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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化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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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翻朱令案, 对谁有益?
   

时隔十九年的朱令案,最近被人重新翻出来。由于当时没有结案(检察院语)也就是没有定案,现在当然不能算翻案。只不过把沉积多年的旧案从历史泥潭中翻出来晒了晒太阳。但令人惊奇的是,仅仅翻晒太阳这么一个有局限的动作,就激起海内外华人世界的轩然大波。从复旦大学最新的一起投毒案曝光,牵出沉寂多年完全类似的清华投毒案,大约有上百万甚至千万的大陆和海外网民被吸引,成千上万的人参与了讨论和发言,形成的文章文字难以数计。有人形容朱令案有如历史的杨乃武小白菜案,近似于世纪大案,形容并不为过。


虽然绝大部分人讨论的焦点,集中在到底是自杀还是他杀,谁是凶手,以及为什么强大的无产阶级专政工具无法侦破一个线索简单的小案这些表层问题上,但一滴水反映地球,从这个近二十年未能侦破的普通校园毒杀案,折射出的中国人和中国社会的部分现状,还是显而易见。某些天之骄子的大学生,完全没有人性和法制意识。事实和真相,可以被简单的利害算计击退,所有掌握内情的人都紧紧闭口。司法部门受制于行政当局,不在乎颜面丧尽。新闻媒体无视事实,公然挑战大众的智力,把一个明明被人藏匿多年的案件硬说成已经公开,并加以赞美。


非常侥幸,和别的甚至超过几百上千倍的陈年旧案相比,朱令案还是有些不同。不同在于有人而且很多人投入了深切关注,积极地发了言,留下了文字记录。这个案子虽然和其它的历史积案一样,由于重重弊病,暂不能大白于天下。但千万人参与重翻这一举动本身,就已经产生巨大社会效应,无形中推动历史前进了一步。


就像中国没有让人智慧的历史一样,中国也没有让人敬畏的宗教。做恶事要受天谴遭报应,这种观念只存在于老一辈或老几辈人那里,或许是那时私塾先生的功劳。经过无神论科学教育的近几代人,作恶越来越少有罪恶感。不妨把十年来同年龄同教育程度国内外犯罪案件,放在一起比一比。假如有兴趣做这件事的人,一定会发现,中国年轻人的犯罪,与贫困社会背景,家庭破裂,心理障碍和犯罪前科,关联非常之少。也就是说,一个家庭精神教育良好的孩子,可能突然犯罪,而且凶狠伤人。这个现实不能不让多年从事共产主义道德教育的社会工作者反思。想想一边倒的无神论教育,为什么不能让人对某种力量产生敬畏,从而设置底线自我约束?怎样的无神论系统才能使人向善?


换一个角度看,不敬畏神明的人,转而敬畏法律,也不至于轻易毫无顾忌给人下毒。有些伤害案出于当事人的冲动,由不顾后果的情绪化造成。投毒则是另一个状况。有决心秘密投毒的罪犯,绝不可能出于冲动,他(她)经过不止一天的深思熟虑,精心谋划,早已不冲动了。这样的人可能完全出于无知,或者精心计算出怎样摆平司法。天谴当然早已不在这种人的考虑之中。


问题在于,中国人建设了几十年现代化国家,却远没有建成现代化法治体系。法的本质比如公开和公正,远远没有进入人心。中国的法制教育,只限于惩罚教育,这是一种很原始的法观念。法在中国,可以向政治让步,向人脉让步,甚至向金钱让步,就是不向手执天平蒙着双眼的法女神让步。所以,无神论者们假如指望用法制来取代宗教,形成人们的某种自我约束力,至少现在和眼见的将来还不可能。


既没有约束内心的宗教,又没有约束行为的法治,面对这样严酷的中国社会现状,不甘堕落有心向上的人,还有什么办法呢?剩下唯一的办法,大概就是类似现在重翻朱令案的这样众人议论。有人说,议论有什么用,谁也不买你的帐,说破嘴也是白搭。当然,一个人几个人议论是没有用,可是几百几千几万人的议论,就不一定。


听过一个真实故事。有朋友去巴西旅游,参观里约热内卢的巨大基督像。不巧天公不作美,当旅行团一行人不辞辛苦登山到塑像下,起了大雾,一点神像壮观都看不见。当时有人建议说,我们一同祈祷吧,说不定会有神迹出现。于是几十个旅行团成员一同祈祷,周围游客也不断参加进来。几分钟以后,雾果然散了。的确有人相信,众人祈祷同一件事情,神将会有所反应。


这个故事当然可以理解为巧合。不过想象一下,当成千上万的普通人,同一时间虔诚地和平地为同一个要求祈祷,谁能不动容呢?即便他不是神。有人马上要说,共产党就不动容。别这么武断,中国有过这样的祈祷吗?中国人不信祈祷,信实力。中国的现状是,当一群人开始同一个追求的时候,不用共产党出面,另一群利益不相关的人主动跳出来就把你给灭了。当朱令案热到某一程度,就有人自动出来泼冷水降温,表现得非常尽职。


好在与朱令同时代同背景的70、80后,人还不少,有些话语权,至少在网络上。因为唇亡齿寒,暗中被人下毒,凶手又不付代价不受惩罚,这太可怕了,简直不是人间。长此以往,我们身边还有谁可以相处呢?科学虽然先进,不需像古代宫廷用太监试毒,但每人每天随身带一套测毒仪,喝水吃饭前都先测一下,这个前景还是很可怕的。当然听起来有些夸张,然而世间的事情,你不去制止,就等于鼓励。现在不制止,将来就会发生。这不是夸张。人是极具模仿性的动物,比猴子还会模仿。当一种行为不受谴责,不受惩罚,还有好处,下一个人为什么不模仿呢?


谴责是整个社会防止沦落的最后一道防线,当宗教或司法都不起作用的时候。重翻朱令案,让其中所有的罪恶都受到公众谴责,成为千夫所指,让下一个潜在的罪犯有所顾忌,将对谁有益?

2013-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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