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夜里,笛子李和二胡李突然在房间里争抢起来了,我挤进围观的人群,听了一阵才明白:原来他们怀疑二胡李同一个女知青要好,超过了革命同志的关系,二胡李矢口否认,旁人一起哄,笛子李就要二胡李交出女知青写的那封信以澄清事实,二胡李不肯,笛子李就动手了。这时我没有过去扯架,而是一下就把电灯关了,在我拉下开关的瞬间,突然看见了二胡李无助和绝望的眼神,我动了恻隐之心,想收手刹车,但来不及了:灯灭了,那封信被笛子李抢到手了。好奇心驱使我做了一回帮凶,因为我也想知道那封信的内容。现在想起来都觉得汗颜。
和我同一天到林场的谭知青,全没有了登车出发那天的没精打采的落魄样,白净的脸庞开始红润起来了。那天队里出墙报,不知为什么安排我俩写文章,那时写文章要斗私批修,要有针对性的。她写的内容是批评有些知青出工不出力、纪律性不强什么的,落款是用汉语拼音,但用的是真名。我写的内容是批评有些知青不节约用水什么的,用的是笔名。墙报一出来,舆论哗然,全都是指向她的:“也不看看自己是什么人,现在也教训我们了!”“你以前有难的时候我们还帮过你呢,现在你就神气了是吧?”……她听了心里很难受,曾有过一段难言的坎坷生活经历的她,何尝愿意人斗人?她苦笑着对我说:“不这样写又通不过,这样写又得罪人。还是你聪明,用的是笔名。”
从她宿舍里出来时,她给了我一张从日记本上撕下来的纸,我一把捏在手里没看,想等回去再慢慢看。我刚出门就被一个尾随而来的男知青逮住了,他姓王,和谭知青的家一样,也是二工区的。他皮肤很白,可惜呀,小时候外婆带他时不小心掉到火坑里一次,脸被烧伤留下了伤疤,看上去有点惨不忍睹。他要看我手上的纸条,我不肯,他就说:“你不给我看,我就告。”这句话把我震住了,就把那张纸给了他。他夺过去一看,不知是因为没看到他希望看见的东西还是怎么,他鼻子哼了一声,几下就把那张纸撕碎了,摔在地上走人。不过还好,事后他并没有去告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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