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扰你,可不可以告你? 吾 丁 看到“我可以骚,你不能扰”,我就想到这么个问题:如何穿衣,固然是你的自由,但是如果你搞得那么极端,比如裙子薄如蝉翼几乎透明,内衣内裤(甚至不穿内衣裤)一览无遗,碰巧你还站在我前面,我看到了你的贵体,这该怎么算? 1. 如果你因为我看到了你的身体而觉得浑身不自在,我不认为这是我的错。女人可以告我吗?如果告的话,以什么理由? 2. 如果我感到不自在(毕竟这样的活春宫在我眼前晃悠,我也会不自在),我能否反过来告你公共场合骚扰我的眼睛? 请注意,我只提到了“看”,我没说摸。 有人瞎嚷嚷:你看没问题,你动了我就告你! 可是我没说“动”。 2012/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