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社会形态,都有其独特的长处和缺陷。美国式的民主,也有不完美的成分,但公正地说,美国的民主政体的确是使这个国家强盛的重要支撑,是使那里的人民能够相对地生活得比较悠然自得,而且富有创造力的精神源泉。
那么,美国民主的根基是什么?从历史、政治和社会学的角度出发,也许可以进行详尽的研究,可以写出冗长的报告。然而,我觉得,对这个问题可以简单地回答:美国式民主的根基,是人民的尊严。
在美国,总统可以与普通百姓一样,在街坊的汉堡包店就餐;一群蓝领工人,劳作一天之后在俱乐部里享用一杯啤酒,如果这时来了一位百万富翁,巿长或国会议员,工人可以对他们不理不釆,而巿长和国会议员必主动对工人热情招呼,因为他们的官位,来自这些平民百姓的选票。你可以拥有上千万的豪宅,也可以贷款买几万元的小屋,但如果是登记选民,豪宅小屋的主人都只有一票,很少有人因为你不那么富有或地位低微而忽视你。在职场,大公司的主管也许收入是你的几十倍甚至几百倍,但他与你在同一个职工餐厅就餐,见到你时主动向你点头致意。公司里的上司多与下属平等相处,下属对上司拍马逢迎的情况极为少见,因为他们有自己的尊严,不需要多上司曲意奉承。警察处理交通违章事件或事故时如有过失,若对普通民众施暴,被揭露开来必是千夫所指。
这些点滴的小事只是美国社会正面的缩影,如前面所说,美国社会也有负面的东西,我们还可以找出很多黑暗面来。但总的来说,在美国的民主政体之下,人民享有较充分自由空间,更多人性的尊严,却是不争的事实。
于是又引出另一个问题来:美国人民的尊严从何而来?这也许与美国早期移民的历史有关。当欧洲的异教徒在他们祖祖辈辈生存的土地上难以活得尊严时,他们选择离乡背井,来到美洲大陆进行新的开拓。严峻的生活环境,使早期移民更加英勇顽强,他们必须披荆斩棘,在荒山野岭上闯出一条新路;而辽阔的土地,又使这些狩猎民族的后裔如鱼得水,他们扬鞭跑马,圈牢了大片的土地,在创建家园展拓生存空间的殊死争斗中,养成了剽悍的性格,对个人领地,财产和各种利益养成神圣不可侵犯的观念,为了保护这一切不惜与任何侵犯其财产或利益的对手通过决斗定出胜负,宁愿献出性命也不牺牲自己的尊严。
美国建国不久,就在宪法修正案中规定,公民有拥有枪支的权益。公民拥有武器,使他们保护起祖先在跑马圈地壮举中拥有的私有财产来,更是如虎添翼。在美国,偶尔也发生持枪者行凶造成无辜民众伤亡的不幸事故,但思想极端而釆用武力解决异见或争端的毕竟是极个別情况,公民拥有持枪权对自卫和人身安全的正面效应远远大于其附带的负面影响。两百多年来,私人生命财产不可侵犯的观念,一直是美国文化的核心价值之一。
说到武器,有一个小插曲。朋友带着太太和儿子到美国旅游,在我家小住。他那位读小学五年级的儿子,对武器很有兴趣,能够说出一大堆自动和半自动步枪的性能和参数。我便带这聪明的小家伙到一家存货甚多的枪支专卖店参观。在店里,我与一位店员聊天,向他请教公民持枪的利弊。他有一个很有趣的观点:因为公民有持枪权,美国很难发生外族入侵的情况,很难发生象 “南京大屠杀” 那样的惨剧,因为家家户户手中的武器一定会派上用场,让侵略者真正地 “葬身于人民战争的火海之中”。
因为个人生命财产不可侵犯,因为在新大陆开发的壮举中形成人的尊严不可动揺这样的传统,公正地说,美国社会人人平等的观念较之其他文化来说更加深入人心,尽管不是十全十美。我认为这就是美国式民主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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