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间的时候,我喜欢零零碎碎写些东西,日记,诗歌,散文,游记,有时也写些应境而作的论说文。之所以说是零零碎碎,是因为生活在现代社会的中,尤其是在美国这样的环境里,能找到完整时间静下心来写点东西实在太不容易了。偶尔也会有欲罢不能的时候,但能让你一气呵成的机会真的不多,好在高科技时代的确给了人们全新的生活方式,除了个人计算机、手提电脑之外,还要感谢苹果公司开发的iPad, iPhone 等产品,的确为象我这样喜欢随手写写而又吝啬时间的一类人提供了难得的工具,可以在零星的间竭里记录点滴,积少成多 “拼凑”点什么东西出来。
在美国这些年,英文用多了,但涉及的多是与专业工作有关的词汇,可以说,写起专业文章来,己不很费劲了,可以自信地说,也不比同行土生土长的美国人逊色。然而对于其他领域的专用词汇或生活用语,则了解甚少,更谈不上自如使用了。想当初,刚从学校毕业出来在美国公司就业的时候,倒是踌躇满志,一心希望完全融入主流社会,也会着意去交一些美国朋友。随着时光的推移,自己的行为方式也不可避免地受到西洋文化的影响,但另一方面对美国文化又觉得难以完全理解和接受,难以完全融会贯通。这其中,除了文化上的巨大差异难以完全融合之外,与自已经过多年在职场上风风雨雨的考验,多了一份自信也有关系,有我民族独特的文化和语言,有何不可?为什么要完全同化?我就是我,正是因为有独特个人经历和文化背景,还有那讲英语时的中文口音,才有整体的自我,并成为美国社会多元文化中的一分子,为这个社会的多样化増加一点内涵。至于语言,更是如此,在英语的氛围中,我们一边挣扎着避免讲出来的英语让老美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的尴尬,一方面顽固地坚守自己的文化根基,嘴里说着英语,脑子里挥之不去的,还是老祖宗那形象跳跃的方块字,它奇妙无比,变化万千,使你即使到了天涯海角,也难以丢弃。毎每读到一段精彩的中文文字,总是给人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而写起文章来,总觉得用中文写作,更能够表达情感,更感到亲切。
我是从事地球科学技术工作的,写作的时候总是或多或少地带着科学的思维,写起中文时,脑子里常常还想着我的地质模型,思绪在三维空间里游戈着。这种情形,注定我难以写出很浪漫的文字,因为科学思维需要比较严谨的逻辑,我写起文章来不可避免地要受到这种思维方式的影响,所以我知道自己不可能成为作家。另一方面,中国古典的和现代的文学宝库又时时吸引着我,为我的科学研究和专业探求注入了另类动力,所以我生活的诸多方面,为人处事,行为方式,甚至所从事的科学研究,又离不开中国文学的精神源泉,寓有感遇,总喜欢有感而发,以方块字记叙之。在苦思冥想着某个地学问题时,脑子里还会向往着古今中外才子佳人的文章锦绣。
生活在自由社会里,写作也是自由的,想写什么就写什么,不需考虑谁喜欢谁不喜欢,因为是业余的,又不需以写作谋生,所以写作遂成为一种享受,在时间的夹缝里写作,甚至是一种奢侈。我想写得如何倒是另一个问题,真实地记录自己的情感,不虚假,更重要。我非常佩服网络上众多的写手,他们中有很多人拥有上百万的读者,对时弊的评论非常深刻,对文学的造诣也十分深厚,有时候己经很难说他们的文章比专业的作家和散文家逊色。这是一个多元的时代,五光十色的变幻也许会产生充满活力的文学作品和独树一帜的山寨作家;即使不是到处都有流芳百世的巨著,也会留下历史长河的浪花点点。
不论走到天涯海角,脑子里挥之不去的,还是老祖宗那奇妙无比的方块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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