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万维读者为首页 万维读者网 -- 全球华人的精神家园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关于万维
 
首  页 新  闻 视  频 博  客 论  坛 分类广告 购  物
搜索>> 发表日志 控制面板 个人相册 给我留言
帮助 退出
艾地生的博客  
关注中国宪政民主转型现实条件与制度建构的政治思想写作者。  
https://blog.creaders.net/u/35041/ > 复制 > 收藏本页
网络日志正文
中国式私法宪政主义:对施密特敌意理论的本土化改造 2026-05-09 18:21:19

中国式私法宪政主义:对施密特敌意理论的本土化改造

艾地生


法律和政治的根本问题,只有两个字:敌意。卡尔·施密特把“敌友区分”当作政治的核心,这一点完全正确。但施密特本人是公法决断主义者,他最终相信只有强有力的主权守护者才能驾驭敌意。我们在中国,却必须对施密特进行一次本土化改造——把他的敌意诊断,从公法父权逻辑,转向中国式私法宪政主义。这不是背叛施密特,而是把他的诊断真正用在中国土壤上,避免守护者变成新暴君。

施密特早就看穿了制定法的致命缺陷。从耶林批判“制定法贬值”,到施密特敌视《德国民法典》,他指出:法典化制造“一切都已涵盖”的假象,同时又靠“公共安全”“紧急状态”等模糊条款,把法律推向极端不确定。“法无常法”,几乎所有制定法都可能沦为恶法,最终变成“‘这就是法律’等于‘这就是战争’”。

更要命的是守护者与被守护者之间的天然敌意。革命中,法的守护者想救人,却常常被民众敌视、出卖、推翻。施密特承认这种敌意无法消除,但他的解决方案是强化主权决断。我们在中国看到的却是:守护者一旦掌权,就因为受过迫害+被敌视而产生深重怨毒,自我神话成“父权”,把仇恨写进新制定法里,最后还是“法律就是战争”。

中国革命史把这一点看得清清楚楚:戊戌六君子、辛亥革命党人,在成功前被大多数民众唾弃。鲁迅对此耿耿于怀,后来的启蒙者也感同身受,于是生出“上智下愚”的恨意,最终用公法强权去报复。但这种恨意,永远满足不了被统治者的自我尺度,也无法把世界真正“民法化”。

中国式私法宪政主义正是对施密特的改造关键:我们必须站在被守护者的角度重建关系。守护者不是终身制,而是可替换的——完不成任务,不管你牺牲多大,都可以换人。被守护者要以自己为中心,用自己的尺度决定关系是建立还是毁灭。对旧统治者和潜在新统治者,保持敌意是必须的,但这种敌意不能再用公法父权去报复,而要还原到私法。

私法是兄弟共同体、是事实契约、是平等协商。它把敌意转化为有限的、保守主义的革命。放弃权利本身就是一种权利——“权利的权利”,和罗马法里的公民权、抵抗权一样。它像夫妻提出离婚,是主动改变关系,而不是被动挨打。不允许放弃权利,就是公法入侵私法,下一步就是强制。所以我们主张:以私法对抗公法。公法私法本来就要打架,公法总是霸凌私法,私法必须奋起反击。只有承认敌意、坚持私法观念,才能发展出有抵抗权基础的私法。

宪政其实早已存在于现代中国的“此在世界”里,从源头(第一共和)一直指向未来。中国式私法宪政主义不是发明一个乌托邦(第三共和),而是回溯源头,复盘我们如何一步步堕落到今天的样子,然后在危机中找到重启的机会和道路。

古希腊“努斯”(nous)这个词,最新词源学显示它的本义就是“返回”“归家”——从黑暗返回光明,从死亡返回生命。私法写宪政,不只是规范要求,更是描述现实世界结构的方式。它给每个人都预设了一个“法权人格”:不管你现在是不是合格公民,都能用这个位置去批判、反思自己的历史形态。私法不像哲学只停在批判,它从一开始就承担解释和改造整体的功能,同时保持自我批判。

一句话总结:施密特诊断出了敌意的不可消除,我们在中国则把这个诊断改造成私法宪政主义——把公法的父权暴力,变成私法的兄弟契约;把守护者的终身决断,变成被守护者的可替换选择;把革命的恨意,变成有限的、保守的“权利的权利”。这才是真正适合中国土壤的出路:承认敌意,但不让敌意永世循环,而是让它在私法的契约世界里,找到一条从黑暗返回光明的归家之路。


浏览(303) (0) 评论(0)
发表评论
我的名片
艾地生
注册日期: 2025-01-14
访问总量: 213,230 次
点击查看我的个人资料
Calendar
最新发布
· 在单线思维之外:莫兰留给我们的
· 人最大的认知陷阱:把情绪当现实
· 流亡与国体——改革已死时代的政治
· 社会生成宪政论
· 从郑丽文访美看台湾的历史十字路
· 失败的足球:中共党国最好的隐喻
· 中国组织社会学画像
分类目录
【政治评论】
· 流亡与国体——改革已死时代的政治
· 从郑丽文访美看台湾的历史十字路
· 从秦始皇到列宁党:红色帝国的万
· 威权中国与极权朝鲜的爱恨纠葛:
· 中俄朝轴心:不是威权主义复兴的
· 中俄朝轴心与二十一世纪威权主义
· 后冷战时代的中俄朝三角关系与世
· 中华民国不是台湾建国未完成的障
· 中华民国:台湾不可轻弃的政治遗
· 中华民国之壳与台湾之魂
【社会观察】
· 在单线思维之外:莫兰留给我们的
· 人最大的认知陷阱:把情绪当现实
· 失败的足球:中共党国最好的隐喻
· 中国组织社会学画像
· 维权与维稳:信任结构与秩序边界
· 被遗忘的转折:历史、记忆与一九
· 从“川普救世”到“文明末日”:部分
· 中国民运的江湖
· 从“政治神圣感”到“理所当然”:
· 远离民运圈的几种人
【思想随笔】
· 私法的社会使命
· 个体维权与社会共同体(系列六)
· 维权共同体:从个体抗争到公民连
· 为何提出“维权”这一共同标签(系
· 从冤案到权利:维权共同体的诞生
· 从伸冤到维权:一百多年中国公民
· 维权:中国公民社会的发明(系列
· 美国世纪的隐秘辩证: 海德格尔
· 从维权到启蒙:重新发现被埋葬的
· 左春和与他的中山国
【历史观照】
· 不忘六四,纪念六四
· 民国思想史的镜鉴:从联合建国到
· 历史轮回的警示:从侨汇悲剧看“
· 中国现代文明转型的困境
· 中国近代史的歧途
· 可以做奴隶,绝不当奴才的萧军
· 1911年的三条路: 孙中山、宋教
· 《蒋二与邓矮》(词二首)赏析
· 《东方美人病》赏析
· 孙中山与民国宪政转型的经验教训
【沉思录】
· 在偶像废墟上的眺望《后启蒙政治
· 责任与恩典——后启蒙政治哲学的神
· 偶像之后:凯撒的终结与上帝的归
· 责任本体论——一种后主权时代的政
· 从主权到责任(后启蒙政治哲学之
· 正义是什么?——从分配神话到关系
· 自由是什么?——从主体神话到关系
· “我们”是什么?——共同体的去神学
· 革命是什么?——当历史失去主体之
· 宪法是什么?——从意志神学到授权
【新公民读本】
· 社会生成宪政论
· 第二编第十章 公民抗争的责任
· 第二编第九章 权利与法治
· 第二编第八章 宽容与理性
· 第二编第七章 诚实、勇气与良知
· 第二编 第六章 责任与公共精
· 第一编 第五章 权利与法治
· 第一编 第四章 权力为什么必须
· 第一编 第三章 自由与规则
· 第一编 第二章 国家、政府与政
【原创诗词】
· 遥寄蔡兄
· 沁园春·叹红朝
· 无题与等待
· 红 朝 行
· 步韵萧师《大鹏湾吟怀(二首)》
· 永遇乐·久居南粤
· 四言杂吟
· 五古·无事寻秋
· 点绛唇·壬寅中秋
· 中秋临近赠远人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导航 | 隐私保护
Copyright (C) 1998-2026. Creaders.NE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