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特色” 吾 丁 特色,必须是别人不具备的,特有的,独一份儿的东西。自然景观乃上苍之赐予,不在此列。 比如悠久的文明史,这就不是中国独有的;奴隶奴才这类的东西也不是特色,这些东西别的国家也有。阉人宦官宫女小妾也并非中国所独有。至于尊老爱幼啊勤劳勇敢啊努力进取啊GDP增长啊这些东西,早就是人类的共通特征,大家都差不太多,更算不上谁的特色,也没什么值得吹嘘的。 缠小脚算一个吧,这是中国的特色之一。女人用裹脚布把脚缠到三寸大小,供男人们把玩,三寸金莲,曾经是中国古代的女同学们生活中很重要的功课。有一双缠裹得小巧玲珑的脚,是很增光的一件事,大脚婆是被人嘲笑的对象。 男人的大辫子。大清时,男人脑袋后边都拖着个大辫子,时尚得很。没有辫子就像不穿裤子上大街一样难堪,甚至到了“留辫不留头”的地步。这应该算一个特色。 酷刑类,要分开来看。砍头,中国和外国都曾经有,宫刑(割掉卵蛋)好像外国也有。 车裂和千刀万剐,外国不知道有没有。这两样或许能算上中国的特色。 但是到了今天,就算是死刑本身,都被很多国家废除了,人家连死刑都没有了,更别提酷刑之存在。有死刑的国家越来越少,但总还是有的,死刑不算是中国的特色。但是执行死刑的方式,中国有很多特色值得回味一番。 比如大家都很熟悉的,在轰轰烈烈的嗡嗡翁年代,张志新的死刑就执行得很有中国特色,值得我们借鉴。先把犯人逼疯,监狱的领导同志经常授意其他男犯人轮奸这个美丽的女犯人,把女犯人的下体搞得一塌糊涂,最后拖进行刑室,把脑袋垫在砖头上,用刀子割开咽喉,然后拉出去枪毙。 同样的年代还有一个女犯人叫林昭,这位北大的才女在监狱里被逼疯后,常常坐于自己的便上,用馒头片沾着自己的经血吃……被枪毙了以后,警察同志还不辞辛劳地亲自来到林昭家里,向林昭的父母通报了女反革命分子被枪毙的消息,然后微笑着向家属征收5分钱的子弹费,据说这5分钱要上缴国库,为GDP的增长作贡献。5分钱虽然不多,但聚沙成塔集腋成裘,总归是贡献么。 张志新和林昭,都是因为批评了伟大的领袖毛泽东,被弄成了这个样子。这在当年,都是大快人心的革命行动啊。我觉得这肯定算中国特色,尤其是子弹费,这绝对是中国独有的。别人谁能想得出来这么奇妙的主意——简直是蒙太奇的手法。太美丽了。 上面两个女犯人是反对伟大领袖毛主席的,当然死有余辜。还有几个是反对林副主席的,死得更惨,那就更是自取灭亡遗臭万年了。但是无论如何,她们的死刑判决,包括执行死刑的方式,都是中国特色,毫无疑问。 有人说一党独裁应该算一个。其实独裁不是中国的特色,独裁的国家,世界上不乏先例,现在也还有好几个呢。 某大学老师因为长年坚持不懈地宣传自由和民主的理念而荣获“诺贝尔和平奖”,但是因为写了个什么宪章而成了颠覆国家的敌人被关进了监狱,不允许去领奖,这也不是中国的特色,因为类似的事情,在纳粹德国也发生过,纳粹那次是个报社的记者。类似的事虽然历史上只有两次,一个是纳粹一次是中国,但是不能算独有。这个不算特色。有人因此说纳粹跟中共是师承关系,是一丘之貉,我觉得不能这样侮辱纳粹。 20几年前,在北京有过一次反革命暴乱。暴乱本身不算特色,这种事情各国各个时代经常有。调动军队来扫射,也不算是特色,外国也有过。但是有一句话应该算中国特色,那就是“杀掉20万,稳定20年”。我觉得这句话就像5分钱的子弹费一样值得我们倾慕——拥有如此高智商的人执掌一个国家的生杀大权,黎民何其有幸哉。很容易推算,即10000条人命顶1年稳定。时至今日,还有很多中国人说反革命暴乱就是应该扫射,我对此深表赞同。不但如此,我还按照这个比率来个狗尾续貂,进一步把它发挥成“杀掉它10个亿,换来10万年的稳定”,岂不更好!10万年,相当于我伟大光荣正确的党要把中国5000年的历史翻来覆去颠鸾倒凤地重温它20回!太过瘾了——还有比这更刺激的么。这绝对是中国特色。这样美妙的主意,我就不相信别的国家的人能想得出来。当然,这个主意的著作版权不是我的。 有人说那都是过去的事了,提它干什么。嘿!我告诉你最近刚出炉的新鲜事儿,那就是上个月在浙江温州,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老汉,被四个彪形大汉按住,然后重型卡车慢慢地碾他的肩膀,直到把老汉碾得脑浆崩裂。这绝对算我们中国的特色了吧,谁不承认我跟他没完。 这都是中国特色。肯定有遗漏,希望大家补充指正。 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原来中国的特色还真不少。而且都是流氓无赖下三烂这方面的。 时下有一种说法很流行,叫做“要全面公正客观地看待中国”,我举起双手赞成这个说法。一定要这样。不这样不行。这才是正确的态度。 呜呼!吾辈任重而道远!在向外国人介绍中国的时候,我们一定不能忘记介绍“中国特色”这一部分,因为这一部分在中国文化里头占据的比例相当大,不介绍这些流氓无赖下三烂甚至禽兽不如的特色,外国人对于中国的认识就一定是片面的,肤浅的,主观的,有失公允的。 那就太糟糕了。 2011/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