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的哲学是难懂的,而且不是一般的难懂,而是极其困难去理解。据黑氏自己说,“没有人懂我”。即使在他活着的时候也是如此。有人如果问问题,他不是简单地回答而是长篇大论抛给对方。所以,懂得他的哲学和反对他的哲学的哲学家们一贯分为二派,欧洲大陆派和英美英语国家派。
黑氏哲学难懂在这些方面。一,它是百科全书式的体系。虽然书上有些例子暴露了黑的理解错误,但整体来说我们必须承认他是一个百科全书式的哲学家。二,他提出了出名的三段论的方法,正题,反题,合题。三,他提出了许多著名的概念,比如“否定之否定”, “质量互变”, “质量度”, 等等。三,他提出了“精神现象学”的概念。四,他指出了人类社会的发展,即历史,也是有规律的,如同自然界的运动,等等许多。虽然他的理论有很多错误或牵强附会的地方,但其提出给后来社会有许多参考价值。
黑氏的哲学是通过自己出版的一系列著作建立的。从“精神现象学”,“逻辑学”,到“哲学百科全书”,还有“法的哲学”和“历史哲学”等等。他的哲学体系的基本思想,是“绝对精神”, 通过在潜在,到自然界,再到人类社会,最后到精神领域,这整个一个过程来体现自己。“精神现象学”一书,就是他后来的百科全书体系的大体概括。
黑氏的哲学,在形而上学方面的杰出贡献是,他将“现象”, 这个一贯的自然物质存在的概念,转为所指精神产物。即是指基本逻辑概念,如存在,非存在,又指人类社会的精神建构体系,如法律,宗教等等。黑氏的这个提法,对以后胡赛尔,海德格尔等的理论,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