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秀林的一份提案:請提交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誰提交都可以!
關於提請審議《立即撤銷2008年12月農業部所頒發“華中農業大學張啟發轉基因Bt水稻安全證書”》的議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一,案由
2008年12月24日,中國農業部科教司下屬轉基因安全委員會,為華中農業大學張啟發所開發的轉基因bt63抗蟲水稻頒發了為期5年的安全證書。其食用安全性遭受公眾質疑後,農業部並未公布所頒發安全證書的科學依據,僅通過媒體表示,該轉基因水稻的安全性有一項為期7天的“小鼠灌胃實驗”為證明。
此項安全證書涉及中國的主糧農作物水稻,以一周為期的一次性動物實驗,不能證明長期中人類食用的安全性;加之該轉基因Bt63水稻在獲得合法商業化生產證書前,已被發現從2005年起即大面積非法種植、數百次被國內外檢疫機構從稻米和米製品中檢出;明目張胆地踐踏了國家法律。
二。 案據
1. 根據國務院和農業部的規定(見附錄1),轉基因農產品在作為食品和飼料進入市場前,須經獨立的、全面的科學檢測、確認安全無害,才可放行。然而根據多渠道信息和媒體報道(附錄2),上述華中農業大學轉基因抗蟲水稻的安全性試驗,僅為一項7天小鼠灌胃試驗且沒有報告重複試驗,遭到公眾質疑長達3年來(附錄3),農業部有關部門始終未公布聲稱已完成的多項安全檢測之結果和報告、從未回答過公眾質疑。
2. 媒體所報道的一次性7天小鼠灌胃試驗,不符合最起碼的科學規定;如該實驗所用Bt毒蛋白來自細菌(即蘇雲金桿菌)而非來自Bt63轉基因水稻。如該轉基因水稻今後合法種植,人類將長期食用存在於水稻體內的轉基因Bt毒蛋白,而非細菌中的毒蛋白;沒有證據表明二者完全相同、不會傷害人類健康。此外至今沒有任何責任機構報告過重複實驗結果。一次性實驗只能提供孤證,不符合科學合理的原則。
3. 按照我國規定,農業部僅有權批准農作物的安全種植,無權批准“新資源農作物”的食用安全性;按照法律規定中國衛生部對此負有責任。據查,該轉基因Bt63水稻並未得到我國衛生部的食用安全性批准(附錄4,5)。
4. 本提案所涉轉基因bt63抗蟲水稻所獲2008年安全證書,並未經農業部部長簽署生效。農業部有全責說明此事,然而卻從未進行過任何說明。
三.建議
建議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教科文衛委員會、農業與農村委員會、法律委員會、內務司法委員會等有關機構,儘快組織人力審議本提案,在安全證書有效期結束前(2013年12月24日),撤銷此項安全證書,並對踐踏國家法律的當事人作出處理。
現提請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
附錄:
1 《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2001年5月9日國務院第38次常務會議通過 2001年5月2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04號公布,見:http://www.gov.cn/ziliao/flfg/2005-08/06/content_21003.htm;以及相關配套規章。
2.華中農大院士張啟發:轉基因抗蟲水稻食用安全;農博網2010-4-19 (轉基因水稻安全嗎),見:http://news.aweb.com.cn/2010/4/19/359201004190914650.html
3.網絡討論:論張啟發院士造的世紀之假——轉基因Bt水稻和“小鼠灌胃”等,文末附錄。
4. 衛生部放棄轉基因食品安全性管理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