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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日志正文
“法大于党” - 中共必须承认 2012-04-27 05:53:42
“法大于党” - 中共必须承认 

中共近来上演的这出跌宕起伏的倒薄大戏,虽然还在继续,但基本轮廓已经出来了。


倒薄,是胡,习,江三人,暗中策划,联手所为。倒薄的核心在于:薄熙来挑战了
中共近年的“轮流坐桩”的最高领导权交接制度,而提出要“轮功行赏”(且不论什
么是薄的功)。“轮功行赏”的要害,是威胁了前后所有靠“轮流坐桩”上下的人,
这就包括了胡,习,江三位。

胡习江三人,借国民不喜欢薄熙来搞的文革似的“唱红打黑”方式,学当年华国锋
靠政变方式抓捕四人帮的方法,东施效颦,用在了薄熙来身上。胡习江以为,只要
利用了人民不喜欢文革的情绪,全国人民,还会象当年一样,走上街头,游行庆贺,
三呼英明领袖万岁,跟着他们的指挥棒转 - 他们打错了算盘。

历史在前进,世界在进步,今天的中国人民已经不是当年的中国人民了。中国人的
公民意识,和普世价值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中国人已经有了强烈的“维权”概
念 - 这是“公民国家”形成的标志。“公民”不是“私民”,不是光想自己利益的
狭隘个人。公民的责任,除了对自己负责,然后就是对社会负责,对他人负责。公
民,就是视对社会中任何一个人的权力的非法剥夺,为对整个社会成员每人权力的剥夺,
所以必须挺身而出。北京教师王铮,就是今天典型的中国公民。让我们向她致以最
崇高的敬意!

中共倒薄,本来只是一场党内斗争。但中共倒薄的方式,侵犯了薄熙来作为中国公
民的个人人权。不论薄熙来是什么人,公民社会判断如何处理薄熙来事件的根据,
是法律,不是道德。说到底,就是共产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共同签署的宪法,要
不要执行的问题。到底是“党大还是法大”,这个老问题。

胡,习,江三人必须承认,中共一旦签署了宪法,宪法就是共产党与全国公民的契
约。这个契约必须执行。任何违背契约的行为必须纠正。中共如果故意违背契约,
最终只会导致暴力革命,导致中共从肉体上被消灭。

在今天的中国,谁也不愿意看到暴力流血,所以胡,习,江必须承认:法大于党。
中共必须守法。中共和其代表的政府,必须给予薄熙来个人作为中国公民的人权。

浏览(1213) (0) 评论(6)
发表评论
文章评论
作者:stinger 留言时间:2012-05-02 11:48:13
Haoqi,
你说的对,我注意到这个变化了。让我们先支持她走第一步,到第二步时再看。政治是复杂的。谁是敌人,谁是同盟军,经常变化。谢谢提醒!
回复 | 0
作者:鄙视五毛 留言时间:2012-04-29 19:56:36
哈哈,Haoqi兄说的是。我的立场很明确,玩黑打的薄书记现在被党中央黑打活该!但是,党凌驾于国之上,党大于法,党就是黑帮流氓!
回复 | 0
作者:Haoqi 留言时间:2012-04-29 02:00:12
稀罕事一件! 新注册的"薄粉"[红雨滴]竟然和[鄙视五毛]网友站在一起支持兔子兄了. 这说明对王女士这件事现在是各取所需, 不同解读了.
回复 | 0
作者:红雨滴 留言时间:2012-04-29 00:15:13
支持作者!
回复 | 0
作者:Haoqi 留言时间:2012-04-28 23:04:21
兔子兄:

你的"法大于党, 中共必须守法"的主张完全正确. 但从王女士第三, 第四封信看来, 她不是简单地替薄XL维护民权, 而是不恰当地介入中共的党内斗争, 试图以自己对薄的偏爱干扰中共党内对薄的的处理.

迄今为止对薄的处理还仅限于党内, 并没有进入国法审理阶段. 对于一直把党纪置于国法之上的中共来说, 他们在程序上并没有错, 之前对"二陈"也是这么做的. 二陈也一样是政治局委员, 人大代表, "双规"他们跟"双规"薄熙来一样, 说非法都非法. 当时王女士躲哪去了, 怎么不说"双规""二陈"非法呢?

王女士称薄XL为"绝无仅有"的"受百姓爱戴的高级领导干部", "已成为真正共产党员的象征. 谁迫害薄XL就是要搞垮共产党"。 已经清楚地表明她不是在维护公民人权, 而是以一个"薄粉"的身份(有网友怀疑她跟薄家有牵连), 鼓动风潮, 形成压力, 以使薄免于牢狱之灾.

王女士在第四封信中转述了薄家关于王LJ进入美领馆的原因说辞, 被网友讥为"需要低到一定程度的智商才会相信". 看来这位女士已经丧失了基本的逻辑思维能力, 比一个农村妇女强不了多少.

结论: 王女士的举动刚开始时好象还有些道理,现在看起来越来越荒腔走板, 变成一出闹剧了. 兔子兄不应该再捧她的场, 否则事态的发展会使你感到尴尬.
回复 | 0
作者:鄙视五毛 留言时间:2012-04-28 22:45:19
说的好!中国不需要暴力流血,要的就是人民的觉醒,让共贪党成为过街老鼠,不改革就滚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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