵开始发现自己与普通动物的区别。这种人占大多数。 第二阶段,心灵的“向往”状态,属于中级阶段。思维认识到自己生命的意义,越来越不满意与身体需要的自然关系,开始轻视身体的要求,而逐渐增强了心灵自己的需要。但如果思维与身体的欲望产生矛盾,在心灵与欲望之间必须二中取一时,心灵最终还是屈服了身体的物质要求。表现为心灵的“叶公好龙”现象。这种人数较少。 第三阶段,心灵的“投入”状态,也就是最高阶段。思维在这个时期,完全认识到了自己身体躯壳的偶然性。自己的身体,好像是运载灵魂飞翔的多级燃料箱的火箭-一但完成功能,就可以完全抛弃。心灵认识到自己的“全部意义”,就是与,绝对/上帝/必然,合为一体,融入一具。除此以外,世界没有其他的意义。思维在这时,也只有在这时,才完完全全地从身体的偶然性形成中,解放出来,完全意识到自己的使命。 第三种人,如苏格拉底,中国的圣人们,老庄孔孟等,张志新,林昭类似的人。其他人(如动物兔子),还是浑浑噩噩的大多数。糊里糊涂而来到这个世界,有一天又要糊里糊涂离开这个世界 - 永远也没完成心灵/思维对身体的依赖,永生永世都是自己身体欲望的奴隶。 哲学家这样看我们:世界的一个偶然性而已。我们也是这样看自己脚下的蚂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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