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寬恕”的要害 - 不承認自己有錯而求他人寬恕
在今天六四二十三周年之際,出現了要求“寬恕”的聲音。
封從德說,要給鄧小平和解放軍“留面子”。柴玲說要“寬恕”當年鎮壓六四的人。
吾爾開西幾次求領館要“自首”不得允許。
且不說這些一廂情願的舉動是否會有什麼實際效果。正如寬恕了一條狼,一個希特
勒,放其歸山,是否他們真會改邪歸正,從此變成“素食”或“博愛”的新物種。
也不說當年的東京國際法庭,一個由有深厚基督教傳統的英美等國家主持,也沒有
寬恕一切戰犯,如東條英機就上了絞刑。
如今既然這些學生“領袖”們,都在國外,可以自由的講話。讓我們就按西方的
“羅馬的歸羅馬,凱撒的歸凱薩”的傳統,說說這些領袖們到底有什麼問題,有沒
有應該首先自身懺悔的地方。想用中國傳統的“難得糊塗”,或與是否寬恕共產黨
的鎮壓的“一勺子燴了”,是不行的。在首犯沒抓到之前,“脅從”抓到了可以先
審問吧?(學生領袖們不是“脅從”,我知道) 但他們是有很大問題的 - 如果不是
犯罪的話。我也許孤陋寡聞,但至今沒有聽到一篇認真懺悔的聲音。
柴玲當時在與CNN採訪說的話,基本就代表了當時學生領袖們的想法。這篇採訪的要
點是:
一,學運鬧下去必定要遭到政府流血鎮壓
二,不流血不足以喚起民眾
三,我個人不打算流血,因為我的生命比一般學生的生命重要
當我說學生領袖有錯,也是可以原諒的,因為他們也是人,也有權力保護自己的生
命。這是適用與一切“普通人”的權力和道德要求。學生領袖是普通學生嗎?不是,
所以他們才是領袖。領袖,應不應該用領袖所應具有的道德標準作為要求呢?答案
是顯然的。否則,你就沒有資格認為自己是領袖。你必須認識到你“被選舉”成為
領袖,所必須承擔的道義責任。如果你不準備用高於普通人的道德標準要求自己,
也沒什麼可以責備的。但你必須辭去學生推舉給你的“職位”,不再讓大家推你為
“領袖”。
你錯就錯在“兩頭都占着”。既想抱有學生領袖的風光,又不願在危急時刻表現出
領袖應有的品質 - 你無疑是個投機分子。今天,二十三年過去了,你還欣賞你當年
的名氣和風光嗎?可以,拿出你內心的真實面目來,講一講你的生命為什麼比一般
人重要,學生運動為什麼離開你地球就不轉了。如果你說,晚清時代變法的“公車
上書”,不是康有維也逃到日本了?是的,你不打算作譚嗣同也可以,那就學康有
維那樣,日後隱性埋名吧。不過,你是否應該當時將你的決定告訴那些學生呢?否
則,他們的死,怎麼能說與你毫無干係,完全是共產黨造成的?學生殺身之禍的境
地,是不是你領他們到的?
只有真正坦白了你的內心,以理服人,表述你的真誠,別人才可能寬恕你。你才能
在今天仍然拍拍胸脯說,瞧,“我是一個真正的學生領袖!”
否則,你就應該知道羞恥,SHUT UP forev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