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化博新贴一篇“世纪审判,判决了谁”, 我觉得写得不错。 文内提到中国的民粹主义, 又提到中国传统骨子里面的犬儒主义。 我觉得很深刻。
有些人,左右派都有,喜欢用“人民”这种大字眼,好像中国真有一个集团可以称之为“人民”,这个集团有共同利益,共同意识,可以在历史某一瞬间,扮演一个举足轻重的角色。
我眼里中国老百姓,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划为许许多多的亚集团。 不要说涉及多数中国老百姓的共同行动,就是涉及亚集团内部多数成员的共同行动,都不容易。
简单说吧,秦后郡县制度在消灭小共同体做得如此彻底, 以致中国人基本分解为国家政权下的个人,基本脱离了任何互助互利的社会团体。 我们可以看到有许多有共同特征的个人,就如马克思眼里的法国小农民,但这些具有共同特征的农民缺少的是相互联系和共同意识。
明清两代,我们可以看到许多“造反”,有些靠地下宗教凝聚在一起,有些涉及少数民族,靠原有社会关系凝聚在一起,也有的是某地区天灾人祸,老百姓实在无法生存揭竿而起,而造反大军又创造更多无法生存的百姓,我们没有看到的是一伙为了捍卫自己某种权利(生存权在外)的反抗。
从这点而言,中国历史上从来缺少的是“维权”的草根运动。 我们连日本式的“一揆”运动都没有。
为什么如此, 可能和中国历史上“民权意识有关”。 历史上中国百姓缺少自我权利意识, 也缺少能把百姓凝聚在一起的传统, 所以很难形成抵抗官府剥夺自己“权利的草根运动。 也因为缺少具体可行可捍卫的权利,更容易民粹主义精神所吸引。 民粹主义精神是一种超现实的普世理想,但很难据此建立一个现实世界。 中国造反大军的领袖,多数可算枭雄,有时用民粹思想蛊惑跟随者,但骨子里面追求的绝非平等。造反者内部常常等级森严,物欲和赌博精神也许是造反者更实际的驱动力。
乾隆十大武功中大小金川之战,准噶尔之战, 都说明具有强烈内在凝聚力的“小共同体”的战斗力。如果汉族真有具有某种抵抗力的小共同体,那么朝廷大概不会如此肆无忌惮吧。
秦朝之后中国内部缺少有内在凝聚力的“小共同体”,一方面是国家(大朝廷)之福,易于统治,另一方面也是大乱世之源泉。中国大朝代的安危全系于国家军队,精兵常聚集于边境,一旦国家军队“崩溃”,对于外族或对于内地燎原之乱,就很难有有组织的抵抗。 这也许是陈胜吴广700余人能揭竿而起的原因吧!
那么为什么中国传统中又有强烈的犬儒精神呢? 因为在大一统的国家,常常“出头的椽子先烂”, 中国老百姓愤恨不公,但又很难联手反对不公,更不愿意自己牺牲而为他人做嫁衣裳。 所以常常“幻想”其他人能为之“火中取栗”。 对“清官”,“明君”,或“铁腕”的渴望反映国人对解决不公道路的真正期望。
这也许是新左派或薄粉内心深处意识“毛泽东或薄熙来意识”的实质吧!薄熙来倒台后薄粉颇多,但薄熙来本人实际对薄粉有多少牺牲精神不报太高期望, 否则,他应该选择曼德拉等殉道之路。
也许,在左派眼中,我过于贬低“人民”的觉悟和牺牲精神。 如果事实能证明我错,我很高兴承认错误。
一点胡侃
中国传统中有民粹主义的土壤,但骨子里还是犬儒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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