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寫於 2009-5-9 最後編輯於 2009-06-16 如果行十誡是得永生的必要條件,那得永生的充分和必要條件是謹守律法書中的兩條最大的誡命,因為謹守遵行了作為律法總綱的兩條誡命,就是守了所有的誡命,而不犯總綱下的任何一條具體的誡命:只有這樣的愛才是完全的愛。完全的愛是守全神的誡命。 約翰一書 4:16 神愛我們的心,我們也知道也信。神就是愛。住在愛裡面的,就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他裡面。 4:17 這樣愛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我們就可以在審判的日子,坦然無懼。因為他如何,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 4:18 愛里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因為懼怕理含着刑罰。懼怕的人在愛里未得完全。 4:19 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 4:20 人若說,我愛神,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話的。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有古卷作怎能愛沒有看見的神呢)。 4:21 愛神的,也當愛弟兄,這是我們從神所受的命令。
得永生的充分和必要條件是謹守遵行神的誡命?那有這回事兒? 這是主耶穌教導的!因此我們當相信,因為審判是按他所講的道進行的,不是按其他任何宗派,或人的意識而轉移的。 馬太福音 19:17 耶穌對他說,你為什麼以善事問我呢,只有一位是善的,(有古卷作你為什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以外,沒有一個良善的)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 19:18 他說,什麼誡命。耶穌說,就是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 19:19 當孝敬父母。又當愛人如己。 19:20 那少年人說,這一切我都遵守了。還缺少什麼呢。 19:21 耶穌說,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可以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 馬太福音 22:37 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 22:38 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 22:39 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 22:40 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 路加福音 10:25 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說,夫子,我該作什麼才可以承受永生。 10:26 耶穌對他說,律法上寫的是什麼。你念的是怎樣呢。 10:27 他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 10:28 耶穌說,你回答的是。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
不領受耶穌教訓的人會說,如果那年輕的財主和律法師不問需要“行”就好了。耶穌如此回答,是因為他們覺得得永生還得作工才能得到。 如此不相信耶穌教訓的人,就連年輕財主和律法師的一個腳趾頭都不如! 耶穌的審視和判斷,怎能因為誰問與不問來定? 以賽亞書 11:1 從耶西的本(原文作坯)必發一條,從他生的枝子必結果實。 11:2 耶和華的靈必住在他身上,就是使他有智慧和聰明的靈,謀略和能力的靈,知識和敬畏耶和華的靈。 11:3 他必以敬畏耶和華為樂。行審判不憑眼見,斷是非也不憑耳聞。 11:4 卻要以公義審判貧窮人,以正直判斷世上的謙卑人。以口中的杖擊打世界。以嘴裡的氣殺戮惡人。 11:5 公義必當他的腰帶,信實必當他脅下的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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