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論範例體系的範疇 範疇,是哲學體系的大廈“腳手架”。唯有樹立了牢固的腳手架,哲學體系大廈的建立和發展,才有堅實的基礎。 範疇,在範例體系看來,都具有相對的性質。一切相對的範疇,從根本上,都來自“絕對”,既,“絕對之絕對”,或稱為,“雙絕對”。為什麼雙絕對不屬於範疇之列呢。這是因為,雙絕對無法定義,雙絕對不是相對的,不是“存在”,也不是“非存在”,總之,它是無法表述的。 我們的意識,是雙絕對的“局部化”。而我們的思維,是雙絕對的“範例化”。在我們的意識中,舉例來說,有夢的存在。凡是夢裡存在的,我們可以有這兩種情況,既,有意義的和無意義的夢境。我們能夠記住的夢境,是有意義的部分。我們不記得的部分,是無意義的部分。雖然我們經常記不住夢中的情節,但是我們不能否認,我們還是作過夢。無意義的夢,就是意識,作為絕對,產生的範例。類比於雙絕對在物理上產生的“大爆炸”,既,宇宙的初始。最初的微觀粒子必須通過其他粒子來產生質量(我不是物理學家,據我理解,道理是如此)。這就相當於夢境的出現,必須通過某種方法變得有“意義”,我們醒來後才能記住。 所以,第一範疇是”範例“。範例是空洞的。然後才有”意義“,既,第二範疇。意義的展開或發展,進入我們的記憶,成為我們”思在“的內容,既,第三範疇。思在如同一個容器,包含了一切精神的產物。無疑,巴門尼德的”being”, 康德的“三個批判”和黑格爾的“邏輯學”所有範疇,胡塞爾的“現象”,海德格爾的”DaSein”, 都被囊括其中。和思在平行的範疇是“存在”,既物質發生的“大本營”。因為其他哲學家已經有詳細的論述,這裡不再重複。 從“範例-意義-思在/存在”,是“微觀世界”的全部邏輯,是一切運動的基礎。由“運動產生物質” 到“宏觀世界”中,“物質產生運動”,我們走完了整個範例的發展過程。 這個發展過程,海德格爾的“存在與時間”,只寫了“後一半”,既,“思在與存在”的關係。範例體系完成了他所想到,要寫但沒有寫出來的,“客觀存在”,的部分。這就是範例體系對以往哲學的補充。這就是範例體系包含了哲學(西方哲學),但又超出了哲學的原因。哲學是討論“something”的學問,範例是討論“something and beyond”。這也是,範例體系非常困難,難以理解,其根本原因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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