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刘正教授论文《歷代金文經典著作影印叢刊解題》14 |
| 14、《十六长乐堂古器款识考》解题
《十六长乐堂古器款识考》,(清)钱坫撰。 钱坫,1741~1806,江苏嘉定人,字献之,号十兰,又号小兰。曾任干州知府和武功县令。擅长金文书法,尤其擅长以左手写篆。著名铜器收藏家和金文学家。有《十六长乐堂古器款识考》和《说文解字斠诠》、《十经文字通正书》、《浣花拜石轩镜铭集录》、《篆人录》等古文字学著作多种行世。 一函二册。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图书编号:210/19。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图书登录编号:94144~94145。无鱼尾。无版心。四周单边。白口。宽22.5厘米,高33.3厘米。 上海图书馆古籍部收藏此书,索书号为:阅006704。 书衣页题鉴用红色隶书:“十六长乐堂古器款识考”。书名页题字亦用红色隶书:“十六长乐堂古器款识考”。落款为:“此题盖仪征阮太师笔”,书名右侧用隶书题记: 许印林师旧藏本,同治七年三月晦日重装阮许二书,标诸卷首。次日识。 书名左侧用篆文题记: 阮书十言墨笔,许书九言朱笔,见记。 有私印二枚。书牌页用篆文题写书名:“十六长乐堂古器款识考”,并用楷书题写:“嘉庆元年九月开雕”。前三卷所收为三代青铜器,多有铭文。有器形图,有尺寸说明,有释文,有部分考证文字,有搨片。 此书另有1933年翻刻本。中国人民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内的此书为1933年开明书局重刊本。卷末有商承祚所作之跋。其中有云: 今年春,开明书局主人得丁艮善旧藏本,阮伯元书衣,许印林朱笔批校《格伯簋》九言,同好者皆欲争购之。主人曰:“一人得之无以厌同好之望,不如付梓以广其传”。属余董勘之责,既藏事复属余识其原委”。 钱坫在《十六长乐堂古器款识考》一书的序中曾陈述说:“念诸器物中,有足证文字之源者,有足辨经史之伪舛者,皆有禅于学识。因裒其稍异,见所藏弆者,剞为一编。鼎、彝、簋、爵、尊、匜,随手记之。不复次第。” 钱坫《十六长乐堂古器款识考》一书对《周平仲簋》铭文考证颇为详细,并订正了古代金文学术研究史上有关“敦”和“簋”的区别,此为意义尤其重大之处。 钱坫在对《周平仲簋》铭文考证中定名如下: 簋字,《博古》、《考古》诸书及刘原父《先秦古器记》、薛尚功《钟鼎款识法帖》诸书,皆释为敦。余以时代、字画考之,而知其非矣。《明堂位》曰:“有虞氏之两敦,夏后氏之四琏,殷之六瑚,周之八簋”,是周人不名敦。郑康成注之曰:“皆黍、稷器,制异同,未闻所云。”未闻者,言周之簋与琏、瑚及敦之形制,康成未知之也。康成当汉时,不应不识簋,惟未见敦与琏、瑚故云尔。且《周礼·舍人》注云“方曰簠,圆曰簋”,是康成之于簠、簋考之详矣。《说文解字》簋,“从竹从皿从”,此所写之,即字。,读如香。古之簋或从竹作,或以瓦作,故竹、皿并用。此则释敦字之明证也。《解字》又有“朹”字,云“古文簋”。古者祭宗庙用木簋,祭天地外神用土簋,盖亦文质之分,后更以金作之耳。《三礼图》曰:“簠盛稻粱,簋盛黍稷。”《易》曰“二簋可用享”,单举黍稷言之。《诗》:“于我乎每食四簋”,兼举稻粱言之。 其次,该书也提供了详细的铜器尺寸。如,对商代著名的《父乙鼎》,他陈述如下: 右《父乙鼎》,高九寸五分,身高四寸三分,足高三寸四分,耳高一寸八分,口前后径六寸六分,左右径七寸八分。叨兽面纹前后各六十三乳,左右各五十七乳,足有兽面垂花,铭六字,曰:“子孙册册父乙”。子孙对座,下作两册者,取子子孙孙世世有符命之义。父乙,则其人名也。 古书中的“饕餮”二字,钱氏书中却多处故意写作“叨”,颇为离奇。 有些铭文的释读明显是错误的。如,《周疐甗》铭文中出现的“”字,他却释为“甗”字,显然不对。 《清史稿•艺术传》中曾经记载: 当乾嘉之间,嘉定钱坫、阳湖钱伯垧皆以书名。坫自负其篆书直接阳冰。尝游焦山见壁间篆书《心经》,叹为阳冰之亚。 对于钱坫,《国朝先正事略》中记载“献之工小篆,不在李阳冰、徐铉下。晚年右体偏枯,左手作篆尤精绝”。在《昭代尺牍小传》中曾评他的篆书为“本朝第一”。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