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篇(哲學思考之一:俺的“唯心主義”世界觀和歷史觀)俺給自己貼上了一個“客觀唯心主義”的標籤。也沒有受到網友的批判。這條道俺是準備走到黑了。眼下“憲政”是個熱點話題。俺前面已經談過幾次憲政了。可能給網友一個印象就是俺是反“憲政”的。俺真心不是反“憲政”的,俺只是不能全盤接受那種“以個人自由為終極目標”的、最終會導致社會分崩離析的“普世”憲政。實行憲政是現代政治文明的基本特徵(好像目前世界上所有國家都有一部“憲法”)。中國也有一部憲法,卻沒有“憲政”。我想這不是革命先驅們的本意。革命先驅最開始是十分真誠地想效法西方,實行憲政的。但好像“憲政”在中國總是水土不服,最終還得靠“人治”的老套來解決中國的問題。“自由主義”的憲政不合中國國情,一味地靠人治又似乎不合世界潮流,而且不能保證不重蹈王朝興衰的歷史覆轍。怎麼辦?中國向何處去?
在本篇俺提出一個大膽的、改良憲政、綜合中西的設想:憲政不應“以個人自由為終極目標”,而應體現“天意”。這是基於俺的“客觀唯心主義”的世界觀:人類在地球上是因着“天意”而存在的。這樣人的生活目標就不應是追求所謂的“自由”或“更高、更快、更大、更富、更強。。。”,而是應追求怎樣順從“天意”而至更合乎“天意”的生活和社會秩序。實行“憲政”是必要的,但關鍵是要實行體現“天意”的憲政。我看中國的未來或者使命就是要探索一條新的體現“天意”的憲政之路,不但在中國,而且要在全世界建立和諧的秩序,實現全人類的安居樂業,和諧共存。任重道遠啊,關鍵是何為“天意”?如何找到大家都能認同的“天意”?這是實行“天意”憲政的出發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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