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教導說,“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作,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太5:19) 那麼,在神的十誡中,哪條誡命是最小的?有人可能以為要守安息日的第四誡是最小的誡命,因而就可故意破之。 然而,違背了它就犯死罪的誡命大,還是違背了它不犯死罪的誡命大呢?當然是前者大於後者。 人犯了搶奪欺詐偷竊罪(犯了第八、九、十誡),贖罪的辦法“如數歸還,另外加上五分之一”,並作規定的獻祭,他的罪就必被赦免。(利6:2-7) 但人犯了第四誡呢?是死罪! 出埃及記 31:12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31:13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說,你們務要守我的安息日,因為這是你我之間世世代代的證據,使你們知道我耶和華是叫你們成為聖的。 31:14 所以你們要守安息日,以為聖日。凡干犯這日的,必要把他治死,凡在這日作工的,必從民中剪除。 31:15 六日要作工,但第七日是安息聖日,是向耶和華守為聖的。凡在安息日作工的,必要把他治死。 31:16 故此,以色列人要世世代代守安息日為永遠的約。 31:17 這是我和以色列人永遠的證據,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第七日便安息舒暢。 31:18 耶和華在西奈山和摩西說完了話,就把兩塊法版交給他,是神用指頭寫的石版。 民數記 15:32 以色列人在曠野的時候,遇見一個人在安息日撿柴。 15:33 遇見他撿柴的人,就把他帶到摩西,亞倫並全會眾那裡, 15:34 將他收在監內。因為當怎樣辦他,還沒有指明。 15:35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總要把那人治死。全會眾要在營外用石頭把他打死。 15:36 於是全會眾將他帶到營外,用石頭打死他,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因此,第四誡不是最小的誡命,而是耶和華最強調的誡命之一。 有人問,為什麼耶穌在世時不強調守安息日?耶穌在世時,猶太人是守安息日的。因此,耶穌就不用刻意強調。但,那時猶太認不僅守安息日,而且在安息日,法利賽人又加了太多人的吩咐作為約束。那個環境下,誰敢不守安息日,就會被治死。就連受安息日的耶穌和他的門徒,都被人的吩咐定為是犯安息日的。耶穌不得不批評法利賽人附加的人的吩咐。 下面,是耶穌對門徒講如何逃離猶太人大災難時吩咐的: 馬太福音 24:15 你們看見先知但以理所說的,那行毀壞可憎的站在聖地。(讀這經的人須要會意)。 24:16 那時,在猶太的,應當逃到山上。 24:17 在房上的,不要下來拿家裡的東西。 24:18 在田裡的,也不要回去取衣裳。 24:19 當那些日子,懷孕的和奶孩子的有禍了。 24:20 你們應當祈求,。 24:21 因為那時必有災難,從世界的起頭,直到如今,沒有這樣的災難,後來也必沒有。 耶穌教導門徒,要祈求,在他們逃走的時候,不是在安息日。為什麼?在安息日,行路的里程是有限制的。最起碼是不能離開當地。災難來臨時,是必須逃離的。逃走的時候,是安息日,不是死與大災難,就是犯了導致死罪的安息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