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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思故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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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感: 再談朱令案 2013-05-30 16:57:56

假定江要干預朱令案,江會怎樣做呢?

很多人見過無數地方小惡霸。在他們心目中,中央大佬權力比地方惡霸在地方上勢力大得多,當然一言九鼎,一個條子就行了。但實際北京政治運作比鄉下複雜不知多少倍, 北京大人物主要權力表現在批示下面遞上的呈文。下面呈文又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下級政府正式報告,一種是個人信件。遞交呈文也有規則,政府呈文不能越級遞交。 個人信件是否能遞到主管人手中,那是需要機遇和關係的事情。

自鄧小平後,各級黨委各常委各有一攤。總書記並不能直接干預常委工作。如對某常委管轄範圍的某些事情不滿,只能藉口事關重大,讓其提交全體常委會議決,在這種體制下,書記在常委是否有足夠支持者至關重要。如果涉及暴力,書記能否控制政法書記就至關重要。

美國總統每天有處理不完的事物,所以才設立國家安全事務顧問為其篩選下面的報告。同樣,中國大人物每天應酬公文不斷,所以身邊才要有一堆秘書。

有興趣的不妨看一看粟裕和家屬要求平反一事,就知道干成一件事情之難。

現在回到孫維“案件”身上,假定江澤民受孫家之託,那麽他又要如何干呢? 他至少得搞定幾層關係,政法書記至少得不介入, 北京市書記和市長得睜眼閉眼,北京市公安局得有得力打手,這位要員得能控制偵破人員。 經手人員寫出有利孫維的報告,公安局主管長官才能順勢批示。如果需要向上呈文,公安局主管長官根據下面對孫有利的報告,再向上遞交呈文,一級級如此,最後由江批示,定成“鐵案”。當時北京市公安局局長兼北京政法委書記是強衛,當時北京市委書記是尉健行,當時中央負責政法的好像是喬石。

反向運作,我還沒有聽過。

可不可能出現這種情況,下面某有節操的公安人員寫了報告,指明孫維是兇手,上面硬壓呢? 很多人相信這種故事。但上面要有心包庇,在選查案人員時就可做無數手腳。選個很可能寫個和自己心意對著干的偵查人員不是自己跟自己過不去?  我相信如果決心包庇某人,北京公安局領導不至於笨成這個樣子,自己和自己前途過不去。當然,如果19年前證據確鑿,北京公安局負責偵查的14處個個都是頂天立地的漢子,愛真理超過一切,那算我無知。

很遺憾,千萬懷疑孫維是兇手的人仿佛已經透過保險柜看到偵查人員遞交的“證據”確鑿的原始文件,現在只差排除萬難,逼北京市公安局把原始文件拿出來,把孫維最後釘死在恥辱柱上。多大可能呢?

請記住,歷來有“一字入公門,九牛拉不轉”的說法。中國政府黨內黑幕極深,秘書“黨”被人譏笑為傳統社會的”太監黨“,一大職能就是做”髒事“,保護”首長“。要說孫越崎1995年去世前托江澤民保住孫女,兩年後北京公安局還”不得不“傳訊”孫維,8個小時後又“被迫”中止朱令案, 不利孫維的證據白紙黑字躺在保險柜裡,這些秘書黨應該被開除,因為連起碼的”髒活“都做不好。

現在按某些人的”內幕消息“,還有良心的警察時不時暗示一些”內情“,事事指向孫維,但又不願意跳出來把案釘死, 我實在不懂邏輯。傳說中得罪王立軍是個生死問題,現在得罪據說”勢力比王立軍大得多的“江澤民又有什麽好處? 說得吞吞吐吐就不招人恨? 官場鬥爭,要末中立,要末徹底倒向一邊。 ”就在河邊站,沒有不濕鞋“,要是有鐵證,倒向江的政敵好了,要沒有鐵證,說些含含糊糊的話,活得不耐煩了?

官官相護是官場常情。 假如朱令案真有大量貓膩而且有”證據“,當時上下各層領導就都有責任。不管這些人和江系關係如何,在朱令案上和孫維上,就有涉及自己官場前途的厲害關係。為了自己前途,也要把案情捂住。 就算有大量證據,也可以不翼而飛,有人證,當然也可因故去世。

再說一遍,我奇怪的是不知為什麽有這麽多人相信北京公安局存有大量不利孫維的“證據”,現在需要的就是逼北京市公安局公布檔案?

其實,江要保護孫維,有許許多多辦法,壓清華,要教育部出函指責高校對毒品管理不嚴,甚至可以把孫維哥哥拍攝的錄像附在教育部公文中。 壓清華教職工做偽證也比公安局證據確鑿後硬壓公安局容易。 在偵查前期做手腳也比在兩年後做手腳容易,為什麽“捨近求遠”? 

如果江澤民連貝志誠的嘴都封不住,和貝志城做利益交換都做不到,連壓清華給孫維畢業證書都做不到,為什麽能讓人相信能把北京市公安局封鎖得水泄不通?

我大概老了,智力有問題。

最後闡明一下我的觀點。第一,孫維是嫌疑最大的人,但並不是唯一嫌疑犯。第二,北京市公安局介入太晚,加上其他因素,很可能真無法找到足夠證據,而最大障礙就是清華對毒品管理不嚴的證據太多。 第三,不管當年證據有多少,現在嗎? 我十分懷疑能偵破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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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評論
作者:寡言 留言時間:2013-06-02 10:58:39
中國特色博, 我沒有見到你的跟帖。

這篇博文開啟評論審核功能。你的帖子不可能未經我審核發出來,如果審核通過我再刪帖不是有點多次一舉?

你還是查查你到底發沒發貼,再指責別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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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蜜蜂 留言時間:2013-06-01 20:36:18
蜜蜂也認為朱令家可以起訴清華,清華有毒品管理問題,可以得到一些賠償。

當然也應該考慮另外的嫌疑人。他們撒謊為了誰?尼羅河的分析也是有道理的。

但是這次發起討論的團體是兩個方面,一個操作捐款幫助朱令;一個要追究政治後台和國家司法原因,而且請求美國政府介入——這跟朱令父母的要求不一致。

說你沒有同情心算好的,辱罵尼羅河是孫家奸細還多。蜜蜂發現他們有些人可能居心不良停止討論比較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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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寡言 留言時間:2013-05-31 16:56:15
發了這貼後立刻就想刪,但發到天下論壇的潑水難收,所以又把這貼改為公開閱讀。

看來反應還不算激烈,只有一個指責我良心被狗吃了,承情承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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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施化 留言時間:2013-05-31 14:04:32
抱歉,我在寫下干涉司法者意志這句話的時候,腦子裡的形象不是“人肉搜索”,而是警方,檢方和政法部門,行政當局。現在也無意把兩者相關聯。所以你對我的不滿只是誤判。

自由言論的邊界是另一個人的自由。人肉搜索侵犯了另一個人的自由,越界了,不再是自由言論。可以譴責越界的那部分人,但由此而否定整個面,還是不敢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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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寡言 留言時間:2013-05-31 13:16:11
是嗎? 對為孫維辯護的同學一個個進行人肉搜索,騷擾其工作和生活, 這叫干涉的司法者的意志? 學習了。


他們干涉的是司法者的意志,不是法律本身。司法者的意志是否可以追問質疑?這是牽涉到言論自由的另一個問題。尊重判決,提出疑問,我想這符合自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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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施化 留言時間:2013-05-31 11:42:21
補充一句,我也同意,不要設想一切都是大人物操縱。大人物背景只是多重因素之一,不是全部。前面說過,不是誰的勢力大,而是受害者與涉案各方相比太渺小,沒有人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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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施化 留言時間:2013-05-31 11:37:06
理解寡言博為什麼不願意在這裡和我對嘴。我也是同樣,珍惜各方的羽毛。哈哈。不過有很多未知,或者未曾想到的東西,都要經過反向的來回,才能得到。得到的也可能是你我之外的第三方,這無所謂。

從反對民粹的角度,寡言的擔心是對的。尤其是中國人喜歡民粹。而實際上,民粹只有跟暴力結合,才成其為民粹。我的意思是,僅僅作為言論,沒有破壞力,哪怕再極端的言論,也不可怕。所以,言論自由一定要和反對暴力結合在一起。因為言論所煽動起來的暴力,沒有理性可言,極具破壞力。法國大革命是個教訓。

在朱令這個案子上,暴力的一方不在朱家及其同情者。他們無權簽發搜查令或逮捕證。在現實力量的對比上,哪怕雙方都同樣對或同樣錯,我也要把砝碼加在弱勢一方,不讓其一邊倒,斜得過份。這取決於對現實的判斷,我認為把朱令案捂住的勢力遠遠強過要求揭開的。當然寡言博也有自己的判斷。你的結論不錯,判斷不准。

懷疑你把對揭開真相的訴求,理解為法外施刑,這點我也不同。他們干涉的是司法者的意志,不是法律本身。司法者的意志是否可以追問質疑?這是牽涉到言論自由的另一個問題。尊重判決,提出疑問,我想這符合自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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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寡言 留言時間:2013-05-31 10:39:26
我更顧忌土改或文革式的“定罪”運動

要是靠這種壓力中國才能走向司法公正,我不知道說什麼好?

事事相信陰謀論,事事相信大人物能操縱小人物的背後是一種深層意識,這種深層意識也是中國傳統社會的基礎。有這種意識的人,掌權後也有可能試圖搞陰謀,操縱別人命運吧。

相信偉人救國和相信邪惡至極大人物是萬惡之源其實是一件事情的兩個方面,是個婆媳互為因果的關係。

我只希望人有點基本常識。

本來不想寫這些的,特別不想對施化博說這些。很可惜,無論IE或Firefox或chhome留言都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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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施化 留言時間:2013-05-31 10:12:42
還有,一些冤案的發生,和長時間得不到公正處理,不一定非有大人物在背後干涉不可,僅僅因為受害者太渺小,不對辦案人自己構成壓力。當然朱令案現在對辦案人有些壓力。不過,與這個壓力相比,惰性更大,也就是壓力還沒有大過惰性,讓辦案人不得不做動作。寡言的此篇言論,又有效地減少一份壓力。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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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施化 留言時間:2013-05-31 08:55:03
不一定非需江澤民直接出面干涉不可,只要有他的背景。從現在陸續從外圍披露的材料(不一定是證據,但絕對不會毫無參考價值,沒有這麼多人吃了飯沒事幹)看,與此案有利益關聯的,超過一家。雖然是一個小案,背景比有些大案複雜。不可以單個拿出來做對比。我再給你這個鏈接看看。

http://zawen.chinaaid.net/2013/05/blog-post_95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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