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又俠事件持續引發關注。據接近中共軍方的消息人士表示,當局擬從“賣官”角度對張又俠、劉振立治罪,但未再突出此前所稱的“嚴重踐踏破壞軍委主席負責制”政治定性。這種處理方式,將政治問題轉化為刑事路徑,在程序層面更便於推進,也意味着真正的權力衝突被重新包裝為反腐問題。 張又俠、劉振立被官宣接受調查至今已滿一個月。 據接近軍方消息人士稱,中共最高當局對張又俠、劉振立的敘事重點,正在從“政治定性”轉向“刑事路徑”:一方面指兩人在過去十多年“通過個人權力和影響力賣官獲利”,涉及各軍兵種、受賄數額巨大;另一方面又把“賣官”上升為中共黨內最忌諱的“拉幫結派”,將其解釋為組織性問題與權力網絡問題。 消息人士並稱,當局擬主要從“賣官”角度治罪,而非直接以“嚴重損害中央軍委主席負責制”作為對外的核心指控。這種分層處理,實際上刻意將政治清算與司法程序分離。 這一說法,與中共《解放軍報》在2026年1月24日前後刊發的社論形成對照。該社論在點名張又俠、劉振立時,明確使用了“嚴重踐踏破壞軍委主席負責制”等表述,並將問題定性為“政治和腐敗問題”,強調查處將“從政治上正本清源”。在中共官方語境中,“破壞主席負責制”遠重於一般腐敗,這本身已經透露出問題的政治層級。 以刑事罪名取代政治定性 中國獨立學者黃斌(化名)認為,上述“消息人士”的說法指向一致,即中共當局擬以政治目的推進對張又俠、劉振立的處理,卻選擇以刑事指控作為操作路徑。他說:“數十年來,賣官買官在中共各級政府已是公開的秘密,在軍隊內部更為常見。軍中將領往往通過買官獲得職位,再通過賣官發展下線。除了受賄,還涉及行賄。但在最高當局看來,這分明屬於拉幫結派、結黨營私。” 黃斌說:“張又俠賣官的問題,早在他擔任軍委副主席之前就已經存在,軍紀委不可能毫不知情。為什麼當年可以容忍,現在卻要追究其違反黨紀軍紀和國法?很明顯,拿下張又俠、劉振立是權力鬥爭問題。我最近也聽說,當局準備從貪腐角度處理張又俠。高官所謂腐敗,主要就是賣官,別的也沒什麼好賣的。” 中共非政治罪名的運用 廣東張姓律師認為,中(共)國刑法早已取消“反革命罪”等政治性罪名,取而代之的是以非政治罪名處理政治問題,其中受賄罪最無爭議、也最易認定。他說:“這種罪名容易操作。以前說抓兩個貪官,可能有一個是冤的,現在這種情況很少見。當年審薄熙來,不也是以受賄兩千多萬元來定罪的嗎?” 路透社1月26日的報道指出,《解放軍報》的社論提到張、劉兩人“嚴重破壞並違反主席負責制”,但並未給出細節。多名研究者把這一用語視為比常規“嚴重違紀違法”更重的政治信號,意味着當局在強調最高統帥對軍隊的單一決策鏈條。 亞洲協會政策研究所的Lyle Morris對路透社說,動用“違反主席負責制”這一表述,暗示張又俠在體系內“擁有過多權力,超出最高層單一權力軸線”。 熟悉軍中倒查與人脈網絡的廈門軍事學者柳全(化名)對記者表示,張又俠事件發生後,高層更加反覆強調下級官員對中央的忠誠,部隊系統亦不例外。他說:“現在更看重的是基層對上級的忠誠。賣出去的職位,不只是帶來金錢,也會換來對方的效忠。這恐怕是最高層當初沒有預料到的,你既要基層絕對忠誠,又擔心他們形成自己的力量影響你的權威,這本身就很難兼顧。”他認為這種忠誠與控制之間的張力,正是此次整肅背後難以公開言說的矛盾。 柳全表示,中共人大會議即將舉行,張又俠、劉振立案牽涉的人脈關係廣泛,要在短時間內理清其關係網絡並不現實。他還透露,目前所謂“倒查”面臨阻力。他說:“很多人都是他提拔的,或者是他下屬、下屬的下屬再提拔上來的。你往下怎麼查?牽一髮而動全身。對整個關係網的調查最後可能不了了之,但對關鍵人物,不會輕易放過。” 
中共政治局委員、中央軍委副主席張又俠1月24日被官宣受查迄今已滿1個月。(Kevin Frayer/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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