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人”薄熙来,其罪在何处? | 来源: 作者博客| 作者:前锋 | 时间:2012年12月29日 | 一个人犯罪不是偶然的,尤其是职务犯罪。有的人做了官而且做了大官,却走上了犯罪道路。什么原因所致? 无非是私欲,权欲以及阶级本性所导致。从这些年所揭归案的和民间揭出的职务犯罪来看,多数的人属于私欲膨胀而犯罪。但有的犯罪也比较特殊、典型,且危害性之大,但又不易被揭露。其案犯一般属重权在握者,罪恶在欺骗和髙压之下横行,人民对其罪 恶有怒而不敢言,只得任其漫延,听天由命。有的人恐怕从入党之日起就开始了犯罪生涯,因为入党动机不纯,抱着升官发财的思想混入共产党内,不干坏亊不犯罪才怪。 特色中国,利用职权的职务犯罪,可说是无奇不有,诸如首肯亡族灭种的转基因主粮在我国商业化,将华夏民族当试验的小白鼠; 将中国人民的巨额血汗财富拱手送美国,一送便是数千万亿,成了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还洋洋自得地说:"救美国就是救中国";请来洋人密谋,操控中国2030秘密洋报告;将毛泽东主席创下的家产xxx吨黄金存于险恶的美国; 将国家的重要资源,如国家国防资源--稀土,廉价送美国,使其美国制造尖端武器对付中国; 将石油主动送日本,而致国内油价猛涨; 谋划将国家命脉---国企让民间和外国资本掌控,限时推进国企全面私化,把中国变成洋人的加工厂,把中国推向殖民地深渊等等罪恶,哪一宗不是职务犯罪? 又有哪一宗归了罪? 有的大官人(温家宝)为自已聚了不敢大白于天的财富,比如民间早已传遍的数百亿巨财,老婆穿金戴银,其身价值数千万,珠宝满罆,其子于xx保险获巨利,掌控大型国企,房地产,拥有豪车洋楼等等。已经给党和国家造成重大损失,使党的形象严重受损,其信任度于人民心中大大下降。人民急呼,奸贼不除,国家且安? 然却是官官相护,阴谋待御而溜,企图视民为愚,蒙混过关。 从法律角度讲,上述职务犯罪,均为直接故意。虽然特色年代,我国刑法几经修改,已经删去处罚汉奸卖国贼条款,但是如此投靠美帝的窃国大盗,已成为美帝国主义的忠实走狗,成为中华民族的败类,即是不折不扣的汉奸卖国贼。此类罪于世界各国所不容,因为此罪属罪中之重罪,在我国应该以颠覆国家罪从重处以极刑。 官媒披露,薄熙来的罪行有政治的,经济的,还有与多名女性保持关系的等等。 由此看来薄熙来之罪均与上述各罪毫不沾边,如果薄熙来摊上以上罪的某一宗,他都得罪该万死,杀他一千次也不平民愤。然而从官方的态势,好像薄熙来的罪确实不轻,笔者就从薄熙来的罪说开去。 说罪就得有时间,地点,证据,看来薄熙来在其所工作过的地方,部门的一切举措或作法,都不过是打着共产党的牌子干着犯罪的亊了,不然怎么叫犯罪呢? 他主政大连工作期间,大连的巨大变化,不是他薄熙来的政绩,而是犯罪;辽宁的工作不是他薄熙来有能力,而是犯罪;国家商贸部打败美国纺织品反倾销商贸战,赢来中国纺织工业的生机,不是他薄熙来有魄力,而是犯罪,因为他不该得罪某些大官人的盟友。 要说重庆,薄熙来其罪多多。薄熙来作为党和国家领导人兼重庆市委书记,应该与现今的中央保持髙度一致,而不应该自行其亊,另搞一套。什么"共富12 条","民生10条","五个重庆","干部三进三同","官员公布财产"等等,不仅背离私化之道,而且搞得民众欢心,搞得官不聊生,搞得髙官心惊仇恨,还搞得重庆民众安居乐业,少了上访的民众,断了劫访者、黑保安、黑监狱的生财之道。总之薄熙来主政重庆四年,是一罪到底的四年。比如民心工程得民心,也可说他薄熙来是笼络民心,试想人民拥戴他薄熙来,沒拥戴比他髙的大官人,该当何罪? 如此利已误民逼官之举,不是犯罪又是什么? 致于媒体公佈的薄熙来与多少女性保持关系也是罪。笔者认为,如此推理,罪为普遍了,所谓法不治众嘛! 还是给沒倒下的众官留点此类面子吧! 哪有罪不够,女人凑之法理? 本文仅例罪说说"薄熙来"。希望受理薄熙来案的法院,如同审判王张江姚特别法庭那样,向全国公开审判,以利对当今官埸人员的警示,以利广大民众识别真假共产党的髙官。来个现場直播吧! 以显法律在阳光下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