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救法國沉疴的第二計:稅民院
【學偉論道】現在接着闡述本人為法國國是大討論獻出的第二計。 為了論述完整,我先給我下面要討論的公眾貪慾下一個明確的定義:在西式普選民主制度下,公眾通過選票表達出來的,對多多益善的社會福利的無厭追求。 古語云:人不為己,天誅地滅。自私自利,的確是人的天性的一部分。但如果沒有普選制度,這種欲望,並不可能在左派的旗幟下集結起來,並不可能對一個國家的政治發展,產生無法抗拒的壓迫力。 一直以來,左派的正統人士,或者由他們掌控的主流意識形態,都不相信西方國家的公民和政治精英會如此短視,認為民主制度一定可以及時地察覺並糾正這個錯誤。 當然自2008年世界金融海嘯和2011年歐洲主權債務危機以來的眾多事態發展,已經讓這個信念大大動搖。人們已經開始認真地討論,如何還可能挽狂瀾於既倒。 現在法國的黃馬甲們,馬克隆總統都提出,要展開大討論,看如何能解決法國公民購買力長期不增長甚至日益萎縮的大問題。黃馬甲們倒是沒有提出要討論如何解決法國入不敷出的問題。本人上一篇文章已經說了:“(黃馬甲)們關注的真的幾乎就僅限於各種索取。有沒有黃馬甲在要求做更多的貢獻呢?”大概是沒有吧?本人反正沒有看見。“因為他們沒有神經病。” 看大趨勢,討論的結果,馬克隆無法抗拒,自然還是要向左做一些調整。那麼說來,我下面的建議,當然是不合時宜的。但是依據一個學者的良知,筆者還在忍不住要說出下面這些話。 筆者要說的一個要點就是:對西方政治理論的基石,天賦人權、人民主權的政治部分,本人不持異議。但關於經濟權利部分,則主張加以適當修正。 這個修正的極端就是,經濟權利在鈔票面前,元元平等。就是說,每一元錢之間平等。在私有制下,資本主義體系下,每個人擁有的鈔票不可能平等,他們的經濟權利也不可能平等。比如在一個物業小區的業主大會上,投票時,並不是按照業主的人頭數,而是按照他們各自擁有的物業的平方米的數目投票的。你該不會要求每一套房子都修得一般面積吧? 筆者並不主張這種極端的修正。本人主張的是,為了遏制顯然可能致命的公眾貪慾、過度福利、債務危機,至少應當讓這個鈔票的權利,在政治體系中有一些體現。 筆者反對的是,只數人頭,多數人投票,叫少數人出錢,大辦福利,有秤桿,沒秤砣,你出錢,我來花,自然多多益善。 開公司的人要繳各種公司稅。出售的商品中都有增值稅。這兩項我們先不計,先只談所得稅。 據本人所知,在發達的西方國家,其實都有很大一部分公民不交所得稅。福利越多的國家,就有越多的公民從社會福利系統得到的福利超過,遠超過他所繳納的各種稅負。簡單地說,至少就對國家的稅務貢獻這一塊而言,他們是消極公民。 而另一部分人,由於他們的勤勞,由於他們的才幹,由於他們的節儉、投資……,為社會提供的稅務,多於,遠多於他們對社會的索取。筆者把他們稱之為稅務上的積極公民。 在現有的制度下,這兩種公民的政治權利沒有任何區別。 西方制度的精髓是分權制衡。但是在這個本人陳述的至少是稅務上的積極和消極公民之間,卻沒有任何的分權制衡。有的只是人數超過半數的消極公民對人數不足半數的積極公民的無限誅求。在經濟能夠順利發展的年代。這個問題還可能承受。在現代西方經濟普遍發展不動,甚至借貸消費都已經不可持續的情況下,這個公眾貪慾就成了西方制度必須嚴肅面對的大敵。 怎麼解決這個問題?筆者的主意就是在現在平等地代表全體公民的人民院(下議院、眾議院)之上,建立一個稅民院。(大可利用現有的參議院-上議院來改建。)這個議院的議員,由積極公民,就是那些繳納直接稅的公民來選舉產生。他們應當擁有,至少是對稅務、財政、尤其是福利制度的建立、修改、維持、廢止的決定權,至少是對人民院提交上來的相關議案的否決權。所有與錢無關的法律,比如刑法、刑事訴訟法、國籍法、婚姻法,這個稅民院都可以無權管轄。 大家應當記得當代西方民主制的起源,英國1215年就公布的《大憲章》,還有美國獨立戰爭中,都提出的這個口號,叫做:“無代表,不納稅。”或者說得更完整:“未經納稅人的同意,政府無權徵收任何稅負。”現在的情況有了變化。有權表決納不納稅的公民中,居然有超過一半不納稅。他們有沒有權利去代表那不到一半的真正的納稅人去同意納稅,則成了歷史提交到西方制度面前的新問題。 如果我們回歸西方民主制度創始人的初衷,重新建立表達類似立場原則的機制,公眾貪慾立馬就可以有效遏止。不過這回他們的鬥爭面對的對象,不再是專制的國王,而是無厭的公眾貪慾。 比如筆者在法國參加過多次共同物業業主全體會議的討論,投票。那個斤斤計較,克勤克儉,印象永遠尤深。怎麼可能有一個大手大腳花錢的業主大會出現?物業公司可能有貪慾,但它肯定會受到業主大會的有效節制。但是如果租戶也和業主一樣平等參與業主大會,請你想想,他們表決花錢的時候,會何等大方。現在的西方制度,就類似一個租戶與業主平權的變了性的住戶大會而不是業主大會。 我們把例子再舉具體一點。假設有人倡議在小區中心修一個公園,以方便大眾晨練。租戶肯定擁護。因為他們最多會負擔花園管理人員的工資。而業主們則必須負擔這個公園建設的全部費用。他們會更精確地計算收入和產出,他們會更加地審慎,因為他們才是負全部責任的人。 交稅,尤其是交很重的稅,永遠是一件讓公民們不會痛快的事。如果真有了這個稅民院,筆者看,公民們交稅的積極性可以提高許多。 公民真的是有良莠之別的。我不能說,富人就良,窮人就莠。但我若說富裕就近似於成功,貧窮就略等於不成功,這應當不離譜。讓成功更多的人士多當一點家,去節制公眾貪慾,難道不對,不好嗎?出錢的人們,真的沒有權利就出多少錢,如何花這些錢,多一點的發言權嗎?須知,如果虧損累累,國家破產,大家都是要一起下地獄的! 再換一個比喻:社會就像一輛車。前述稅務上的積極公民就是拉車的人。而那些消極公民就是坐車的人。如果拉車的人太少而坐車的人太多,這輛車是不是就會變成跑不動的老牛破車? 筆者知道,這個點子,或者其他人的類似的點子,在哪怕已經十分艱困的今天的西方,還不可能真有市場。說出這些話,只是想刺激大家的思路。馬克隆就算是聽到這個意見,哪怕也許他心裡有幾分認可,也無法說出口來。因為這在今天,還是離主流意識形態太遠,還是太過的駭世驚俗。但如果西方的經濟、財政繼續惡化,直至真正接近崩盤,那時,制度就會面臨真正的巨大壓力,各種改制的點子都會出來。筆者現在這個點子就可能有較多的人欣賞了。 到時請大家作證,筆者今天重申“無代表(同意),不納稅”這個原則,和發表稅民院這個方案的專利獨創權。當然這只是幽默,不要當真。就算是本人獨創,筆者也不指望它給自己帶來經濟收益。不過筆者倒是憂心,自己的有生之年,還真有可能看到這一天,雖然本人十分地不情願。 這篇文章,是在想為真正扛起西方世界稅務的中產階級發聲。這個世界,除了窮人和中產階級,的確還有一群真正的富人或有權勢的人。他們在這個世界上占盡各種利益。對他們當然應當進行有效的約束。比如《21世紀資本論》的法國作者提貝里提出的在全世界加強監管,不要讓他們的應稅資金可能逃往避稅天堂等。請大家原諒,這篇短文就無法進一步論及這方面的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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