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范例体系的范畴 范畴,是哲学体系的大厦“脚手架”。唯有树立了牢固的脚手架,哲学体系大厦的建立和发展,才有坚实的基础。 范畴,在范例体系看来,都具有相对的性质。一切相对的范畴,从根本上,都来自“绝对”,既,“绝对之绝对”,或称为,“双绝对”。为什么双绝对不属于范畴之列呢。这是因为,双绝对无法定义,双绝对不是相对的,不是“存在”,也不是“非存在”,总之,它是无法表述的。 我们的意识,是双绝对的“局部化”。而我们的思维,是双绝对的“范例化”。在我们的意识中,举例来说,有梦的存在。凡是梦里存在的,我们可以有这两种情况,既,有意义的和无意义的梦境。我们能够记住的梦境,是有意义的部分。我们不记得的部分,是无意义的部分。虽然我们经常记不住梦中的情节,但是我们不能否认,我们还是作过梦。无意义的梦,就是意识,作为绝对,产生的范例。类比于双绝对在物理上产生的“大爆炸”,既,宇宙的初始。最初的微观粒子必须通过其他粒子来产生质量(我不是物理学家,据我理解,道理是如此)。这就相当于梦境的出现,必须通过某种方法变得有“意义”,我们醒来后才能记住。 所以,第一范畴是”范例“。范例是空洞的。然后才有”意义“,既,第二范畴。意义的展开或发展,进入我们的记忆,成为我们”思在“的内容,既,第三范畴。思在如同一个容器,包含了一切精神的产物。无疑,巴门尼德的”being”, 康德的“三个批判”和黑格尔的“逻辑学”所有范畴,胡塞尔的“现象”,海德格尔的”DaSein”, 都被囊括其中。和思在平行的范畴是“存在”,既物质发生的“大本营”。因为其他哲学家已经有详细的论述,这里不再重复。 从“范例-意义-思在/存在”,是“微观世界”的全部逻辑,是一切运动的基础。由“运动产生物质” 到“宏观世界”中,“物质产生运动”,我们走完了整个范例的发展过程。 这个发展过程,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只写了“后一半”,既,“思在与存在”的关系。范例体系完成了他所想到,要写但没有写出来的,“客观存在”,的部分。这就是范例体系对以往哲学的补充。这就是范例体系包含了哲学(西方哲学),但又超出了哲学的原因。哲学是讨论“something”的学问,范例是讨论“something and beyond”。这也是,范例体系非常困难,难以理解,其根本原因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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