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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了一个摔倒不起的老人 搀扶老人的社会责权利 细数“中国特色”的冷血围观 2011-10-15 14:42:23

细数“中国特色”的冷血围观 小悦悦案非孤例(组图)

发布: 2011-10-20 03:45 |  作者: - |   来源: 搜狐博客 | 





【老人脖子卡在护栏无人扶起死亡】  

2010 年11月,从超市购物出来的一位顾客首先发现了卡在护栏中的老人。听到呼救,负责在护栏旁看车的周女士和路过的行人都聚拢过来,纷纷拨打110和120。 面对危在旦夕的老人,周女士曾经想上前搀扶,但是被周围的人劝阻了。就这样,老人被卡在护栏里足有十多分钟,人们距离老人只有一步之遥,但是竟无一人伸出 救命的手。当120救护车赶到的时候,老人已停止了呼吸。  



【济南一老人欲跳楼记者一旁吃喝等新闻】  

2010 年8月,济南英雄山人防商场,一个老人要从6米高的玻璃房下跳下来,民警前来劝说,济南电视台的记者就坐在现场笑嘻嘻的吃喝等着报道

 

【83岁退休老干部摔倒路边在众人围观下猝 死】  

2010年12月,福州六一北路与湖东路交叉路口附近,一位8旬老依伯摔倒在人行道上。围观的五六人,没人出手。就在两名女子试 图将其搀扶起来时,旁人的一句“善意提醒”,又让她们缩回了手。老人孤独地躺在冰冷的马路上,直到生命的终结。  


 

【深圳老人小区内跌倒20分钟无人扶不 幸惨死】  

2010年1月,深圳市福田区益田村,78岁的老人肖雨生在小区跌倒,保安和路人无一上前搀扶。20多分钟后,儿子肖先生外 出时发现,老人孤零零趴在地上,额头磕破流血,鼻子紧贴地面,已没了呼吸。  



【司机为保护乘客行李身中五刀乘客冷漠旁观】  

2010 年12月,在济南长途汽车总站南区,一辆由济南开往菏泽的长途汽车,还有15分钟就要发车了。这时两名男子没买票,却非要硬闯长途车,还在车上蛮横地翻乘 客的行李,司机李国强英勇上前阻止。没想到在争执之中,一名穷凶极恶的歹徒竟拿出水果刀,连捅李国强五刀,李国强应声倒在了血泊中,眼看着歹徒刀捅司机, 车上乘客无一伸出援手。  



【重庆七旬老太摔倒闹市众人围观无人扶】  

一 位七旬老太摔倒在闹市街头,引来众人围观,不少人善意地拨打了急救电话,却无人“敢”靠近老太。直到一位美丽女子路过,主动去扶老太。但在她施援手的同 时,现场也有人“好心”提醒:“别去扶她,当心赖上你,等120来了再说。”这是2010年9月,在北碚中山路发生的一幕。网友“少年包工头”正好和同学 经过,目睹了全过程,并用相机记录了下来。  



【14岁女生被多名男生强奸,同学围观加油】  

14 岁的小兰在住校期间,被同学校的两名男生拉到男生寝室,在被拉到大寝室门口的时候,小兰拼命抓住门框。她听见寝室里10多个男生一起喊:“加油!加油1 “最先是罗国豪‘欺负’我。见我挣扎得太凶,鲁素强和宋林就来抓住我的手和脚。后来‘欺负’我的依次是韦浩、鲁素强、宋林和周力涛。但鲁素强没有得 逞。”5个男生均是初三(3)班的学生,最大的17岁,最小的15岁。  

 

【冷漠围观不过瘾电话分享心得】  

2003 年10月7日下午,一名操东北口音的男子在上海赤手空拳攀爬金茂大厦。接到报料后记者迅速赶到现场见到已有许多市民围观,而警方和救险队伍也早已赶到现场

 

【渔民见死不救挟尸要价索高额捞尸费】  

10 月30日上午,湖北荆州宝塔湾烟雾朦胧,远处的货轮像往常一样在长江上平稳行驶。岸边的沙滩上,自发来这里祭奠英雄的人们络绎不绝……6天前,当地两所高 校的3名大学生何东旭、方招、陈及时为救两名落水少年,在这里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令人心寒的是,在英雄遗体打捞时,面对同学们的“跪求”,个体打捞者不仅 不为所动,而且挟尸要价,一共收取了3.6万元的捞尸费!  

 

【福州女孩寻短见裸身入河围观者争相拍摄不施 救】  

一名内蒙古女子自称被男友骗至福州,一时失去理智准备跳河寻短见,当她裸体慢慢地走进冰冷的河中,许多在桥上围观的群众不仅不及 时施救,反而纷纷拿出手机争相拍摄,在民警的劝导下,女子终于答应上岸,刚被拉出水面,几个年轻人又拿出手机,还喊着‘快、快拍’。  


 

【婴儿被弃闹市路边4天无人管被活活冻死】  

2010 年11月,在黑龙江绥化市兰西县的街头,发生了令人揪心的一幕,一个婴儿被丢弃在街头。4天的时间居然没有一个路人去关心这个可怜的孩子,最终寒冷的冬天 带走这个孩子鲜活的生命。据附近学校的学生称,婴儿是在11月21日晚上被扔到那里。婴儿被抛弃的地方并不偏僻,平时来往的行人也很多。学生说,他们发现 孩子后就报了警,但三天后警方才赶到,并把孩子遗体送到殡仪馆。  

 

【男子欲跳楼未遂有人下赌注有人催促快跳】  

2010 年2月,张家界一年轻男子爬上一大型商场的七层楼顶,欲纵身跳楼自杀。年轻小伙的过激行为引来众多行人围观。围观的人形形色色,有的一直在笑,有的神情凝 重,不少人还拿出手机拍照。据现场目击网友透露,小伙多次变换姿势,场面十分惊险,但几次都没有往下跳。有些市民开始叨唠:“要跳就快点跳,我还要买菜搞 饭起滴。”“谁要跳楼又站在哪里不跳,真的恼火。”“不跳就下来,站在哪里看风景呀1……甚至有人开始下注打赌楼上的人到底会不会跳下来。  



【众人围观却无人出手相救少年殒命池塘】  

2009 年8月,福州新店镇后山村,一名12岁的少年下到一个一百平方米左右的小鱼塘戏水时溺亡。但从发现溺水少年到120赶到现场的一段时间里,鲜有人伸援手, 等一名好心男子将他救上来时,一切都太迟了。这名好心人说,如果孩子早几分钟获救,可能就不会死。  



【6旬小贩连收4张假钞气死街头围观者哄抢水 果】  

几张假钞,一条人命,一场人间悲剧。因一星期内连续收到4张假钞,62岁的小贩气急攻心倒在了水果摊上。而令人不耻的是,就在小 贩猝死倒地后,留下的700多公斤水果被一些路人在半个小时内连买带拿一扫而空。这是2009年10月发生在娄底市金谷市场的一幕。

 

【女子列车突发精神病脱衣裤引10多人强行拍 摄】  

10 月30日下午,在大连开往上海的T131列车上,一名年轻女子突发精神性疾病,当众脱下衣裤。正当车上司乘人员忙着安抚病人情绪时,约10多名男性乘客不 顾女病人惊恐尖叫,拿着具有拍照、录像功能的手机围上前去拍摄,列车长一气之下怒斥这些乘客“太猥琐,太不讲道德了。”  

 

【桂林街头汽车撞人国人冷漠外国游客指挥交 通】  

2009年9月,桂林街头发生车祸,一名男子被撞倒。众多群众围观却无人伸以援手。一个外国游客站出来对伤者提供帮助,并指挥陷 入混乱的交通。  

 

【两车先后碾压2岁女童10余人见死不救】  

10 月13日下午5时30分许,一出惨剧发生在佛山南海黄岐广佛五金城:年仅两岁的女童小悦悦走在巷子里,被一辆面包车两次碾压,几分钟后又被一小型货柜车碾 过。而让人难以理解的是,七分钟内在女童身边经过的十几个路人,竟然对此不闻不问。最后,一位捡垃圾的阿姨把小悦悦抱到路边并找到她的妈妈。现在小悦悦在 广州军区总医院重症监护室,接近脑死亡,随时都有生命危险。
 


从监控视频看到,当日下午5时26分,小悦悦在五 金城内一条小巷玩耍,一个人走在路上。这时,前方一辆白色面包车缓缓驶来,像没有看到女童一样,开始加速,并将小悦悦卷到了右侧车轮下,从小悦悦的胯部碾 过。面包车停了一下,又加大油门,后轮再次碾过小悦悦的身体。十几秒后,3个路人经过此地,其中一男子从女童身边绕过,看也没看;另外两人看了女童一眼并 绕过,没有放慢脚步。紧跟着,一辆小型货柜车开了过来,像没有看到一般,右侧前后轮两次碾过小悦悦的双腿。


 

[中国上一次的礼崩乐坏始于春秋东周末年。随着奴隶制经济的发展,周朝各诸 侯的利 益膨胀,各种行为与周礼渐行渐远。以井田制解体、诸侯互伐、官员僭礼、奴隶制宗法制度遭破坏等一系列社会现象为特征,标志着周天子权威的彻底丧失和社会秩 序的紊乱,而在这些现象背后,其实核心原因就是单纯的经济发展导致社会关系的功利化,而社会的伦理规则和制度规范成为利益争斗的工具而不是秩序的保障。及 至春秋时期,这种社会秩序的紊乱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韩非子描述说:“上古竟于道德,中古逐于智谋,而今争于力气。”可见当时社会弱肉强食的程度,以至于 后来士人呼吁“克己复礼”,可由于社会已过度功利化,这种呼吁徒增聒耳。

 


*全世界:撞人逃逸者承担刑事责任*

在大多数国家,开车撞人溜掉都属于刑事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肇事者通常都会被吊销驾照、甚 至要坐牢。中国刑法规定,交通肇事造成人身和财产重大损失者,可判处3到7年有期徒刑。交通肇事逃逸者,可判处7到15年监禁。

在美国, 驾车撞人逃逸,各州的惩罚不同。在维吉尼亚州,撞人逃逸,如果造成重大生命财产损失就是刑事重罪。在德克萨斯州,如果撞人致死,则是三级刑事重罪。造成重 大受伤事件者,可处一年到5年的监禁,罚款5千美元以下。

在加拿大,刑法252条规定,驾车撞人逃逸者,可判处5年监禁。如检方能证明逃 逸司机知道所造成的严重后果,该司机可被判处14年以上甚至无期徒刑。

*许多国家法律规定:见死不救者坐牢*

欧洲许多国 家都有刑法规定,不能见死不救。

法国刑法典明文规定:“任何人对处于危险中的他人,能够个人采取行动,或者能唤起救助行动,且对其本人或 第三人均无危险,而故意放弃给予救助者,处以5年监禁并扣50万法郎(10万美金)罚金。”

在德国,刑法142条规定,开车撞人逃逸,可 判处3年徒刑或课以罚款。刑法323条还规定,见死不救者,可判处一年监禁或课以罚款。德国法律还规定,见死不救,没有任何理由和解释。例如发生交通事 故,路人都应当保护现场,防止再度发生事故,都应该呼叫救护服务,尽可能对伤者给予抢救。

塞尔维亚刑法126条、127条规定,见死不救 者(若交通事故中)可处一年徒刑。如受伤者因路人见死不救而死亡,相关路人可判处8年徒刑。

在欧洲其他国家,阿尔巴尼亚、奥地利、比利 时、保加利亚、克罗地亚、捷克、丹麦、芬兰、希腊、匈牙利、冰岛、意大利、荷兰、挪威、葡萄牙、俄罗斯、西班牙、瑞士,都有相关的刑法条款惩处见死不救现 象。

巴西法律规定,路人不能见死不救。巴西刑法135条规定:见死不救者,可判处半年到1年监禁。

在美国刑法中,没有对 见死不救者判处徒刑或课以罚款的条款。但是,美国民事法中有相应的条款。

加拿大刑法并没有相应的条款。不过,加拿大魁北克民法规定:任何 人处于危难之中都有权得到救助。每个人都必须对危难之中他人施以援手,可以参加抢救或者呼唤他人来救。]

 

 

搀扶老人的社会责权利




今天买菜时扶起来了一个摔倒的老人。------请别紧张,不是在中国买菜,是在经常去的一家美国当地的中型超市。

 

老人是一个比较瘦小的白人妇女,拉着一个不大的黑帆布拖轮包。排队付钱到我掏皮夹付帐时,看见她去从侧前方拉饮料冷柜的门把,那种可乐冷柜门把细长,一失手没拉着,老太太就摔向前去。我赶上几步去扶她,一个年青女性也赶过来了,但是老人似乎惊吓过度,一时半会竟然扶不起来。

 

我叫那个女的先别用力,问老人"别担心,你感觉行么?"她闭着眼微微点点头,然后我俩一起把老人给拖起来扶到一旁的长椅上看老人闭着眼喘着。她看起来应该还行,应该只是一个小意外。

回到队里付钱的时候有个插曲值得写。不知道谁通知的,这时候超市的大胡子经理赶过来了,那个年青女性正在问老人家人怎么联系,需要什么不。我因为有过一点急救训练,付完钱就过去看看情况严重不。

"我需要水。"老人声音很低。

 

我回头查看里面柜台方向有没有瓶装水,看到刚才那个可乐冷柜方向有一个用椰子树叶搭的斐济矿泉水专买货架。大胡子经理说了声"I'll get it." 就跑了过去。

 

老人吃力地捧着水瓶喝的时候那个年轻女的笑了,她对经理说:"你把最大的一瓶给拿来了。"

 

大胡子经理也笑了:"我来不及选呵"。

 

等老人感觉好些了,就由经理在那里陪着等她的家人来接她。其他无事。

斐济自然水号称"Fiji Water uses five litres of natural artesian water from the Fiji Islands to produce just one litre of the final water"。为了时髦我也喝过几瓶,知道一般一中瓶Fiji Water$5.49 就是卖个品牌,一点特别口味都喝不出来,甚至不如家用冰箱上接的冰水好喝。 我感兴趣的是那个经理的商业头脑不会不知道他完全可以再走一两步去第二个架子上拿$0.99/瓶或者店里饮水器的纸杯水。可他拿的是最大瓶的Fiji Water。



一个社会,老人摔倒的的机会有多少? 摔倒的开销能有多大呢?

 

我知道它可以大到生命的无价人心的苍凉,也可以小到路人随手一扶。那个店家也许对在自己店里发生的一切负责,也许不用负责或者说不用负全责。具体的规则我不知道,但底线我知道:  在美国老人摔倒了大家会上前帮助,她那样的老人如果没钱,医院还必须得想办法解决抢救或治疗的哪怕是天文开支的费用。------如果骨头损伤治疗完后还有很大比例的人会在律师急迫的"帮助下"去告医院,因为这类接骨手术的副作用很容易找出来。然而,这事医院确实可以解决,因为医院的后面有政府。

 

这就是社会运行的开支:  政府和大家,或者说纳税人必须履行的天然责任。政府如果在表面上不管她的弱势公民,硬把老人摔倒当成是当事人和搀扶者撞上的民事或刑事责任来判,社会和政府就会离心离德。

 

中国的老年人一定包括我们的父母亲戚,可他们怎么就到了摔倒没人扶的地步了呢?

 

中国那个给非洲慷慨了上千亿美金减免48国一切欠款债务和帮助遥远非洲小孩子上学义举的政府,中国公款吃喝上亿的开销和日益显示自己腰缠满贯小钱的政府,对自己社会里的老人摔倒怎么就搀扶不起来了呢?  怎么就全都摇着肥头没有办法了呢?  中国的经济进展长足,国庆讲话里都充分地自我表扬到了。中国的名车豪宅,甚至参加国际上的名校俱乐部,名媛舞会等等也都接上了轨。

 

可是政府和社会的文明公德,它怎么就接不起来了?

 

我们的"法律社会" 见到罪犯就人人喊杀,见到公德公益就人人回避,这两付面孔难道不都跟政府荒废了精神文明和公德教育有关?  退一步说,这些素质问题也许怪不到中国政府的头上。可是,通过国家的法律让尊老扶幼成为一种惩罚,那是不是可以说是政府的不负责任和渎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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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杰人:这个社会是否已“礼崩乐坏”?

 

这是一个让人既心酸不已又无可奈何的悲剧—— —两岁小女童悦悦在广东佛山的马路上被两车先后碾过, 目睹此事的 18 名路人和途经车辆,不约而同选择了冷漠以对见死不救。 最后伸出援手的是一位捡垃圾的阿姨, 可惜为时已晚,小悦悦已近生命的悬崖。 《羊城晚报》在报道此事时悲愤地发问: 那位世俗中被视为最底层的捡垃圾者, 却以她的实际行动成了最可敬的人,这,是不是给了那些自命不凡的人一个绝佳的讽刺?

其实,这何止是一次讽刺,更是一次活生生的社会控诉。 那么多的路人对小悦悦不约而同冷血,实际上已证明,这个社会至少在特定场景和特定时间里,许多人已经认可了甚至实践着冷冰冰的人际规则。

即 便如此,我仍然无意谴责那些冷血的见死不救者,因为,在这个道德沦丧诚信缺失的社会,人们已经失去了自保的信心,谈何他保?当多数人们已经被诸如彭宇案的 乱伦式司法和猫论式的唯功利思想所影响,当多数人们已经深深陷入了利益的角逐而唯独忘了正义的存在,当这个社会以所谓无神论而彻底毁掉了传统几千年的宗教 和伦理道德规范,我们不能也无法指望任何个体能够置身度外,去做一场为自己带来无穷风险却毫无诚信保障的利他行动。

见死不救虽然是一个 道德问题, 但若仅仅站在道德制高点谴责违反道德者, 而不去探寻社会普遍违反道德的根源,不仅于事无补,反而可能使事情更加复杂化。小悦悦的遭遇和路人的冷漠,是这个社会已经陷入自春秋战国以来最严重的“礼 崩乐坏”境地的典型表征。

腐败的盛行、官德的沦丧、诚信的失范、教育的功利、人际关系的冷漠,凡此种种,造就了小悦悦的悲剧,也造就 了当前礼崩乐坏的局面。

由小悦悦的遭遇回溯,有许多经典的事件或典型现象:南京彭宇案以及后来发生于天津的许云鹤案, 以蛮不讲理的司法逻辑对道德的粗暴否定, 给这个社会本已脆弱的温情纽带无情地切过最后一刀;以三鹿奶粉、地沟油、苏丹红等系列丑闻为代表的、 此起彼伏于中国各地的食品安全危机事件, 则宣告了遍及全国的人与人、 人与企业、 人与秩序之间关系的普遍失信;以某些地方政府官员谎话连篇、无视常识的弱智举动以及公然的腐败为代表的政府官员道德沦丧,则给了社会以颠覆性的纲常伦理示 范。

所有这一切,似乎都在以一种毫无顾忌、毫无廉耻的态度, 在推进着极端私利主义的盛行。可以说,这一系列反复的秩序重构现象, 已经让这个传统文明社会显露了明显的“礼崩乐坏”局面。

中国上一次的礼崩乐坏始于春秋东周末年。随着奴隶制经济的发展,周朝各诸侯的利 益膨胀,各种行为与周礼渐行渐远。以井田制解体、诸侯互伐、官员僭礼、奴隶制宗法制度遭破坏等一系列社会现象为特征,标志着周天子权威的彻底丧失和社会秩 序的紊乱,而在这些现象背后,其实核心原因就是单纯的经济发展导致社会关系的功利化,而社会的伦理规则和制度规范成为利益争斗的工具而不是秩序的保障。及 至春秋时期,这种社会秩序的紊乱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韩非子描述说:“上古竟于道德,中古逐于智谋,而今争于力气。”可见当时社会弱肉强食的程度,以至于 后来士人呼吁“克己复礼”,可由于社会已过度功利化,这种呼吁徒增聒耳。

当代中国社会,在伦理守则和纲常秩序方面,本受几千年传统秩序的 深刻影响。仅以人际关系为例,“出入相友,守望相助”一直是社会成员的道德规范。

孩提时候我生活在农村,记得某次一位乡邻家房子着火,大 家不约而同地放下手中的活帮着救火,其中有一位是失火者的近邻,他们两家有隙已久。 我不解地问父亲:仇家为什么也会去帮忙救火呢? 父亲答道,按照自古以来的规矩,救火是所有人的责任,无论失火者是谁。 如果有能力搭救而不帮助,会遭天谴。

我宁愿相信天谴的存在。其 实世界上很多人,包括生活在科技那么发达国度的美国人, 他们中的不少人自然知道天上没有上帝,可他们又宁愿相信上帝的存在并愿意信奉这个明知并不存在的“神”。何哉?心中的道义也。

此事也让 我想起了多年前长辈们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做了没良心的事情, 会遭报应的。 ”千百年来,这个朴素的信念,引领着国人的道德自律。可最近几十年来,在功利化的世界观指导下,在极度自私的人际规范中,这个社会已经陷入了信仰沦丧、纲 常失范、诚信缺失的扭曲状态,这才是当前最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

全球很多国家的社会实践已经证明,一个完整的文明社会,不仅需要完备的 法制,更需要高尚的纲常和伦理秩序。 这些年来,我们一方面努力普及法治理念, 一方面却在破坏伦理秩序。 有多少人意识到,如果没有伦理秩序和道德规范作为无形的道义准则, 哪怕再完备的法治,也注定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很多时候,这个社会 集体无意识地陷入了“法治原教旨主义”,即认为一切矛盾都可以通过法治来解决,殊不知,没有自然正义的、不讲基本伦理的法律规则和司法行为,实际上无法真 正解决深刻的社会心理问题。

当代伦理为何失范?在我看来,至少存在如下几方面的因素:

一是几十年以来长期实施的所谓“无 神论”哲学教育,让几代人失去了心中的敬畏,这种被强制推行的庸俗化的唯物主义哲学观,不仅打破了传统的宗教伦理平衡,而且彻底破坏了国人“敬天爱民”之 心,促成人与人之间的温情缺失;

二是唯经济发展论的灌输和政策化,使得人际关系过度功利化和物质化,尤其是“猫论”的广泛传播,让整个 社会关系变成了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和利益关系,冷冰冰的人际关系由此形成。

三是以官员的经济和作风腐败为代表的社会普遍不良现象,营造了 不顾诚信、不讲规则、强者通吃的社会心理;

四是教育的功利化、政治化和反人性倾向,造就了更多人对自然正义和基本伦理的藐视。越来越多 的人已经完全不屑于“互助友爱”,而是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冷漠面对世界。

在这种社会心态下,我们没有必要指责任何人见死不 救,甚至,指责者本人一旦遇到类似的场景,也很可能再次见死不救。 搭救同类本是一种道德责任甚至生物本能,但在这个社会已经失去道德义务的时候,所有的指责其实都是苍白的。

社会道德沦丧,冰冻三尺非一 日之寒。这个问题的解决,也绝非一日之力可以毕其功。一个最为紧要的对策是,社会管理者应当从教育、法治等多方面努力,加强伦理秩序和道德规范的重建;同 时,社会管理者本身的遵守道德和法律,从官德建设开始,从重构宗教信仰开始,从教育的人性回归开始,一点一滴做起,重新架构中国的道德与伦理秩序。在此之 前,我们还得做好心理准备,看到更多悲剧的发生。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法制新闻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南大学伦理学博士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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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路新:“扶不起”的中国谁之过

 

 今年10月13日,广东佛山,一名2岁女童,先后被两辆面包车碾过。虽然闭路电视录像显示,当时有18个人经过事故现场,却无一人出手相救或报警。

类 似的事件最近一再发生。

9月2日,湖北武汉市,88岁的李大爷在离家不到100米的菜场门口迎面摔倒,围观者无人敢上前搀扶。一个半小时 后才被送往医院救治,李大爷因鼻血堵塞呼吸道窒息死亡。现场留下李大爷的一袋香蕉和一摊血迹。目击者说,李大爷是面朝下摔在地上,想站起来,但力气不够。 躺在地上一个多小时,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但是没人敢上前扶一把。直到老人的家人获悉后,才送往医院救治,但为时已晚。

同一天,上海一位老 人在路口摔倒,满脸是血,很多人围观,却无一人敢上前扶一把。十多分钟后才有人报警,民警赶到联系了120,才将老人送往医院救治。

“五 千年文明”的中国,为什么变得越来越“扶不起”呢?为什么中国社会一再出现那种集体冷漠让人心寒的场面呢?

我们知道,一个社会的正常运 转,需要两种力量的相互支持与配合:硬的力量和软的力量,硬的是指法律,软的是指道德。

从法律方面来说,它应该具有两个作用:其一,惩罚 那些触犯了法律或破坏了社会规则的人,其二,震摄那些可能会触犯法律或破坏社会规则的人。

如果法庭的判决没有达到这两个效果,法律就没有 产生应有的作用,后果可能是严重的

南京的彭宇案,即是一例。2006年11月20日,南京市民彭宇因救助一徐姓老太,被告上法庭,并被 索赔医疗费。在2007年9月5日的法庭判决中,彭宇败诉,被判在10日内向原告一次性赔偿人民币4万多元。引起争议的判决书大量使用“常理推定”,而不 是事实认定。最终,在有关政府部门介入后,达致庭外和解,彭宇赔偿1万多元。

天津的许云鹤案被认为是“彭宇案”的翻版。2009年10月 21日,许云鹤驾车沿天津市红桥区红旗路行驶,遇到横跨护栏的王秀芝老人倒地受伤,于是下场搀扶。而王秀芝称,自己是被许云鹤撞倒在地。2011年6月 16日,一审法院判决许云鹤赔偿王秀芝10余万元,而一审判决的理由受到舆论诟病。

2011年8月27日,南通汽运公司司机殷红彬在驾驶 途中,看到一年迈老人摔倒在立交桥上,他将车停稳后,下车将老人扶起,却被指认为肇事者。幸亏车内有监控录像,将殷红彬救人的整个过程记录了下来,车上的 乘客也作证,证实殷红彬确是救人而非肇事逃逸。

不可否认的是,南京彭宇案的判决助长了社会的冷漠行为。法庭没有经过周密的取证认证过程, 只是简单地根据“常理推定”,主审法官认为,“本案应根据公平原则合理分担损失”,更是让人无法接受。

审理结果引起社会哗然。后来出现的 一系列类似事件,不能说与此有直接关系,可是,不少人认为,此案的判决引发大规模的道德滑坡,是众所公认的。

法官代表的是法律,体现的是 正义。如果法庭的判决不能“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便会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

法庭应在事实取证的基础上,不管犯罪嫌疑人年纪多 大,只要构成诬告陷害罪,就应根据《刑法》的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年龄太大或身 体健康状况欠佳,无法送监狱执行的,也要责令其家人或街道居委会以其他方式执行。

在这一系列类似事件中,很多情况下,都是围绕一个“钱” 字。被救助的人反咬一口,实际上,想的就是钱,只想得到一些经济赔偿。那么,一旦诬告陷害罪名成立,除了依据《刑法》规定的刑罚外,还应处以罚金。因为他 们想占别人的便宜,想讹诈助人者的钱财,那么,就罚他几万块钱,以充国库,让他“偷鸡不成”。

这样,不仅那些诬告陷害他人者受到了应有的 惩罚,社会上的其他人,特别是那些潜在的可能具有这种心理的人,也会受到震慑,三思而行。

对于社会上那些真心想帮助别人的人,也是一种保 护。

有了这样的法律保障,社会的道德水平才有可能改善,才有可能提高。

道德是软性的东西,是具有弹性的社会规范。很多时 候,我们对于那些违反道德要求的人,只能给予舆论的谴责,而无法施以具体的有形的惩罚。举例来说,文化传统要求我们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可是,怎样才是孝 敬父母,怎样才是尊敬师长呢?各人有不同的理解,不同时间和条件下,也会有不同的标准。同时,对于那些不孝敬父母,不尊敬师长的人,很多情况下,社会只能 以舆论加以谴责。

现在的中国,可能是几千年来道德水平最低的时期之一。为什么呢?


接着而来的改革开放,更使道德的滑坡一发而不可收拾,让许多人起码的良心和道德遭到毁灭性打击。唯利是图,一切向 “钱”看,更使中国社会的道德水平降至几千年来的最低点。

在一个没有了道德底线的社会,如果再没有法律来匡扶正义,这个社会如何存在下去 呢?

美国靠什么“扶起”摔倒的老人 zt



  林达  旅美作家

 

   10月5日是九九重阳节。1989年以后,中国把这个秋高气爽、登高望远的一天,定为老人节。可是,重阳临近,却看到有关老人救助的困扰话题,越来越 多。这些话题其实很早开始,并且催生了卫生部《老年人跌倒干预指南》等一系列技术指南。它引发更多议论,有人认为,本来引发关注的就不是技术问题。我感 觉,许多不同层面的问题纠葛在一起,乱麻一团。

  1教育:立即补上急救课

  未来的社会健康,就在今天的孩子身上。美 国坚持对一个个孩子,从幼儿园到高中,一步步地培育,就形成今天社会急救的普及。

  谈救助技术,也要问技术怎么得到。伤害救助,确实只 靠道德是不够的,还需要最起码的救助技术。救助不恰当和救助不及时,同样危险而致命。例如美国的跌倒救护,专业人员来,只要判断有一点点颈椎受伤的可能, 就会先固定颈部,以防可能的截瘫。假如没有救助技术,很可能动比不动更糟,这是医生都知道、也应该普及到每个人的常识。

  很多国家的教 育法律规定,成年前必须掌握基本急救知识,美国也不例外。美国幼儿教育的三分之一是儿童对危险的认知和规避:不要轻易成为他人的急救对象;小学就进入对他 人急救的教育,除简单包扎,还有专家作出细节指导,例如,如何在求救电话中说明所有必要信息;到中学阶段,已经正式学习外伤急救、心肺复苏和心脏除颤等。

  急救是一门必修课,必须考试,合格可以拿到急救资格证书。在这样普遍教育的基础上,出事就不怕遇不到有资格的人。相反,没有资格证书的人做某 些需要技术的急救,在美国是违法的。

  技术教育也同时兼顾了道德,它并非简单的技术指导,它有大量操练,就是把“冲上去救助”训练成人 的本能。遇到紧急情况,受过训的人不但不会怕、不会手足无措,还会像医生护士一样,把上前判断情况和做出处理,认定为自己的本分。

  在 一些中国的救助案例中,大家感慨:老人倒下,很多人怎么只围观而不施援手,反倒会有外国人上前施救。

  其实,它反映的是双方教育的本质 差别。中国几十年没有建立在常识基础上的以人为本教育。没有首先顾及青少年自我保护、顾及未来在社会上的个人生存能力和心理健康、顾及他们个人如何与社会 接轨,如何得到自助和相互救助能力?

  未来的社会健康,就在今天的孩子身上。美国坚持对一个个孩子,从幼儿园到高中,一步步地培育,就 形成今天社会急救的普及。所以,卫生部出台急救指南,固然是好事。可是,救助行为涉及类似医生护士的操作,需要长期反复的专业实战训练,阅读是远远不够。

  中国现在已经形成急救空白,不仅对学校教育应该有相关立法,亡羊补牢,社会也应该立即建立成人救助训练机构,作为对当下社会空缺的填补。

  2保障:个案后的制度安排

  个人伤害、急救,看上去是一些简单个案,其实牵涉背后一系列的制度安排,以避免“没钱治伤”引 出诬陷他人的下下策。

  除了教育制度安排,还有社会救助网络的布局。路人急救毕竟是临时处理,关键还是尽早招来专业救护和送医。美国无 论城乡,基本都在专业救护网络之中,打救助电话叫来救护车的速度很快。不过,这种布局也是逐渐铺开的。

  我家在农区,一切都慢一拍,刚 搬来时不熟悉,以为全美急救电话早已布局完成,遇到家人需要急救,打过去才发现911急救电话还没延伸到我家,所幸一定距离内都有救护车站。直到几年后, 急救网络才延伸过来。

  美国在专业急救点没有延伸到的农村,一些地方政府机构如警察、消防等,都经训练兼职急救和协助送医。在中国,救 助网点的布置,其实也可以通过立法迅速推行。

  另一个社会救助的构架,是法律对公共场所的各种安全规范,尽可能把意外事故降到最低。很 多老人受伤来自公共场所建筑、道路等的不安全。有了法律,受伤害者也有了起诉责任者的依据。

  几年前,美国新泽西州就有一起对华人的伤 害赔偿。

  事故发生在2006年新泽西州的蒙哥马利市,从华东理工大学退休的沈先生,在来美探亲期间,经常搭乘属市政府运送老年人的公 车。有一次,下车时因残障升降机损坏,一名93岁坐轮椅的老人无法顺利下车。升降机已经坏了一段时间,期间都是由同车老人自发协助轮椅上下车,那天,71 岁的沈教授也和同车老人一起上前协助,而驾驶员却坐在驾驶座上没动。

  不料,在过程中,沈先生跌倒在水泥地上,颈椎两处骨折,造成高位 截瘫,三个月后选择了回国。 2008年,他虽是居住在中国的中国公民,仍委托美国律师向法院起诉了蒙哥马利市的市政府:老人专车没有配备适当设备协助残障者,坏设备拖延修理,没有配 备受过专门训练的驾驶员,驾驶员没有尽职协助,市政府忽略公共安全,违反了美国《残障者法案》。

  按美国法律,市政府看到自己显然要败 诉,就达成庭外和解,同意向沈先生支付360万美元的赔偿,由政府投伤害保险的两个保险公司共同承担。美国的安全规范覆盖一切公共场所,政府和商家皆在其 内。对公共场所广泛的伤害保险,也使得万一发生事故时,赔偿有保障。

  由此可以看到,个人伤害、急救,看上去是一些简单个案,其实牵涉 背后一系列的制度安排。

  著名的南京“徐寿兰诉彭宇案”,据《三联生活周刊》报道,66岁的徐寿兰是在医院看到将要支付庞大医疗费用, 才转而指称彭宇是撞她的肇事者。

  假设这是事实,这也涉及了背后的老人的医疗保险问题。美国曾是出了名的非全民医疗保险国家,也就是容 许一些人选择不购买医疗保险。现在的全民保险也还在争议和司法挑战中。但是,即便没有全民医保时,美国的老人和低收入人群,也一直都在政府提供的医疗保险 庇护下。

  同时,任何急诊急救都不能因病人无法支付而不救。先把“徐寿兰诉彭宇案”这类案例的法律道德问题放在一边,看政府对老人的医 疗支持是否尽到责任,看我们有没有“急症没钱也必须先救”的法律,看这样的法律是否事实执行,也可以避免“没钱治伤”引出诬陷他人的下下策。

   3法律:伤害赔偿是双刃剑

  在美国,在意外事故发生的三十天内,律师不得给受害者寄信兜售法律服务,也就是禁止所谓的“追逐救护 车”。

  今年8月,合肥一名妇女刘士胜好心用电动三轮车搭载76岁的邻居回家,结果翻车造成老人死亡。新华网的报道,强调了刘士胜主动 向死者家属送钱,家属不收钱还表示原谅她的无心之过,重点落到良心。

  从双方互动看,固然是重人情的正面例子。但是,就普遍意义来说, 还是蕴含了交通法规不严的问题:电动三轮车在什么条件下可以载人?是否必须戴头盔?假如有法可依、严格执法,不仅这个老人,许多人都不必支付无谓的生命代 价。就这个例子,假如老人重伤,需大量后续照料和费用,远远超出死者家属和肇事者能够承受的限度,那么,现实很可能逼得双方不再维持人情故事,而是诉诸法 律解决。

  美国在1930年就有过一个著名的搭乘伤害案件,被告皮特驾汽车失控撞向护栏,造成后座的科恩终身伤残,科恩因此诉皮特驾驶 不当,求偿。此案一直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最后原告败诉的原因,是确认汽车失控前被告突然发病昏迷。假如是不当驾驶,被告还是要承担法律责任。假如有法 规,违章载人导致伤害和死亡,肇事者受法律制裁和赔偿,都是正常的。

  当种种制度安排健全时,伤害可能锐减,急救发生的困扰也会锐减。 但是,法律和制度是否能解决一切人与人之间的问题?显然不是的。困扰依然会有。一个社会中人,他的行为其实都在法律和道德律的管辖之下,法律再面面俱到, 也无法管到大部分道德领域。在美国,也有失去道德底线的人,钻法律漏洞获利、或利用法律伤害他人。

  美国的伤害赔偿、民事诉讼的历史 长,自然会出现很多这方面的问题。1995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以五比四做出一项裁决,各州政府可以立法,对律师以拉生意骚扰伤害者及家属的过度恶劣行为 加以限制。在意外事故发生的三十天内,律师不得给受害者寄信兜售法律服务,也就是禁止所谓的 “追逐救护车”,以保护哀伤民众。

  当时 公布了佛罗里达州的一项研究,仅这一个州,专职经办伤害的律师们,每年就发出70万封向顾客拉生意的信件。当时电邮不普及,还是通过邮局邮寄,其中40% 是寄给意外事故受害人及其家属的。也就是说,伤害赔偿是一把双刃剑,它既在保护受害者的利益,也因为律师的利益驱动,在拼命推动索偿诉讼。

   4道德:对诬陷者反诉欺诈罪

  中国重新开始民事求偿的时间非常短,预计未来面临的过度求偿、欺诈求偿会更多。

  再 回到“徐寿兰诉彭宇案”,老人跌倒反诉救助者求偿,假如不是真的错认,实质已是个诬陷欺诈案。有些情况即使被揭穿,也可以说是认错人,但,有些情况明显不 可能错认。例如,自己摔倒不可能错认是汽车撞的。这种情况若发生在美国,很可能诬告者会被反诉欺诈罪。反诉的可能,也会减少一定数量的诬陷。

   我记得一个最离谱的案子:两个小女孩给邻居送小饼干,为了带来惊喜,她们把饼干小盒放在门口,按了门铃就跑开了。结果,邻居老太太说,说自己打开门没见 人,因惊吓引发心脏不适,诉讼两个女孩的家长要求巨额赔偿。虽然最后她没胜诉,但估计这两个小女孩好心遭恶报受到的心理损伤,一定会伴随一生了。

  美国人如何看待这样的事?绝大多数人会理解,在一个社会里,恶性事件必然会占一定比例;三亿人口,必有一定比例的人不诚实甚至有恶意,一般来 说,并不影响自己的行为。但是,假如某类负面事情发生多了,必然会影响民众行为。

  我自己习惯让人搭车,这在以前的美国非常普遍,后来 看到搭车人的犯罪新闻,虽然还是做,可确实会多一层防范和犹豫,同时也注意到,美国理所当然让人搭车的好风气已经被改变。各国都在现代社会人性恶膨胀的各 种弊端中挣扎,收效甚微,但是,坚持稳定健康的家庭和学校正规教育,永远是努力的最重要环节。

  中国重新开始民事求偿的时间短,在逐渐 发展成熟后,它的正面和负面效应都会成长,预计未来面临的过度求偿、欺诈求偿会更多。这是法律和道德律的交汇点,对人性的两面要有充分估计。

   之所以更多谈包括教育在内的制度安排,因为这牵涉普遍的社会问题,如果社会普遍缺乏个人道德,也还是要追到政府对教育的干预和管理。

   一条适当法律,可以避免大量伤害、解决普遍的问题。假如不着手培养弥补制度缺陷的大道德,而仅仅着眼于个人道德,那就还是在舍本逐末。






  
  那些见死不救的路人也都要抓起来关个5年  /无内容 - wildkite 10/17/11 (6)
    见死不救等于间接杀人,中国应该有相应法律的吧  /无内容 - wildkite 10/17/11 (6)
  现在的中国怎么了? - zippers 10/16/11 (84)
    Leaders care too much on money  / 无内容 - janzas 10/17/11 (2)
    被和谐了  /无内容 - albert 10/17/11 (2)
    不复杂,被釜底抽薪了。  /无内容 - 天蓝蓝 10/17/11 (14)
    似乎对拦运狗车比救轧伤孩子更热情  /无内容 - 二胖 10/16/11 (10)

 

 

Earlier post 10月13日下午5时30分许..

 

2岁女童被碾压10余人见死不救,道德沦丧我心尤痛……

送交者: 莫依尘 2011年10月17日03:25:21

 自己的话:一年前,偶尔接触到中华 网,作为一个资质浅薄的中华网名,我看到了许多,了解了许多,也在不断的成长中看淡了许多,我是一个80后的普通人,每天都却在忙忙碌碌的为一家生计而奔 波,乐得其所。我相信和大多数网友一样,生在这样一个所谓的和谐社会里,我们能做的,只有保住性命,不被饿死,打死,杀死,撞死,躲猫猫死,等等……我很 庆幸,真的。至少目前我认为我还活着,但是,当我今天打开电脑看见这样的一个新闻,我心沉重,这让我想起臧克家的一首诗;

    有的人 活着

 

    他已经死了;

 

    有的人死了

 

    他 还活着。

 

    有的人

 

    骑在人民头上:“呵,我多伟大!”

 

    有的人

 

    俯下身子给人民当牛马。

 

    ……

 

    有的人

 

    他活着别人就不能活;

 

    有的人

 

    他活着为了多数人更好的活。

 

    他活着别人就不能活的人,

 

    他 的下场可以看到;

 

    他活着为了多数人更好活的人;

 

    群众把他举得很 高、很高。

 

 

       这是什么样的一个年代,恶霸官匪丛生,道德沦丧殆尽,在这里,请允许我说明,我不是五毛,我也不是五美分,我不偏左,我也不偏右,我只是一个尚存一点灵魂 的躯壳,但我并不高尚,有时我觉得自己很卑劣,却只能躲在角落里发一点别人根本不会在意的狗屁文字。我一直有一个信念,中国什么都怕,即使内有蛀虫外有强 敌,但一个没有灵魂的国家,却比任何一场鸦片战争都强百倍万倍。所幸让我感到欣慰的是,却有那么一群人,一个个事迹,不难发现,他们都是活着这个社会最底 层的人,他们也是我们值得尊敬和爱戴的人,他们才是中国真正的脊梁。而那些自以为高贵,喝咖啡看报纸,打高尔夫球,逛KTV得大官大爷们,你们与死何异, 其中例子我不在列举,人人心中有杆秤。

      以下新闻,作为刚做父母的我,情何以堪,我心尤痛………

 __________

 

最能证明传统国人不是什么圣人的第一手证据,来自于英国《泰晤士报》记者莫理循的报导。该同志于1894年从上海出发,沿长江而上,经万县、重庆,历滇 东、滇西,一直走到缅甸。在其游记中,他记述道:

“猪肉一般都注射了水——用注射器从大静脉里把水注射进去,这样,猪肉显得很重,这就是 中国人通常所说的‘注水肉’。”(莫理循:《中国风情》,59页,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98年)

我当初看了这段话,错愕几不能言——我 还以为注水肉是现代发明涅,敢情古已有之啊!而且,就连在西南那种相当落后的地方都竟然很普及(“猪肉一般都注射了水”)!那阵子西医还未大举传入中国, 国人对之颇多隔膜、敌视乃至仇恨,认定那是一种妖法(此前各地的教案与6年后的拳乱都充分显示了这一点),而且内地根本也就没有什么西医开业,注射器顶多 也就只有零星传教士使用,然而这并不妨碍国人极度敏感迅捷地发现该西洋发明的经济用途。谁敢说中国人不聪明涅?

澳洲的雪珥在《辛亥:计划外革命》中介绍的晚清民企的欺诈经营。据他说,清廷最终接受了西洋价值观,充分认识到了兴办民间工商业的必要性,在实行新政时, 采取了一系列鼓励、提倡、扶植民间工商业的重大措施,可民企却是个扶不起的刘阿斗,这是因为:

“在法制化严重滞后和全民范围的信用缺失 下,政府监管下的国有企业还可能在政敌们的制衡下有所约束,民营企业则完全处在弱肉强食的丛林生态。尤其当政府为了某种意识形态上的顾忌,担心正常的政府 干预也会被扣上压制和打击的大帽子,民营企业或所谓的私有化其实就成为恶棍们纵横捭阖的战场,成为远比国家资本主义更坏的和更无序的权贵资本主义。而这, 恰恰是大清国晚年总在所有制的表面现象上折腾,最后引发大风暴的根源。”

“法制化的前提是法制精神,公司化的前提是契约精神,但在政治腐 败、全民寻租的条件下,大清国的法制成为权力的遮羞布,公司则成为权贵资本的游乐场,‘商’权与‘官’权始终没有能发展出正常的关系,不是偷情,就是怨 偶,或者两者兼而有之。”

“引发辛亥革命的导火线就是四川的保路运动。保路运动喊的口号是不让路权流失给老外,实际上它真正和中央发生争 执的是,民营的四川铁路公司有200多万被老总拿到上海炒股票亏了,他们要求中央在收回铁路时,拿财政来补贴他们这个损失。盛宣怀坚决不同意,反驳的文书 中就说,中央政府拿的钱是全民的钱,我们没有能力,没有权力来补你的窟窿。”

“民营的17个铁路公司,基本都是乌烟瘴气,都比原来的国有 企业更腐败,因为没有人监督它。国有企业至少还有官方的纪检机构盯着,虽然它形同虚设,但‘有一点’在总比‘什么都没有’要好些。民营企业什么监督机构都 没有,就是那么几个领头的人说了算。”

所以,客观地说,当时的政府远远强于如今的政府,起码人家不搞什么“国进民退”,而当时的百姓还不 如今日的百姓,以致在朝廷千方百计鼓励他们走资时,仍然没有能力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走资,却非要把所有的大型民企都搞成“仙人跳”(旧上海骗钱的把 戏)而后快,骗了股民之后,还要去讹诈政府,以“国家利权”的崇高道义武器,逼迫朝廷为自己的贪腐买单。

------芦笛:再谈中国人是否堕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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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作者:汤安 留言时间:2011-10-17 08:52:56
[上面我的评论有typo却删不掉, 这里重新修改一下:]

谢谢五大等各位的尖刻犀利留言。

我在新浪网上,仅仅为了解释说明药家鑫的父亲有(公民的)权利来起诉张显副教授就被扑天盖地的网民谩骂攻击,言词里面有大量的人身攻击,许多素不相识的人上来就对那个毫无不敬言辞的帖子攻击说"我们要天天诅咒你的儿子死亡"。还有一个人编出一段话把自己当成"汤安的爸爸"而连续几天在那里骂"我儿汤安"。

其实,不管那个"只要药家鑫的命"的张副教授是因为使用谣言来煽动全国民众还是两人之间的普通的法律纠纷;也不管杀人犯药家鑫的案子依法应该怎么判。药家鑫的父亲跟大家一样的,作为普通公民就应该受到公民权的尊重和享有他本人的法律权利。

张显做为公民当然有权利起诉(但是没权利制造谣言煽动民众,也没权利要任何人的命,唯有法律和证据有那个权力)。而药家鑫的父亲做为公民通过法律过程解决纠纷不也是社会文明的进步? 大家为什么要谩骂攻击一个合法公民呢。

这种现象也说明了我们不能只怪政府,也得思考思考民众为什么那么冷漠自私。新浪那里有一个人善良地给我留言:"汤安兄看来生活在美国,恭喜你!也因此不怪你这么偏向药父的什么法律权利。我建议你还是离开这里吧,中国的事就得靠中国的网民决定。好好珍惜你在美国的生活,别来这里了,也别回国。"

中国的事? 中国人就得生活成跟其他国家不一样的环境中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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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5daziyou 留言时间:2011-10-17 05:39:27
社会公德之败坏,让人痛心。不过,普通人也有戒备心理,南京老太那样的败类对国人心理的伤害太大。

好在现在人手一手机,最好先拍照录音再伸手,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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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freedomfan 留言时间:2011-10-16 20:09:55
搀了又如何, 如果被诉, 应该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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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共贪党中宣部 留言时间:2011-10-16 10:21:26
好文章,赞一个。

如今的共党只知拼命把贪污受贿的钱捞进自己腰包,慷国家慨对外冒富,哪管国内穷百姓的死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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