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开中国暴富群体的面纱
2014-06-15 中山大学学子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社会不公、贫富分化的现象越来
越引起人们广泛的关注。2010年底,世界银行报告称,中国0.4%的人口掌握了70%的财富,而美国则是5%的人口掌握60%的财富,中国的财富集中度
超过了美国,位居世界第一,成为全球两极分化最严重的国家。据8月24日中国富豪研究所胡润研究院发布的《财富报告白皮书》披露,中国大陆目前资产过千万
的富豪达96万人,比去年87.5万人增加了9.7%。其中资产达100亿元人民币的有200人,资产过10亿元人民币的有4000人,资产过一亿的亿万
富翁为6万人。据统计,在中国大陆,富翁最多的地区是北京,有17万千万富翁。广东省15.7万和上海13.2万的千万富翁。千万富翁的平均年龄为39
岁,男女比率为7比3。资产过亿的亿万富豪的平均年龄为43岁。
另据统计,2005年中国电力、电信、石油、金融、保险、水电气供应、
烟草等国有行业共有职工833万人,不足全国职工总数的8%,但工资和工资外收入总额估算相当于当年全国职工工资总额的55%。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
不是由于这些行业的劳动生产率和产值贡献率较大的高于其他产业,而是因为这些行业能获得巨额垄断经营利润。在失控的工资增长与失控的薪金减少过程中,大量
的民营企业员工工资增速很慢,有的甚至在负增长,而国有垄断企业职工工资却一枝独秀,稳居高位。由此,人们有理由认定,中国的贫富差距已到了极端严重、难
以根治的地步。
但是,据我了解,老百姓虽然
对国有垄断企业职工的过高工资很是不满,但
是,大都表现出无可奈何的态度,许多人则千方百计想“钻”进国有垄断企业享受、瓜分一点那高工资待遇。更严重的问题,或者说将有可能引发中国社会公愤的问
题、动摇国家稳定的问题,是那些不断异军突起的暴富者群体。中国老百姓最痛恨、最仇视的,就是那些暴富者群体。中国社会有可能发生“动荡”、“革命”和
“造反”的,将肯定针对的是这些暴富者群体即腐败群体。他们主要都是些什么人呢?
所谓暴富,是指在极短的时间内,收入上百万、上千万、乃至上亿元的财富
暴涨现象。所谓暴富者群体,是指钻了国家政策和法律的空子,违背社会公德和法律,利用特殊资源或手中职权在较短时间内聚敛财富的这么一群人。这群人由“特
权阶层”衍生,是社会各界无论如何也无法漠视、容忍和接受的一群人,是社会不公、贫富分化加剧的主要始作俑者。
其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中的老百姓,因为善良和朴实,他们对靠勤劳
致富、靠能力致富、靠贡献致富的人,不但不眼红、不反对、不愤恨,而且持理解和支持态度。最近,有记者报道“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院士在自己已拥有座驾的情况下,又为老伴买了一辆汽车,网友们就表现出全力支持的态度,几乎一边倒地认为袁院士买什么车都不过分,就是拥有六七驾私人飞机也是正常的!更有网友激
动地表示,就算我们仇富,也不仇视袁隆平!舆论普遍认为,“仇富不仇袁隆平”这清楚地表明了被中国部分“精英”所“妖魔化”的《仇富论》已经破产,国人仇
视、仇恨的只是具有不正当来源的财富持有者,而不是靠智慧和汗水解决了人们吃饭问题的袁隆平院士,袁院士这样胸怀天下、脚踏实地搞科研、挣大钱的“富
人”,人民群众是热烈欢迎的。
中国的暴富者群体到底有多大?国家统计局至今也没有系统统计过,反贪部门也没有正式调查并公布过,学者们的研究因资料不全而难以估计。不过,大家都认为不会比胡润研究院发布的数量少,以至于要用“人群”来为之冠名。
对于暴富者群体产生的原因,学者们站在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四种概括:一
是改革开放原因说;二是改革开放不彻底说;三是法律法规不健全说;四是反腐败不力说。这四种概括,各有各的道理。如果认真分析,可以发现,改革开放原因说
并没有解释改革开放、市场经济怎么就和暴富者群体的产生、腐败堕落有机联系在了一起,更难以说明改革开放前的计划经济也有相对的暴富者群体、也有腐败的现
象,特别是不能说明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和地区腐败现象反而很少,因而没有说服力。法律法规不健全说和反腐败不力说则揭示了反腐败的体制与机制的问题,但是
没有揭示出预防腐败的体制与机制问题,以至于腐败越反越多、暴富者“风起云涌”也越来越多。
而改革开放不彻底说,似乎更能解释这一现象。研究暴富者群体问题,还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只有结合中国的具体形势具体地分析了,才能弄明白其中的改革开放不彻底的奥秘,也才能对症下药,也才对深化改革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如果撇开为数不少的靠依法生产和经营、靠勤劳致富者外,我感觉,我们中的每一个人差不多都亲身经历过或听说过自己身边那些暴富者产生的“事迹”。下面,让我们花一点时间来回顾、分析一下。
一、价格双轨制造就的暴富群体
所谓价格双轨制,是指在包括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的商品交换中,通行着政
府定价和市场定价的两种价格体系。中国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改革中,所谓价格双轨制是无论如何绕不过的一个过程。其原因,一是计划经济的势
力相当强大,执行计划经济政策与条规的官员们占据着、把持着国家的主要命脉,要让他们放弃计划定价,那是绝对办不到的;二是因农村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放
开集贸市场、对企业放权让利等改革步骤的推行,受供求关系的影响,一些商品按照市场定价已是顺理成章,谁也阻挡不了。这样一来,也就出现了政府主导的低价
格,和市场定价的较高价格,两者相互存在且相互刺激。
实践中,计划价格和市场价格并不是各自在自己的轨道上运行,而是客观存在且交叉,也就出现了有人不择手段地把低价格的计划商品,拿到市场上以高价格出售,凶猛地赚取差价发财。
现以1987年云南省电铜为例。国家统一出厂价格为每吨5500元,云
南省制定的出厂价格为每吨6600元,最高出厂限价加价额为每吨9920元,最高销售限价加价额为每吨10560
元。这也就是说,某人有关系,从电铜工厂买出1吨电铜,转手卖出去就可以赚钱3960元(10560元—6600元),如果倒卖1万吨,就赚3960万
元,1987年的3960万元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啊,同志!
再以云南省的名烟为例。
1987年,国家决定放开13种名烟(云南省占9种)的计划价格,即大幅度提高市场销售价格,每箱出厂价约4500元,而一到市场上至少可以翻一倍以上,
即最少赚
4500元;如果能批1万箱,那么就能赚4500万元。当时不是秘密的秘密是,这样的暴利不能由一个人吃,而是有好几个人吃:某人从烟厂批出1万箱,他并
不会去提货,而是在宾馆中就把这1万箱烟的批条倒卖了好几次,每人吃一些,只是最后一个商人才真正把烟提出,批发给零售商。那时,昆明市平常就有上万人在
做烟的生意:有用当时云南省不能生产的过滤咀丝来换烟的;有打着领导旗号来“开后门”批烟的;有通过请客送礼搞烟的;有内外勾结倒烟的。总之,当时有一部
分人通过销售云南名烟的价格双轨制,而发了横财。
现在,我们看当时的这些紧俏商品的双轨制可能有点不理解,有的人甚至认
为一下子放开不就得了?但是,当时就是一下子不能放开,其原因:一是如果一下子放开,就被称为前苏联的“休克疗法”,就不是渐进式改革了,不但要遭到反改
革派们的反对,就是改革派中的多数人也不会、不敢拥护;二是当时把计划定价称为“社会主义”,是必需坚持的底线,如果一下子放开价格,老革命家们不会同
意,左派们也不敢同意;三是当时的掌权派不赞成,因为如果一下子放开,就没有人找他们批条子了,他们手里的权力就没有了,一方面他们的权力失落感驱使他们
不赞成,另一方面他们不紧紧抓住批条子的权,也就没有受贿致富的机会了。这就是价格改革要“闯关”的历史背景。
二、国企初期改制不成功所造就的一批暴富者
1990年以前,中国的国企改制经历了包括扩大自主经营权、厂长负责
制、承包经营责任制、加强内部管理等。回顾这一改革过程,说明了我们对国企改革的认识,是一个“模着石头过河”逐步发展的过程,当然更是实践教育的过程。
由于国企本身的理论研讨问题,比如杜光先生就指出“国企不是公有制”,我们所能想到的改革方案,全试验过了,始终成效不明显,要么是经济效益不好——盈利
不多,亏损不少;要么是社会效益不好——服务态度恶劣。以至于人们惊呼:中国国企的改革已经走进了“死胡同”。但是,不改革,退回到过去计划经济时期的国
家“统包统配”的旧体制,问题更加糟糕。值得关注的问题是,每改革一次,都会造成国家利益的某些损失、就会造成一次阵痛,都使一批人因此成为了暴发户。
先说扩大自主经营权。扩大国有企业自主经营权,是中国自农村家庭承包经
营承包责任制后,城镇企业进行的第一个重要改革。企业拥有了自主生产与经营权,包括超额生产权、超额生产的产品的定价权和销售权,由于政府机关不能、也不
该监督,在社会产品极其匮乏的70年代、80年代和90年代初期,包括生活必需品在内的许多商品,就成为了市场上的抢手货,厂长、销售人员和市场里的“倒爷”(二道贩子或三道贩子)中一部分人,便就此暴富了起来。
再说承包经营责任制。国有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是借鉴农村土地家庭承包
经营责任制经验,而实行的一项“真正”的改革。之前的扩大国有企业自主经营权,严格来说还不能称其为改革。由于政府机关与承包经营的国有企业在谈判时,无
一不处于信息不明、情况不熟、被企业糊弄的状态,因而往往被“欺骗”,以至于出现了相对于未承包企业来说,承包基数过低、企业留利过高、企业“小金库”过
肥等普遍现象。其中,企业“小金库”除了企业正常使用外,相当一部分便被企业负责人堂而皇之地拿去,从而暴富了一部分人。
再说厂长经理负责制。工厂实行厂长负责制,公司实行经理负责制,这本来
是现代企业管理的最基本的原理。但是,自新中国建立到改革开放后的1980年初,这一原理被所谓的集体负责制、党的一元化领导、工人阶级当家作主管理等,
弄得成了大问题,以至于进入改革开放后还需要学者与政客大力研讨、普及厂长经理负责制这个常识。而实践中,自扩大国有企业自主经营权后超额生产的产品的定
价权和销售权,一直延续到厂长、经理负责制,厂长、经理和营销人员以及市场“倒爷”(二道贩子或三道贩子)中一部分人的暴富,也延续了下来,直到社会商品
供需趋于相对平衡。
改革开放初期的一系列改
革方案,是在企图绕过所有权这个最敏感性的问
题,而进行的不成功尝试,也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必须付出的学费和代价。试想,那时曾经在经济学界引进西方资本主义产权理论的人,说成是所谓的“资产阶级自由化”,不就客观证明了改革历程的异常坎坷和艰巨吗?
三、产权改制过程中造就的暴富者
由于扩大自主经营权、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承包经营责任制等,没有涉及
企业的产权这一根本问题的改革,所以不能不以不理想而告终。有的人把这叫做失败也是可以理解的。这时,以明晰企业产权为标志的股份制改造被决策层接受,成
为中国国企乃至集体所有制企业的主要改革方向与途径。
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是中国包括国企改革在内的所有政策执行中
的一条经验教训。正如著名学者杜光先生深刻指出:股份制改革因官商勾结,中饱私囊而畸形发展。没有进行股份制改造的重点国有企业更成为权贵们的囊中之物。
这些国有企业在特殊的历史时期诞生并培育了中国特色的豪强资本家和权贵阶层,造成了中国社会的两极分化。
首先是设置内部股。中国国企和集体企业的内部股,是按照企业内部职务高
低而划分为若干等级,每一等级可以划入或认购多少不等的内部股份。例如,董事长、总经理10万股、中层管理干部5万股、一般员工1万股,如此等等。其中,
许多国企向主管部门及其领导赠送内部股,这已是一个不得违背的潜规则。待内部股一上市,股价飙升时他们便抛出,一批急剧暴富的富人也就冠冕堂皇地诞生了。
其次是管理层收购。所谓管理层收购,是指为“调动”管理层的积极性,救
活公有制企业,由国企和集体企业管理层把所在公企的一部分或全部股权进行收购的改革方案与行动。在管理层收购中,管理层一般都没有、也拿不出那么多现钱,
怎么办?方法是管理层用公企作抵押向银行贷款。这样一操作,公企也就悄无声息地变成了管理层的企业。由次,管理层也就一夜之间成为了暴富人群。这也就是所谓的“国有资产流失”。
由此引发的问题是,
被管理层收购的那些公企,为什么不选择其他的改革方
案,偏偏选中管理层收购的方案?事实上,被管理层收购的那些公企,已经试验过了几乎所有的改革方案,都不见成效,唯有管理层收购这一条路了。这也就是说,
是“不得已而为之”。现在看起来,当时的管理层收购,没有公开、公平、公正地界定公企普通职工的股份,而是“减员增效”式地“一刀切”,把部分普通职工办下了岗。不过这已是后话。
四、国企特别是央企管理层天价薪酬造就的暴富者
中国有一个合伙暴富的群体,当首推国企特别是央企管理层。国企特别是央企管理层的天价薪酬时下已经引起国人的严重关切和强烈不满!
在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中,企业管理层的薪酬,是由企业所有者即老板决定
的,在股份制企业中具体是由董事会、股东大会讨论决定的。按照这一理论,国企特别是央企管理层的薪酬,应由国家和政府决定才是。中国现行央企负责人的薪酬
制度是在2002年由国资委制定的,年薪结构由“基薪+绩效年薪”两部分组成。基薪是年度基本收入,不与业绩考核结果挂钩,主要考虑企业的经营规模和经营
管理难度,兼顾地区、行业和本企业职工收入水平等因素。绩效年薪则属于奖励性质的收入,以基薪为基数,与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当时确定的负责人薪酬与职
工平均工资的比价是12倍。由于国企职工年平均工资在10万元(电力行业一个抄表工就是10万元)左右,负责人薪酬也就是120万元了。
由于国资委的薪酬规定太笼统,又设有一个职能部门负责监督和考核,事实
上形成了央企管理层自己给自己定薪酬的中国特色现象。根据经济学理论中的经济人假设,这些国企管理层无一不是经济人,至今没有出现一个刘国光命题中的“大
公无私人”,无一例外地是自己给自己定天价薪酬。正如邓隶文先生所指出的:一是出资人或其代表未行使薪酬安排权,造成央企负责人自己给自己定工资;二是对
央企经营业绩的真假缺乏科学的确认与评价机制,特别是与经营者薪酬挂钩的“效益数”,在不少央企类似于考生自己给自己判分;三是对薪酬及职务消费未建立披
露机制,少数央企存在严重的“按职分配”现象。什么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同工同酬”?见鬼去吧!
据统计,中国现有大型央企
155家,每一个央企高管按平均数20人计,则有3100人;每一个高管年薪以100万元计,则高达31亿元之多。事实上,央企管理层年薪动辄数十万、数
百万甚至上千万,而大多数非国企员工月工资不过一两千元,差距悬殊!以中国神华为例,2007年实现净利润213.48亿元,16位高管年薪共2404万
元,平均每人
150.25万元,超过百万元年薪的高管8位,而两位副总裁郝贵和王金力的年薪均为304万元,是整个能源行业年薪最高的高管。另据3月17日中国神华发
布的2007年度报告显示:实现营业收入821.07亿元,同比增长26%,净利润增幅19%。但在比去年同期增加的47.71亿元的营业成本中,人工成
本增加了4.59亿元,同比增长35.75%。年报还显示,中国神华2007年其综合毛利率为48.18%,相较于2006年的50.54%下降了
2.36%。一边利润下滑,而另一边高管酬金膨胀,能算正常吗?央企管理层自定天价年薪,各省、市、区国资委管理的大型国企管理层上行下效,年薪也大多在
50万元至80万元人民币之间。
另据不完全统计,国内现有中小企业2000万家,按照中央“抓大放小”原则,其中3%是国企,也就是60万家左右,他们的年薪平均大约在20万元以上。
应该说明的是,上述计算的仅是国企特别是央企管理层工资表上的薪酬,并
没有计算他们的职务消费,更没有计算他们的灰色收入。据媒体揭露和学者研究,中国的国企贿赂他人和接受贿赂已司空见惯且相当严重。据《北京青年报》
2008年7月12日发表署名若夷的文章,揭发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原董事长陈双全在职三年受贿1700万元,其“经验之谈”是:“我受贿优先考虑
国有企业,因为国企比较安全”。而且“国企普遍爱好做假帐,并且精通这方面的业务——‘有办法做’,因而接受其贿赂会‘比较安全’”。陈双全的坦白令人震惊!
五、资本市场制度不完善造就的暴富者
中国的资本市场开发较晚,还很不成熟,从而成为暴富者群体孕育、滋生的
温床。正如吴敬琏先生所指出的,中国股市的“政策市”顽疾并未根除,有权力的人可以大发横财,而普通股民总是无辜地利益受损。由于受计划经济指标分配、执
行信息公开不彻底的负面影响,中国资本市场建设和完善过程中沾染了大量原体制中的弊端,为有权有势的官员们及“太子党”、亲朋好友暴富提供了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和平台。他们此间常用的有以下手法:
首先是市场不透明,暗箱操作太多。最典型的要数王益案。据《中国新闻周
刊》2008年第22期报道,王益有两个违法乱纪行为:一是为其弟王磊谋私。原国家开发行副行长王益,于2007年3月批示国家开发行河南分行,为郑州提
供25亿元资金用于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和中岳嵩山、少林禅宗、武术圣地为核心的旅游文化产业发展。但25亿元资金只用了2亿元,其他23亿元去向不明,其中王益胞弟王磊从中收取4000万元高额“财务顾问费”,用于购买太平洋证券的原始股份。200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太平洋证券登陆上交所,首日股票涨幅达
到了424%,王磊的4000万元原始股份转眼间便飙升至16亿元人民币。二是牵连到太平洋证券违规上市。太平洋证券原是一家三年累计亏损8482万元的
绩差公司,按规定根本达不到上市资格,但是它却用即将退市的云大科技换股操作违了一次规,又用证券新代码——即不是借壳也不是新股发行再次违规,特别是它
没有经过证监会发审委以及重大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就直接上市,显然与王益有关,并且发现王益在太平洋证券中有大量低廉筹码。王益案充分表明,中国证监会在
监管中国证券市场时有如此之多、如此之大的漏洞,王益们暴富也久有了游刃有余的机会和平台!
再次是非市场化手段。例如较长时间采用上市的配额制,一些省市区为了争
取配额,不得不采取送内部股大礼、向握有实权的官员行贿受贿等手段,贿赂有关部门的官员,甚至行贿上市评估专家、证监会发审委专家组成员。这样一来,有关
部门的官员和上市评审、发审专家组成员,开一次会、行使一次权力,就可以轻而易举获得上万、上十万、上百万甚至上千万的巨额收入,这不是暴富又是什么?!
三是股东同股不同价。例如,流通股与非流通股的设置,就造成了非流通股
股东(一部分为自然人,就是某些官员和“内部人“)稳获暴利,而流通股股东却不得不承担股市下跌甚至暴跌的损失。再如近年的大小非解禁,使拥有大小非的股
东转眼间获得超额利润,以至于那些要解禁的大小非股东以及上市公司,并不管时下市场是否低迷而一个劲地要解禁套现。
四是内幕消息操作暴富。曾轰动一时的广发证券原总裁董正青,通过泄露内
幕信息、内幕交易案,在广州市天河区法院进行公开审理。据检察院审查起诉书显示,公安机关查明,2006年2月至5月,董正青利用其直接主导广发证券借壳
上市的职务便利,多次将广发证券借壳延边公路(深圳交易所代码:000776)上市的消息透露给其弟董德伟,并指使董德伟买入再卖出延边公路股票,共盈利
人民币1亿多元。2006年5月,董正青又将内幕信息透露给赵书亚,赵书亚即利用该内幕信息,通过其控制的股票资金账户,筹集资金200多万元,购买延边
公路股票。经中国证监会认定,赵书亚在价格敏感期内买入延边公路股票49.81万股,买入金额247.8万元;卖出29.49万股,卖出金额182.49
万元,账面盈利101.73万元人民币。
五
是所谓“股权分置改革”即“大小非解禁”。就是把大股东和富豪超低价
买的股票和老百姓高价买的股票,拿到市场上按照同等价格进行买卖。中国股票有三分之二是大股东和富豪用不到一元钱的价格在幕后买进的,有三分之一是老百姓
在市场上平均花15元左右的高价购得的,条件就是大股东和富豪的股票禁止上市流通,只能在股票市场外面转让,所以被称为“非流通股”。当初老百姓花高价买
的是流通权,买的是国家对老百姓的承诺。但是,随着股市发展的现实要求,证券监管机构公然蛮不讲理地违背承诺,宣布解除对低价非流通股的上市限制,而又不
顾及股民巨大的价格落差。这样一来,原本窄小的羊圈里忽然被放进了一群膘肥体壮的狼,超过流通股数量两倍多的低价股***决堤洪水般汹涌抛售,中国股民的
金融资产***长江大河般滚滚流入极少数富豪的腰包。这样的所谓“股权分置改革”,无疑像江洋大盗一样是对中国小股民进行一场明火执仗地公开抢劫和掠夺。
上市公司老总的普遍高薪,也是令中国股民深恶痛绝的现象。
2008年7月11日,《福布斯》评选出2008年30位“中国上市公司最贵老板”,这些高管2007年从上市公司领取的薪酬均超过100万元。这些老总
平均年龄为51岁。其中蝉联年薪最高老板桂冠的是中国平安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马明哲,年薪6616万,2007年他的薪酬比上一年增加394%。他们凭什
么如此奢侈?他们执掌的上市公司,其股票不断进行增发与配股都在干些什么?
更为令人不能接受的,是中国股市通过人为的制度安排,大把大把地为境外
投资者送钱。据中央民族大学张宏良教授整理的银行资产流失统计,仅2006年由于“银行产权改革”而损失给外国的资产至少一万亿元人民币。2008年4月
16日报刊文摘转载《新世纪周刊》4月7日刊登郎咸平教授的文章说:“由于次级债风波,美国很多银行都遭受了重大损失。其中一家商业银行,叫做美国商业银
行,他们也遭受巨大损失,但他们却公开宣称,承认在次级债风波方面投资错误,遭受巨大的损失,可是却从中国建行上市赚取了1300亿。1300亿是什么概
念?相当于每一个中国百姓都为它付出了100元钱。”另如中石油在美上市仅融资29亿美元,可上市以来海外分红累计却高达119亿美元,其中仅2005年
就向纽约等股民散掉600多亿元人民币。在国内,给股民分红的仅仅只有国外的十分之一。中国股民和外国股民到底有什么本质区别吗?非也,只是这些崇洋媚
外、毫无公平、正义之心的“老总“们他们是新时代的无耻汉奸而已!
六、基本建设投资招投标过程中造就的暴富群体
较长时间以来,包括城市建设、交通、能源、环保等基本建设领域,一直是
产生暴富群体的最佳摇篮和最好平台。虽然我们在基本建设中较早推行了投资招标投标的改革措施,但是有不少人正是在合法的招标投标中,找到了为自己谋利的机
会与平台,伴随着内定中标人、层层转包的把戏,也就出现了两个产物:一是“豆腐渣”工程屡见不鲜;二是一些人迅速腐败、落马,暴富者群体应运而生。
据报道,国家级贫困县——重庆市巫山县交通局原局长晏大彬,被控涉嫌受
贿2226.4万元,于2009年7月16日在重庆第二中级法院出庭受审。其妻付尚芳因涉嫌洗钱被同时提起公诉。据检察机关指控,晏大彬现年46岁,自2001年起担任巫山县交通局局长以来的七年间,曾先后63次向17个企业的20多人收取少则单次5000元、多则单次150万元的行贿款项。检方称,
“如此长的受贿时间,如此大的受贿金额,在整个重庆都极为罕见,堪称三峡库区第一贪”。据检察机关公诉材料,晏大彬的落马纯属偶然。其妻付尚芳以其弟名义
在重庆南岸区高档住宅区融侨半岛风临州购买了房屋,但一直空置。2009年1月14日,住在付家房子楼下的邻居忘带钥匙,找到物业保安希望能打开楼上空
房,以便从该房窗口下到自己家中打开门。因付尚未入住该房,保安处有空置房屋的钥匙。当保安用钥匙打开房门,准备越窗翻墙时,发现厕所有八个矿泉水包装纸
箱,其中一个已被打开,里面有大量人民币和购房合同。于是,保安向南岸区公安局报警。警方赶到现场后清点发现共有现金939万元,并通过购房合同查到房屋
业主,随即牵出付尚芳及其担任巫山县交通局局长的丈夫晏大彬,遂将此案交由重庆市纪委。重庆市纪委介入调查后,查出晏大彬夫妇在重庆购有七处楼盘,并在多
个楼盘中发现巨额现金,其中最大一笔为46.93万元。由于晏大彬夫妻正常月工资额均不超过1100元,晏大彬很快被定涉嫌巨额贪污受贿。
事实上,在前赴后继被曝光、被绳之以法的那些“巨贪“面前,晏大彬夫妻又算得上什么呢???
七、官商勾结大发土地财而造就的暴富群体
土地是不可再生的、最稀缺的资源,也是社会上许多人瞄上的、可以钻空子
而迅速发财暴富的资源。按照中国宪法,土地所有权分为国有和农民集体所有两种。能够让一部分人暴富的,是城市国有土地和通过政府征用的农民集体土地。过去
一般情况下的运作程序是:政府规划部门先作出规划,标明要征用的地段、面积和被征用户名单;宣传部门进行宣传、教育;房管部门准备好搬迁过度房;城管部门
来实施搬迁;开发商跟进就开发了。在这个过程中,农民集体土地每亩地被征用的补偿大体上在3—5万元,政府可能作一些水、电、路的“三通一平”,转手就以
30万元(小县城)、50—60万元(市、州级城市)、60—100万元(省级城市)的价格,转给开发商了;开发商开发成房地产,就赚了大钱。由于政府要
卖的、能够卖的土地不多,地方政府又有政绩的硬约束,其中官商勾结的机会就来了。这些年已东窗事发的腐败案例中,有大量的证明。
问题还在于,在中国,城市居民私有的房屋及其房屋下土地,原来是各有其
主的,“文革”中被全部充公,“文革”结束后,部分房屋得以发还或给予了补偿;但198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增加了“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
有”的条款,房屋下面的土地从此变成为了国家财产,这就使政府成了最大的“地主”。以重庆“最牛钉子户”为代表的抗拒不公平撤迁者,是在老百姓权利意识产生以后。大规模的国有企业改制拍卖和城市开发拆迁,激发和培育了老百姓的产权意识,矛盾才逐渐暴露出来。政府成为这两项“文革”遗产的受益者和拍卖庄家,
各种官商勾结的贪腐之弊也由此滋生,变得一发不可收拾。
八、贪官暴富
2010
年4月初,国务院研究室、中纪委办、中国社会科学院完成了《全国地方党政部门、国家机关公职人员薪酬和家庭财产调查报告》。该报告披露:地厅级以上官员已
形成官僚特权阶层。官僚特权阶层年收入是当地城市人均收入的8~30倍,是当地农民年均收入的20~90倍。
131万中国县团级以上官员及其家属占有全民财富的 80%,1996~2003
年外逃资金流入境外的中高级官员及其家属帐户22000亿人民币。至2010年6月底,全国个人储蓄存款达75200亿元,其中县、团、处级以上官员(包
括离退休)及其家属的个人储蓄高于40000亿元。
中国工资改革以来,到1999年,全国每年的“储蓄增加额”都相当高, 大约等于“工资总额”的
80~90%,在1995年,“居民储蓄增加额”居然比该年的“工资总额”多出了44亿元。2002年工资总额大约是1.2万亿,而居民储蓄却增长了
1.5万亿。“新增居民储蓄”超出了“工资总额”
3000亿元。这就是说,当年发出的工资,不仅没有被拿工资的人吃掉用掉一分钱,全部存进银行,更奇怪的是,还不知从何处增生了3000亿元(约相当于一
年全国教育总经费)也存进了银行。这种全世界罕见的怪事,只能有一种解释:财富被以非工资方式集中在少数暴富者手中。因为中国公众除工薪之外再难有其他收
入,只有商战精英和贪官污吏才有正常收入之外的非法收入。所以,全国的商战精英和贪官污吏正在加速贪钱、敛财,使全国银行的个人存款总额年年大大超过了全
国工资总额。中国证券市场中的60000亿元,干部及其家属占了45000亿元,占75%。十多年来,中国7000万股民投入股市的30000亿现金,看
看还剩下10000亿没有?其余20000亿巨资已被官商联盟侵夺和消耗掉了。
2007年深圳市城市人均年收入是32650元,地厅级以上官员财产在700万至1200万。这些官员的平均财产相当于一个普通市民250至300年的工资总和。
2009年11月,一年中的仅一个月,各地各级官员的家属抢购黄金金
条、金币及黄金饰物成风,重量达50多吨!据该报告披露:全国有7省市地厅级及以上官员个人及配偶拥有财产超700万,概况如下:广东省,平均800万至
2200万;上海市,平均800万至2500
万;浙江省,平均700万至2000万;江苏省,平均700万至1800万;福建省,平均700万至1600万;山东省,平均
700万至1500万;辽宁省,平均700万至1400万。需要说明的是,北京未列入。7省市地厅级及以上干部及配偶拥有住宅数及平均面积如下:广东省,
平均3.5
幢,面积600平米至900平米;上海市,平均2.5幢,面积450平米至850平米;江苏省,平均3.5幢,面积600平米至800平米……以上7省市
地厅级及以上官员的子女87%~95%在金融、地产、经贸领域工作。可见,“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发展是硬道理”的结果,是权力越来越集中、掌握权力
的官员们越来越享受到了“先富起来”的滋味。
目前,中国的以权谋私贪官暴富者,已经从改革开放前的几千元、改革开放
初期的几万元,发展到“千万元”级了。北京市海淀区原区长周良洛受贿1600多万;山西临汾副市长苗元礼受贿7000万余;陕西省高速集团原董事长陈双全
受贿1700多万;晋煤集团原供应处处长孙水拥有2000多万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南宁市政管理局原局长张建辉受贿
2600余万元;山西贫困县县长崔保红五年敛财近1000万;广西贵港市委秘书长高二刚夫妻贪污千万……这两年全国各地贪官污吏收受的贿赂、贪污的钱财更
是叫人瞠目结舌、令人发指!这说明,现有的常规反腐机制已然失灵,党和政府的反腐利器有待体制创新,而不是小修小补。
当前,中国的党员干部腐败行为的一个特点,是直接从暗处走到前台,明着
进行。媒体曾报道金华市安监局敛财,盖公章、办培训班、年审、处理事故等都成了他们发财的好机会。海南省文昌市锦山镇派出所所长黄萌就有几个公开的敛财之
道:一是抓车乱罚款,对骑无证摩托车的农民一天罚款三四次;报废了10多年的矿石运输车在锦山镇有200多辆,一部车一年向黄萌所长交3000元的“保护
费”。二是收“保护费”,锦山镇上的店铺、渔船也要缴纳数量不等的“保安费”,规模小一些的店铺每月交50元,规模大的每月要交100元至150元。三是
充当“黑社会”的保护伞。镇上有五六个赌场,每家赌场每天都要“上贡”黄萌500元至1000元。这么一个到处伸手的小小的派出所所长是怎么倒台的呢?说
来有点好笑:是因为农民围攻派出所终于引起检察院的调查,才顺便查出了派出所所长这个“毒瘤”。也就是说,黄萌的恶行暴露是上级查处一个“群体性事件”的
一个“副产品”。
官员提升晋级也是获得暴富
机会的良机。由于中国的选人升官制度改革滞
后,仍然沿袭着数千年来的“伯乐相马”、“书记定夺”的基本原则,并把这作为不可改变的一项“铁律”来执行,于是一些要当官者就只有向“伯乐们”送礼、行
贿了。过去,送礼、行贿不过是几条好烟好酒,后来发展成送货币、银行卡;过去,送钱不过是几百元、几千元,后来发展到几万、几十万元,如今一口气送几百
万、几千万的都有。安徽省有个县委书记,江苏省有个市委书记,他们手下的各个官职按照“肥缺”不等形成了不同的“兜售”、“批发”价格,而且每年都要“轮
岗”,美其名曰“锻炼干部”,每“轮岗”一次书记都要收礼。这种暴富,是所有以权谋私暴富中最直接、最快速的形式,以至于书记们乐此不疲,哪里还想改变?
更为人民群众所不耻的是,“小二”、“小三”、“小四”、“小五”等情
妇们依仗贪官暴富。从中纪委、省市反贪局、地方司法部门近几年反腐败斗争公布的材料可以看到,贪官身边的“女人”个个都是贪婪、暴富的高手。浙江某市交通
局局长的情妇由于跟局长的关系,成功促成一单工程,该企业给了她55万元成功费,这是国内判的第一个女商人因为跟领导成为情人关系而获取了经济利益的案
件。还有一件事,也是一个女商人,40多岁,同时搞定了若干个很高级别的领导干部,借助这些权力空手倒房地产,赚进好几个亿。臭名昭著的天津宋平顺的情妇
徐敏也捞了两个多亿。成克杰的情人李萍也是这样的,反腐材料中说她帮别的企业找成克杰办事,办完了以后这些企业就给她钱。
令当今世界啼笑皆非的是,包括贪官在内的中国暴富者群体,有不少人喜欢
往国外逃,方法是先把子女弄出去读书,接着把老婆也办出去,然后自己也就以出国考察或者探亲等名义溜了出去。在外逃中,美国、加拿大等国是首选国,全然不
顾我们的左派专家和主流媒体宣传的“美国是资本主义的地狱”,心甘情愿地一个又一个地去享受“腐朽的、垂死的资本主义地狱”生活。据环球时报报道,美国加
州警方称,中国反贪局和公安部已向美方列出了1000多个外逃贪官名单,要求协助缉查。在这1000多个外逃贪官中,100%是以权谋私、权力寻租,然后
逃亡美国,大部分住在洛杉矶和纽约。例如,曾任浙江省温州市副市长和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的杨秀珠,2003年逃亡美国时,涉案金额2亿元人民币;中国银行
“中银开平案”主犯许国俊、许超凡被控贪污、诈骗中国银行约4亿美元。这些逃美贪官的手法,大都是投资空壳公司、开设地下钱庄、以个人名义在美国注册公
司、然后用中国资金在美国购买物产作抵押转移巨额脏款。另外,有的以进口公司购买设备为名将巨款转至海外,然后以“美方商业欺诈”的苦肉计报销损失。还有
的人先将货物发运到在美的家属手中,然后以“无法追讨海外资金”的方式瞒天过海。另据加州地产经纪称,近几年来,在华人聚居的美国圣盖博谷,来自中国的巨
额购房款比过去增长了四成左右,并且购买的还都是百万美元以上的豪宅,很多人都是一次现款付清,以至于把当地的高档房价促涨了一倍。好在,赖昌星这么“遗
世独立”的“顶级富豪”最近都被我们引渡回来了,那些机关算尽想在海外“花花世界”渡过自己“美好余生”的贪官污吏们最终还有没有一个可以安身立命的地方
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
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正是中国改革开放不彻底、市场经
济体制仍不完善,以及执政党中部分既得利益者腐化堕落,才造就了当前中国的暴富者群体,才引发了日益严重的贫富不均问题。因此,解决中国眼下暴富者群体引
起的“经济地震”(坚决控制他们未来不要引爆“政治地震”)、社会不和谐,最有效的办法和手段就是深化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加强党内外的反腐倡廉工作力
度。与此同时,扩大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也是必不可少的一剂良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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