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金索》解题
《金索》,(清)冯云鹏、冯云鵷撰。 冯云鹏,1765~1840。字晏海。江苏南通人,工诗文书法。曾任滋阳知县、曲阜知县,其弟冯云鵷,字集轩。兄弟二人皆著名铜器收藏家和彝铭学家。 二函二十册。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图书编号:210/236。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图书登录编号:562469~562488。无鱼尾。版心中部刻书名。无边。白口。宽15.3厘米,高27.1厘米。 上海图书馆古籍部收藏此书,索书号为:线普长257293-304、线普344267-78、线普长640563-74、线普长019439、线普长018872、线普长477734-57。 书名页题字用篆文:“金索”,落款用行书:“崇川冯云鹏署”。无书牌页,为清钞本。卷首定名为:“题金索搨本原序”。 此钞本可能源于邃古斋刊本。清代耿文光《万卷精华楼藏书记》中曾评价为:“邃古斋本,是书成于道光元年,板藏嵫阳署斋,前有辛从益、郑勉、鲍勋茂、贺长龄、梁章距、景庆、徐宗干七序”。而现此钞本前正好有辛从益序。落款为:“嘉庆二十三年,岁在戊寅夏六月。上浣筠谷弟辛从益谨跋”。并言道:“道光元年四月翔月,镂板于嵫阳署斋。于时日月合辟,五星联珠。记之”。所收大部分内容为三代青铜器铭文,亦有汉唐器。有器形图,有尺寸说明,有释文,有考证文字。 林钧《石庐金石书志》卷八如是评价此书: 本冯君酷嗜金石文字,见收藏家铜器有款识者,辄绘录文。取三代至元钟鼎戈戟度量镜盘玺印泉刀之类,为《金索》六卷。皆图其形而摹其文,并详考证。惜爱博不精,后人颇多訾议。 此书另有道光元年邃古斋刊本。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藏“双桐书屋藏板”的《金石索》数套。其中,《金索》和《石索》各自分开。书名页题字用隶书:“金石索”,落款用楷书:“道光元年开镌”,有书牌页:“双桐书屋藏板”。单鱼尾。版心上部刻书名,下部右侧刻“邃古斋藏”字样。四周单边。白口。宽24.6厘米,高35.5厘米。然版面多墨迹。 《金石索》一书在在清代中期的金文学术研究上,也是一部体例精美的名著。《孔子故里著述考》:“《金石索》十二卷,冯云鹏、冯云鵷同辑”。本书分《金索》、《石索》两部分。 在《金索》中,冯氏兄弟将鼎、尊、彝、卣、敦、簠、豆、甗、鬲九种十件例为卷首。这十件青铜器是乾隆三十六年下旨,将内府收藏之物陈设在至圣殿内。这是清代首开把商周青铜器用于实际活动的先河。冯氏兄弟以为“在太学所藏十器以上,足以仰件高庙尊礼素王之至意,亘古未有”。这是他把此十件青铜器的考证和拓本置于卷首的原因。 在《金索•一》和《金索•二》中,冯氏兄弟将青铜器分为两大类:一类为钟鼎类,一类为戈戵类。在钟鼎类中,他认为“自商以下凡敦、盘、爵、洗之类得数十事,皆从钟鼎之属”。二在戈戵类中,他认为“凡一弩一镞皆得例载从戈戵之属”。在实际编排中,钟鼎之属有爵、卣、觚、斝、鼎、彝、敦、钟八种。器名有标明朝代者,也有不标明者。在戈戵之属有鑺、戵、戈、戟、枪、剑、距末、节、戚、钺、镞十二种。 冯氏兄弟在研究中注意到了青铜器形的时代特点。他在对《周遣叔鼎》的考证中就曾指出: 夔之饰制甚古朴,朱绿紫厚叠如珠。真周器也。 这一对器形的认定,是他此书中的一贯特色。从中也可以看出他对青铜器的断代,至少在器形上首先要“朱绿紫厚迭如珠”这才符合周器的外形。 再如他对《商己举彝》的考证: 此器剥蚀殊甚,而淳古可珍,实属商制。其口缘中貟啚饰以金,四凤饰以银,其足缘八蛟饰以银,两耳则金银间之。今认率以镶嵌为商器,不知有宋嵌之别。须合其形制、字画观之可定耳。 在对《周伯彝》的考证中,他详细阐述了此彝的由来以及他的断代根据: 此彝形制甚古,色亦斑斓,腹外俱作斜方纹,有乳突出,两耳作虎首形。与《考古图》所载虎彝、《博古图》所载乳彝相似。真周器也。壬辰春暮,有自任城来售者,予极爱之而力不能得。孔伯海储公以百缗得之。装饰俱佳,可为关里增一宝玩矣。 此书在考证上有宋人法度,对铜器尺寸有详细地说明,每器全是从模写图、拓本、释文、尺寸进行说明,然后再进行铭文考释。有明显地模仿《考古图》的写作体例痕迹。比如,在对《周苏公钟》铭文的考证中,他就从铜器收藏到尺寸和铭文历史,一一进行了详细的考证,最后给出了铜器的断代,如下: 此器系孔荃溪、方伯廉访闽中时所得。器盖具全,铜质粹美。古色斑斓,字画浑厚,间有重绿凝盖处,可以意测之。其铭云:“苏公乍王妃敦,永宝用”。按:《诗·何人斯》小序云:“暴、公为卿士”,而《赞苏公传》云:“暴、苏皆畿内国名”。《正义》曰:“苏忿生之后”。《春秋传》载:“武王克商,使诸侯抚封。苏忿生以温为司寇。”《杜注》:“今河内温县”。是苏称“子”。此云“公”者,盖子爵而为三公也。今此器云“苏公乍王妃敦”,必苏公有女为王妃,故作此敦以媵之也。苏公,在武王时为司寇,封国于温。至春秋时以阳樊温原攒茅,赐晋侯。则温非苏有,苏亦不得称公。此敦当属西周时物。 如此见识,十分难得!而且断代的依据也十分恰当,足见作者对史料的熟悉程度。 此书的《金索二》的内容全部是商周兵器及其题铭,作为一章而独立出现,具有重大的意义。它预示着兵器题铭研究作为一个专业门类的出现。如,在对《周芉子戈》题铭的考证中,他从收藏到款识内容的历史线索进行了极其详细的考证,十分精彩!如下: 曲阜颜氏得之周公庙侧东土中,今藏冯氏。 孔氏金石拓本载翁覃谿先生题跋是戈甚详,不能具录。其末云:“乾隆三十九年周秀才拓其文俾方纲审定。明春颜孝廉持戈来相示。三月廿三日,钱学士载孔主事继涵、检讨广森、冯孝廉敏昌集诗镜轩同观。” 戈文五字,重今库平八两三钱。孔户部继涵以货布准之为十八两一分三厘。视三锊为一斤四两者,不足十之一,用九故也。所为内倍之,胡三之,援四之者,皆与《考工记》合,铭在其胡。 是戈之名,穷显肇论甚详。唯“芉”字迄无定说。旧释“羊”。周秀才榘释作芉,楚姓也。张芝堂《金石契》及翁覃谿先生《金石记》,皆从之,举武王授师以为证。朱学士筠扔释作“羊”,谓“芉作芈,画宜上出,且国姓与国爵无连。及之阮芸台先生《金石志》从之。以晋羊舌氏之分族为解,词各有见。今并存之。“艁”字,释古文“造”之据,未有引证者,桂广义未谷札朴引武王铭,造茅、造戈,亦系“造”字,非“艁”字也。鹏按:济南府神通寺之千佛崖题壁云:“显庆二年,南平长公主,为太宗文皇帝敬艁象一躯”,“显庆三年,青州刺史赵王福敬艁弥陀象”,“主清信女股婆敬艁一躯”之类,造皆为艁。初唐时人犹见古文遗意,可取而证也。 冯云鹏上述考证十分精彩,首先,他注意到了兵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磨损问题,因此,戈的重量减少,这几乎是考古学家最容易忽视的问题了。其次,他以后代的摩崖石刻文字来印证商周铜器文字,大胆而且有效,开启了古文字研究中互证的研究方法。 对于宋人错误的订正,也是此书的一大亮点。如,在对《周南宫中尊》铭文的考证中,他主张; 南宫,其族。中,其名。《博古录》称“召公尊而以南宫为庙”者非。铭盖言“召见公族。公族于庚辰日旅见王。王锡南公中马百匹”。所谓“锡马”,蕃庶也。百,书作“自”。古文通用。唐元次山《山吾台铭》中“百步”亦作“自步”。“贯侯”,侯可贯者。马七尺以上为騋也。厌,如曾子问祭殇必厌。盖是时南宫氏遇厌王诏以先人之礼,犹记所谓“能执干戈以卫社稷可无殇也”之意。“中乃对扬王休,乍父乙尊彝”,以荣其先也。旧释误。今正之。 这一订正十分到位,已为可信之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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