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秀林的一份提案:请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谁提交都可以!
关于提请审议《立即撤销2008年12月农业部所颁发“华中农业大学张启发转基因Bt水稻安全证书”》的议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一,案由
2008年12月24日,中国农业部科教司下属转基因安全委员会,为华中农业大学张启发所开发的转基因bt63抗虫水稻颁发了为期5年的安全证书。其食用安全性遭受公众质疑后,农业部并未公布所颁发安全证书的科学依据,仅通过媒体表示,该转基因水稻的安全性有一项为期7天的“小鼠灌胃实验”为证明。
此项安全证书涉及中国的主粮农作物水稻,以一周为期的一次性动物实验,不能证明长期中人类食用的安全性;加之该转基因Bt63水稻在获得合法商业化生产证书前,已被发现从2005年起即大面积非法种植、数百次被国内外检疫机构从稻米和米制品中检出;明目张胆地践踏了国家法律。
二。 案据
1. 根据国务院和农业部的规定(见附录1),转基因农产品在作为食品和饲料进入市场前,须经独立的、全面的科学检测、确认安全无害,才可放行。然而根据多渠道信息和媒体报道(附录2),上述华中农业大学转基因抗虫水稻的安全性试验,仅为一项7天小鼠灌胃试验且没有报告重复试验,遭到公众质疑长达3年来(附录3),农业部有关部门始终未公布声称已完成的多项安全检测之结果和报告、从未回答过公众质疑。
2. 媒体所报道的一次性7天小鼠灌胃试验,不符合最起码的科学规定;如该实验所用Bt毒蛋白来自细菌(即苏云金杆菌)而非来自Bt63转基因水稻。如该转基因水稻今后合法种植,人类将长期食用存在于水稻体内的转基因Bt毒蛋白,而非细菌中的毒蛋白;没有证据表明二者完全相同、不会伤害人类健康。此外至今没有任何责任机构报告过重复实验结果。一次性实验只能提供孤证,不符合科学合理的原则。
3. 按照我国规定,农业部仅有权批准农作物的安全种植,无权批准“新资源农作物”的食用安全性;按照法律规定中国卫生部对此负有责任。据查,该转基因Bt63水稻并未得到我国卫生部的食用安全性批准(附录4,5)。
4. 本提案所涉转基因bt63抗虫水稻所获2008年安全证书,并未经农业部部长签署生效。农业部有全责说明此事,然而却从未进行过任何说明。
三.建议
建议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法律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等有关机构,尽快组织人力审议本提案,在安全证书有效期结束前(2013年12月24日),撤销此项安全证书,并对践踏国家法律的当事人作出处理。
现提请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附录:
1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01年5月9日国务院第38次常务会议通过 2001年5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4号公布,见:http://www.gov.cn/ziliao/flfg/2005-08/06/content_21003.htm;以及相关配套规章。
2.华中农大院士张启发:转基因抗虫水稻食用安全;农博网2010-4-19 (转基因水稻安全吗),见:http://news.aweb.com.cn/2010/4/19/359201004190914650.html
3.网络讨论:论张启发院士造的世纪之假——转基因Bt水稻和“小鼠灌胃”等,文末附录。
4. 卫生部放弃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管理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