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昨天的博文說。
彭庭長的大魚頭是那兒來的呢?
那一天下大雪,大家起床都很晚,不可能是去王店街上的早集買來的。
魚頭也不可能是公社食堂里的,彭庭長在自己的辦公室里開伙,與公社食堂不相干的。
我估計是人家送的。至於是親戚朋友送的,還是到法庭打官司的當事人送的,就不得而知了,咱沒有證據,也不敢亂說。何況,咱即使知道這大魚頭是打官司的當事人送給彭庭長的,咱也不會說,誰叫咱吃了人家的嘴軟呢?
中國大陸的黨政基層幹部做工作,是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把抓,“中心工作”來了,各部門都要一起配合的,例如計劃生育,例如提留繳費,都是由公社分管的領導召集全公社在家的所有機關幹部一起上,包括派出所的民警,法庭的審判員,司法助理員,都得上,儘管這些事與他們部門的職責範圍毫不相干——這叫黨的統一領導,是中國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
我們這些市里下派的工作組的幹部,也要服從地方黨委的統一領導,去干一些必須人多勢眾才能幹得好的事情。
計劃生育是朝老百姓要命,提留繳費是朝老百姓要錢,一個要命,一個要錢,你想想看,不人多勢眾能能幹得好嗎?
人多勢眾的一大幫幹部進村之後,到了吃午飯的時候怎麼辦?
幹部們是不背行軍鍋的,沒辦法就地埋鍋造飯,飽餐之後再戰,只能走到那兒吃到那兒,怎麼吃呢,吃派飯。
所謂吃派飯,就是由生產隊的隊長派,派到誰家,幹部們就到誰家去吃。
一般是那家出的事情,或集體提留款沒有按期交的,或老婆超生懷了第二胎的,或打架鬥毆鬧到上面去了的,就到那家吃派飯。隊長可能是這樣想的,那家惹出來的事,就由那家破費來招待幹部,理所當然。
農家也沒有什麼好吃的,粗茶淡飯罷了,但因為菜是從菜園裡現掐的,特別新鮮,對於吃慣了大魚大肉的幹部們來說,其實味道也不錯。除此之外,每個幹部一碗糖水荷包蛋是少不了的。
笑迷迷的吃完了糖水荷包蛋,領隊的幹部把嘴一抹,把臉一變,就發話道:
“吃了你的雞蛋,還要罰你的款!”
然後開出罰款數額來。
被罰的人家此時也是笑迷迷的,連連稱是,還說“該罰,該罰。”
我覺得很奇怪,幹部笑迷迷的吃了雞蛋就變臉罰款,其無恥和無賴我能理解;但被罰的百姓為何也笑迷迷的呢?
後來這樣的事情看多了,我才悟出些門道來:幹部吃了你家的雞蛋是好事,處罰往往就會從輕;幹部如果不吃你家的雞蛋,那就糟糕了,不是重罰就是拘人。
幹部吃了飯是從來不給飯錢的,即使給飯錢也只能是象徵性的給,根本不夠本,連做飯的柴禾錢都不夠,百姓收錢還不如不收,不收還有個人情在。何況,就是想收誰又敢收呢?
幹部也知道這個道理,所以誰要假惺惺的吃了飯按規定交飯錢,就會遭到所有人的恥笑。吃了人家三元錢的飯菜,只交一毛五分錢,是不是太虛偽了?當時一天的補助就是一毛五分錢,幹部不可能掏工資付飯錢,工資都付了飯錢,家裡老婆孩子誰養?
王店的幹部群眾都認為共產黨吃飯不給錢是理所當然的,王店那個地方,當年鬧紅軍,後來有新五師,再後來解放了,共產黨從來都是走到那兒吃到那兒,吃了從來不給錢。
再後來,改革開放,鄧小平南巡,帶着一家人,走到那兒吃到那兒,也是不給錢的。
吃派飯不給錢是共產黨的光榮革命傳統,馬克思、恩格斯寫《共產黨宣言》的時候,是無論如何也想不到這一點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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