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造月亮是為定節期
神造月亮是為了定節期。所謂節期,就是指定的時間。新月,也就是D形或凹形月牙,在傍晚剛出現的當夜稱為月朔。月朔,如同安息日和其他節期,是在耶和華面前敬拜的日子。
月朔在過去重要:
“在你們快樂的日子和節期,並月朔,獻燔祭和平安祭,也要吹號,這都要在你們的神面前作為紀念。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民10:10)
“又遵着摩西的吩咐在安息日,
月朔,並一年三節,就是除酵節,七七節,住棚節,獻每日所當獻的祭。”(代下8:13)
月朔在現在重要:
“你安置月亮為定節令。日頭自知沉落。 ”(詩104:19)
“當在月朔,並月望,我們過節的日期,吹角。”(詩81:3)
月朔在未來也重要:
“在安息日和月朔,國內的居民要在這門口,耶和華面前敬拜。”(結46:3)
“每逢月朔,安息日,凡有血氣的必來在我面前下拜。這是耶和華說的。”(賽66:23)
聖經曆法中的閏年
聖經中的月份是完全按月亮來定的。每月從新月出現開始,延續到下一個新月出現。
聖經中的一年,是從以色列地的大麥進入稱為“亞筆”(Abib)或“亞唯夫”(Aviv)的成熟期後,觀察到第一個新月出現開始的。每年的月數不一,或者是十二個月,或是十三個月。因此,在十二月末觀察大麥是否生長到了成熟期,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大麥到了成熟期,觀察到的下一個新月,就是亞筆新月。如果大麥還沒有到成熟期,就要等一個月,在十三月底再觀察大麥。
一般年份有十二個月,而閏年有十三個月。注意,聖經曆法中的閏年與基督教的格里西曆閏年不一樣。西曆是在二月份加上一天,而聖經曆法的閏年是加上十三月份。通常,在十二月底前幾天就能確定是這一年否是閏年。
聖經中哪裡提到了“亞筆”?
出埃及記告訴我們,“亞筆月間的這日是你們出來的日子。”(出13:4)
為了紀念在亞筆月離開埃及,耶和華神吩咐以色列人在每年的這個時候帶逾越的祭祀,來慶祝無酵節。在申命記16:1中,以色列人得到吩咐:“你要注意亞筆月,向耶和華你的神守逾越節【守逾越節的原文是獻逾越的祭祀】,因為耶和華你的神在亞筆月夜間領你出埃及。”
同樣,在出埃及記23:15中,以色列人得到吩咐:“你要守除酵節,照我所吩咐你的,在亞筆月內所定的日期,吃無酵餅七天。誰也不可空手朝見我,因為你是這月出了埃及。”
出埃及記34:18也作了同樣的吩咐: “你要守除酵節,照我所吩咐你的,在亞筆月內所定的日期吃無酵餅七天,因為你是這亞筆月內出了埃及。”
什麼是“亞筆”?
亞筆指的是大麥生長的一個階段。這點是顯然的,因為出埃及記9:31-32描寫了雹災造成的破壞:“那時,麻和大麥被雹擊打,因為大麥已經吐穗,麻也開了花。只是小麥和粗麥沒有被擊打,因為還沒有長成【沒有長成的原文詞根是發黑,發青的意思,引伸為沒有長成】。”
為什麼大麥被打擊,而小麥沒有呢?穀類在早期成長階段是很有柔性的,顏色是深綠的。當它們進入成熟階段就變得脆了,顏色也就向淡黃色轉變。大麥被冰雹擊打,而小麥沒有,是因為大麥已經進入了稱為“亞筆”的成熟期,因為變脆,就容易被冰雹擊打損壞。而小麥還處於發青柔性大的成長階段,就不易被冰雹擊打。
因此,大麥到了“亞筆”成熟期,意味着禾苗已經吐穗,併到了發黃的時候,而且脆得可以被冰雹擊打損壞。
烤乾的“亞筆”大麥
大麥到了“亞筆”成熟期,不是說已經完全成熟了,而是成熟到籽粒可以用火烤幹了再吃。在古時的以色列,吃烤乾的大麥和其他穀物是很平常的事,並在聖經中多次提及。
“若向耶和華獻初熟之物為素祭,要獻上烘了的禾穗子,就是軋了的新穗子,當作初熟之物的素祭。”(利2:14)
“無論是餅,是烘的子粒,是新穗子,你們都不可吃,直等到把你們獻給神的供物帶來的那一天才可以吃。這在你們一切的住處作為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利23:14)
“逾越節【逾越節原文中沒有“節”,應該是逾越祭祀】的次日,他們就吃了那地的出產。正當那日吃無酵餅和烘的谷。”(書5:11)
“一日,耶西對他兒子大衛說,你拿一伊法烘了的穗子和十個餅,速速地送到營里去,交給你哥哥們。”(撒上17:17)
“亞比該急忙將二百餅,兩皮袋酒,五隻收拾好了的羊,五細亞烘好了的穗子,一百葡萄餅,二百無花果餅,都馱在驢上,”(撒上25:18)
“帶着被,褥,盆,碗,瓦器,小麥,大麥,麥麵,炒谷,豆子,紅豆,炒豆,”(撒下17:28)
“到了吃飯的時候,波阿斯對路得說,你到這裡來吃餅,將餅蘸在醋里。路得就在收割的人旁邊坐下,他們把烘了的穗子遞給她。她吃飽了,還有餘剩的。”(得2:14)
剛剛吐穗的大麥籽粒還不足夠大,還不足夠堅硬,還不能用火洪烤來吃。麥穗才吐出時,籽粒里還沒有飽含可食的物質。再成長,籽粒就變大了,裡面就充滿了液體。這時,如果籽粒用火烘烤,剩下的僅僅是乾癟的麥殼。再成長,籽粒中的液體,就逐漸被乾物質取代。當籽粒中的乾物質足夠多時,就能用火烘烤來吃了。
亞筆成熟期與收割
亞筆月是大麥到了亞筆成熟期後開始的月份。亞筆新月出現後的兩到三周(七天為一周),大麥的亞筆成熟期已過,已經可以“獻禾捆為搖祭”(利23:15)了。“獻禾捆為搖祭”是把從田間收割的第一捆大麥獻給神的祭祀。是在獻逾越祭祀後的七日的第一日獻給神的。這在利未記23:10-11中有描述: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你們到了我賜給你們的地,收割莊稼的時候,要將初熟的莊稼一捆帶給祭司。他要把這一捆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使你們得蒙悅納。祭司要在安息日的次日把這捆搖一搖。”
從此,我們清楚,在月初還處於亞筆成熟期的大麥,過了十五至二十一天后,已經可以在逾越節期間的安息日的次日收割了。因此,如果大麥沒有成熟到再過兩三周就可以收割的階段,亞筆月就不能開始。
大麥成熟到再過兩三周就可以收割的程度才進入亞筆月的事實,也可以從申命記中得到證實。
“你要計算七七日,從你開鐮收割禾稼時算起,共計七七日。”(申16:9)
利未記23:15告訴我們,在獻逾越的祭祀時候到七七節(五旬節)之間的七個七日,是從“獻禾捆為搖祭的那日算起”的。
“你們要從安息日的次日,獻禾捆為搖祭的那日算起,要滿了七個安息日。”
所以,聖經要求,在逾越節期間(包含獻逾越祭祀和無酵節)的七日之安息日的次日,也就是亞筆月開始後的兩至三周內,開鐮收割第一捆大麥。如果大麥還沒有成熟到再過兩三周就可以開鐮收割的程度,那麼,亞筆月就不能開始,我們必須等到下一月。
應該注意,以色列地的大麥並不是同時成熟的。獻禾捆為搖祭是代表國家的祭祀,是從已經初熟的田裡獻上來的。但農夫個人獻的初熟的大麥,成熟的程度不同,所獻的可以是到了亞筆成熟期而烘了的穗子,也可以是完全成熟經過軋或粗碾了的新穗子。這是利未記2:14所說的意思。
“若向耶和華獻初熟之物為素祭,要獻上烘了的禾穗子,就是軋了的新穗子,當作初熟之物的素祭。”
總之,大麥的亞筆成熟期具備三個特徵:
一、禾苗已經足夠脆,可以被冰雹打擊,麥穗的顏色開始發黃。
二、籽粒里已經有足夠的乾物質,可以用火烘烤了吃。
三、再過兩三周,就可以收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