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判是为了什么?-N谈鲁迅
特有理
2015-9-28
鲁迅对社会现象的批判,从历史的角度不可能仅归于个人行为,它是当时中国社会状态的一种表达符号。鲁迅的成名,不在于鲁迅要揭露什么,要批判什么,而是社会需要什么,接受什么?这是“鲁迅现象”的本质问题。
批判的核心,也即思想的本质,是一种对是非的评判和裁决,即使批判并没有明确裁决的结果。比如对鲁迅笔下阿Q和祥林嫂,鲁迅并没有给出任何走出黑暗的出路,或者是对丑恶处置的方法,但这两个形象已经明确被划为了社会的异类。
鲁迅之所以被中共树立为“文化的旗手”,是因为鲁迅的批判可以广泛引起社会的共鸣。此时,鲁迅的批判已完全超出了个人行为的范畴。我们可以不去苛求鲁迅既诊断、又开方、甚至自己亲自动手术。但是最低标准,在一个野兽出没的旷野,一个人要高声呐喊,他必须有责任考虑唤醒的是人还是野兽;在一个积雪累累的山巅,一个人要吹响号角,他必须有责任考虑是否会造成雪崩。因为,他的身边已经汇聚了众多追随的人群。
社会接受鲁迅的批判,说明许多人具有与鲁迅一样的道德标准和是非标准。但是,批判的深刻并不等于标准的崇高,因为批判的艺术化和角色化已经使被批判对象的社会形象低于任何可树立的是非标准。问题是,当鲁迅及其追随者和崇拜者,以自己的标准去批判其他人的思想时,他们所依据的完全是自己的价值体系,而不是被理性所创建的社会运行模式和相对应的社会行为标准。那么,既然鲁迅没有给出医治的方案,他就没有改变系统模式的标准体系。没有完整的标准体系,他又有什么合理的依据去评判他人的思想?
我昨天提到“批判与群体的悖论”,这肯定是绝大多数人不愿承认的。但是,现实的结果是最好的证明:鲁迅所唤醒的就是今天的中国。一切假设、一切美化,都无法与事实抗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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