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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不死的博客  
移民美國,老而不死,無所事事,寫點東西,打發時間,坐吃等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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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日誌正文
以法治國的真問題 2014-10-29 08:35:39


    中共四中全會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及其說明在中國大陸的官媒上公布了。

    粗略讀了一遍,感覺四中全會文件還是有一些新東西的,特別是在司法程序方面,吸收了許多英美等西方國家司法體制的成功經驗,例如:在律師和法學專家中招收法官、檢察官:新任司法官員必需從基層干起;上一級司法機關需從下一級司法機關中選拔司法官員;審判權、檢察權與司法行政職能分離;審判權與執行權分離等等。——這個時候中國大陸官媒就不說抵制西方影響了,笑!

    印象最深刻的是:四中全會文件決定強調,政法委作為黨委領導政法工作的組織形式將長期堅持,職能將主要限制在把握政治方向、協調各方職能、統籌政法工作、建設政法隊伍、督促依法履職、創造公正司法環境等六個宏觀方面。——從這些表述來看,中共的同級黨委還是要領導同級法院、檢察院的,那問題來了,四中全會文件說為了防止司法地方化而規劃設立的最高法院巡迴法庭和跨行政區劃的專門法院由那級黨委領導呢?

    四中全會文件還規定:“建立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任何司法機關都不得執行黨政機關和領導幹部違法干預司法活動的要求。”這意思是不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本質特徵就是黨的領導,合法干預就叫黨的領導,司法機關抵制的只能是非法干預,對於黨的合法領導,還是絕對不能抵制的?——問題是,何為合法領導,何為非法干預呢?區別的標準和界限有沒有?

    說來說去,又回到在中國大陸六十幾年都沒有扯清楚的老問題上來了“黨大還是法大?”

    這個問題,過去是問不得的。歷史記載,大鳴大放時,儲安平寫《向毛主席和周總理提些意見》,說到“黨天下”,結果受批鬥後失蹤,至今下落不明。當時林希翎在北大追問“黨大還是法大”,結果被判十五年徒刑,株連一百七十多人。

不知現在能不能問?

如果現在仍舊是問不得,那習總搞的就不可能是真正的以法治國。

如果習總要想真正以法治國,這個問題是絕對繞不過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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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評論
作者:西岸 留言時間:2014-10-30 18:50:33
這麼看好了,把中共當作十五十六世紀的英國王室,那麼法制也是可以建立的。在民主與法制之間,法制是高於民主的,因為沒有法制,民主就是空話。
法制是執行程序的過程,民主是幫助制定程序的方式之一,但不是唯一,因此沒有民主的法制是歷史上從來就有的,現代民主理念的發源地英國的歷史就是證明。
一步一步走吧,世界歷史上,通過自己的方式走向民主的國家所花費的時間都是以百年計的,包括美國。亞洲目前還沒有一個民主體制不是刺刀下建立的,都是在美國的經濟保護或刺刀監督下實現的。
而美國顯然沒有能力在中國使用同樣的方式,當年在民國時期試過,失敗了。那麼自己的試驗就只能花費時間,和不可能一步到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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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五步蛇 留言時間:2014-10-30 09:41:02
這意思是不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本質特徵就是黨的領導,合法干預就叫黨的領導,司法機關抵制的只能是非法干預,對於黨的合法領導,還是絕對不能抵制的
=================================
作者閣下, 大概要這麼捉您才能明白:
如果人類世界仍然存在有力量決定的"單級世界", 那麼,人類的國家內部存在"單級國家"就沒什麼奇怪.
簡言之, 單極的範圍取絕與力量的相對強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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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五步蛇 留言時間:2014-10-30 09:32:30
——問題是,何為合法領導,何為非法干預呢?區別的標準和界限有沒有?
======================================
提出這種問題的人有一個非常荒灘的假設:
無形中已經把當今這個根本不理想的,仍然沒有擺脫原始野人世界弱肉強食的本質的世界視為一個理想文明的世界.
請問作者,伊拉克戰爭,利比亞戰爭, 烏克蘭, 車城, 科索沃, 埃及軍事政變....等由誰來定義其合法性????/??????
幾億人用鮮血奪得的政權就是中國政權的合法性.而且中國歷史反覆說明, 任何一個政權如果不能博得絕大多數人的認同和支持,必亡.
除非作者你根本不相信中國人民,中華民族的智慧和力量, 那既然如此,你又根據什麼要求中國"民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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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eiqian 留言時間:2014-10-29 22:11:05
老插友,老知青:你如果同這些扯淡的人認真,你得氣死。就這網上,說上山下鄉運動是好事(相當於旅遊,或可以讓農村青年擴張視野)的,反右僅僅只是擴大化了的(至於真右派還是存在,還是要反的),等等,不也是大有人在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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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ugu 留言時間:2014-10-29 16:33:47
毛大說:古為今用,洋為中用。習大說,法為我用。於是創造性的繼承捍衛和發展了毛思想,把毛思想提高到一個嶄新的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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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牛北村 留言時間:2014-10-29 11:10:26
黨和法一樣大,所謂: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換句話說,法就是黨立的規矩,是黨的領袖們用來管人整人的。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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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ickers 留言時間:2014-10-29 10:26:57
人民網的文章一貫胡說八道,狗屁不通。都不值一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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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轉個帖 留言時間:2014-10-29 10:01:27
老大哥:
您這是多慮了。
兄弟我轉個“熊”文與大哥共享。
一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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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黨大還是法大是個偽命題
來源:人民網

原標題: 黨大還是法大是個偽命題

現在市面上有一種看法,說黨的領導與依法治國難以兼容,甚至相互排斥。結果,有人就直接把這個主觀的假設當成了客觀的前提,緊接着就拋出這麼個問題:到底黨大法大?黨與法產生矛盾,如果聽黨的,法律就得退讓,那依法治國不就成了一句空話?

今天正哥哥帶您聽聽清華大學法學院院長王振民是怎麼說的,為您戳破“黨大還是法大”這個偽命題。

記者:現在有種觀點把黨的領導和依法治國對立起來,您怎麼看?

王振民:把黨的領導與依法治國對立起來是錯誤的。我國法律本身就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法律化、制度化,法律是由立法機關通過立法程序加以明確的執政黨的政策,黨的政策是法律的靈魂和基礎。

過去,黨的政策形成以後,一般無需法律化就可以直接執行,這既不利於維護國家法治的權威,也不利於黨的政策的執行。因為黨的政策未經法律化,就沒有法律的約束力。近年來,黨的執政方式的一大轉變就是凡屬重大的政策都要法律化,通過立法機關變成國家的法律。法治正在成為黨治國理政的主要方式。因此,黨的政策與法律本身不應該有矛盾。嚴格依法辦事、依法行政、依法司法,就是在執行黨的相關政策。通過立法程序,由人民選出的代表反映人民的意見和建議,把人民的意志與黨的意志融合在一起,通過法律的載體表達出來,從而實現了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

記者:如何理解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的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

王振民:任何國家法治的確立都不是在一盤散沙的狀態下隨隨便便建立起來的,而是必須有堅定有力的集中統一領導和部署。法治是人類為了征服自己,由人類自己立法進行自我管理,這遠比征服自然困難得多。特別是約束公共權力,非有高度的覺悟、頑強的毅力和堅強的意志難以成其事。

迄今為止,尚未有法治成功的國家是在群龍無首、四分五裂的狀態下實現法治的。恰恰相反,就法治發達國家的經驗來看,這些國家的法治之所以能夠最終確立,都是自上而下、從官到民表現出對法治執着的追求,付出巨大的努力。在中國這樣擁有13億人口、情況極其複雜的大國建設法治,更需要有自上而下堅強統一的領導,要有統一的意志,堅決果斷一體推行。正是基於這樣的情況,十八屆四中全會指出,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

記者:如何加強和改進黨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領導?

王振民:執政黨要改變對國家的領導方式,善於通過立法、執法和司法來領導國家。黨領導人民立法,黨自己也要在憲法法律範圍內活動。這是自1982年黨的十二大以來確立的一項重要政治原則,載入了憲法、黨章和黨的其他重要文件。現在,中國共產黨帶領人民實行法治,努力把國家引導到法治的軌道上,而且最重要的是,黨把自己的權力放到法律法規的籠子裡邊,保證不濫用權力,這樣就不會再出現超越法律、不受法律約束的權力。憲法和黨章確立了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同時要求一切政黨和個人都要遵守憲法和法律,黨要帶頭遵守憲法法律,這就科學地處理了黨和法律的關係。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法治是一致的,社會主義法治必須堅持黨的領導,黨的領導必須依靠社會主義法治。只有在黨的領導下依法治國、厲行法治,人民當家作主才能充分實現,國家和社會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進。

黨的領導決定依法治國成敗,決定中華民族的興衰。黨的領導和依法治國二者必須結合。沒有黨的領導,中國勢必陷於天下大亂;沒有依法治國,中華民族難以跳出歷史周期律的支配,黨的領導也必將大打折扣。黨的領導與依法治國缺一不可,二者必須也是能夠相統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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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相食 留言時間:2014-10-29 09:23:10
老不死的,這有什麼好問的?

雲山,給這老不死的和方肘子一樣的待遇,馬上辦!

欽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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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馬甲 留言時間:2014-10-29 09:12:49
問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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