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微观世界的范畴与维度(范例解释)
维度,指的是“reference frame”,是借用物理学上“参考系”的概念,在以前说
过。在解释范例的过程中,我提出了“五种维度”的存在,它们是,“时间”,“空间”,
“数学”,“逻辑”和“心理”,在前边也提过。
维度的概念,不仅应用于范例的宏观世界,也应用于范例的微观世界。其区别仅在
于,心理和时空这三个维度,仅在宏观世界出现。而数学和逻辑是贯穿两个世界始
终的。对宏观世界来说,维度的存在是很明显的。对“相对的相对”和“绝对的相
对”的关系有关的范例,既,自然范例和原始范例的维度存在方面区别,仅仅在于
心理维度存在与否。很明显,比如,在康德的“自在之物”的范围,是没有心理纬
度存在的,而其他的维度都一样。我这里主要讨论在微观世界维度的存在。
微观世界的性质,由三个范畴来把握,它们是“在”,“思在”与“存在”(“定在”属
于宏观世界)。说起来似乎奇怪,为什么这三个范畴本身都如此的虚无缥缈,怎么还
能确定有维度的存在呢?其实这三个维度的存在是正常的。
我们知道,在,在范例本体中被定义为“潜在的存在”。存在,是一个过程,既由
非存在到存在,由潜在到现实("actuality")的过程。凡是过程,都可以用数学和逻
辑描述,这是从认识论的意义上说。在本体的意义上,数学本身,比如“虚数”和
“负数”等,证明了这一“潜在到存在的过程”。数学既然可以应用,逻辑则也必
然存在。因为,逻辑包含“或然性”,“偶然性”,“必然性”,“个别”,“特
殊”,“普遍”等这些概念。而凡是概念,必然是真实的(巴门尼德的证明)。
思在,也是如此。根据思在的定义,思在为“所有思维的产物”。我们就可以容易
地用数学和逻辑来把握它们。或我们认为,它们的存在本身就是数学和逻辑作为维
度的存在的证明,这是很明显的。
存在的定义。存在是“质”的完成,也就是说,存在包含“质”作为其潜在的概念。因
为存在是纯粹意义上的,既按照黑格尔的意思,是“纯存在”,没有任何的规定性,
所以也就等于“非存在”。如果用数学来考虑,例如,从负数到零到正数的出现,
将其看作一个过程,我们就很好理解“纯存在”和“非存在”的意义了。
最后,我们应该是否将数学与逻辑的存在的真实性,看作(或本来就是)这些范畴的
“形式”(用柏拉图的话)?也就是再在此时作一个“二分”?比如,将微观世界才
有的“高级范例”和“原初范例”,再作一个“形式与内容”的区别,如对待宏观
世界的自然范例和原始范例一样?我现在更倾向于将这里的范畴和数学与逻辑看成
统一的结果。因为微观世界的范例,本身已经是思维经过抽象才发现的。我们不可
能再对“抽象的产物”再作抽象,以致逻辑上无穷无尽的抽象了。试想一下,举高
级范例为例子。我们可以从各个不同民族的绘画中,抽象出一个更具有普遍意义的,
人类共同遵崇的“核心绘画”吗?显然是不会的。同样的道理应用与数学,逻辑,
语言,形象等所有思维的产物,既所有高级范例。所以在这个意义上,我认为乔穆
斯基的“普遍语法”,是缺乏哲学本体论支持的。
|
|
|
|
|
|
|
|
|
文章评论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