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市場上,政治內鬥新聞最稀缺,比黃色暴力更具價值。中南海的一個3級小地震,到了廣東地方的《南方周末》和海外,就變成了7級特大地震,當然,記者們恨不得把它炒成12級,忽悠得越大越高明。這時,地方主管有壓力,為保烏紗帽出面,逼着記者編輯把政治風暴描繪成風平浪靜大海中的一片漪麗。 正常情況下,官方主管和媒體之間本應維持一種平衡。觀察本次《南周》事件,實則官方主管逼人太甚,視《南周》採編如無物,幾近任意羞辱;而報方員工長時間忍氣吞聲,到了實在忍無可忍的地步,終於爆發,以憲法為託辭抗爭。你可以說,這是中國言論不自由的必然結局,但本質來講,這是業主和員工之間的一場爭鬥。顯然,當前《南周》這場事件中,首先是官方主管的管理方式出了大問題。 憲法的最高端仍然是人治? 許多人把西方法制同中國現行體制比較,得出法制與人治對立,法制勝人治的結論。憲政因此成為現代中國知識界的夢。這個夢說,世上存在着一個一勞永逸的秘訣,它可以保證一個國家的永久繁榮昌盛,它是憲政。 從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任命及判決的現實歷史看,法制首先是人治,法官絕對中立說不成立。 憲法是人起草的,社會環境也在變,所以憲法中存在某些疑問甚至相互衝突的條文很正常,這需要大法官作出公正合理的解釋。理想中,憲法相對完善,這樣的解釋需要很少;同時,大法官不該有黨派之屬,路線之爭,這樣,其判決才會客觀公正性。 美國最高大法官由總統任命,國會認可。歷史事實是,民主共和兩黨提名的大法官候選人,歷來均為自家陣營的重臣,意識形態傾向極端明顯。美國最高法院現任大法官AntoninScalia是里根時代法律保守派憲法原教義主義的主要創始人之一;女性大法官 Ruth Bader Ginsburg 是現代婦女平權運動的先鋒;唯一的黑人大法官Clarence Thomas公開說明,他從不雇用與自己意識形態不一致的下屬,認為那些人是豬,不值得費時費事去試圖改變豬頭裡的想法。而克林頓則一度非常積極地尊請紐約州州長 Coumo 出任大法官,克的想法並非Coumo兄會單純地秉持公正平等的原則釋憲,而是因為Coumo身為政治家,有能力影響其他大法官同僚的決策。 1956-1990期間的高院大法官William Joseph Brennan, Jr.被稱之為20世紀美國最具影響力的大法官,曾有一段著名的問話:最高法院最重要的法是什麼?是言論自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三權分立?沒人給出正確答案。Brennan舉起自己的五個手指,說:“5,法律的5!有了五張大法官的票。你可做任何事。" 當《南周》高唱憲政夢的時候,他們可否告訴過大家,憲法的最高端仍然是人治? 政府的權力是有限的嗎? 三權分立之下,美國聯邦政府受到憲法的限制,憲法迷們為此感嘆不已,大讚其制度設計高明。在剛剛過去的美國大選中,共和黨競選人羅姆尼宣稱,必要時取消或弱化聯邦政府危機處理局,將之功能下放到州政府或私人機構。事實上,美國憲法的設計之初,國父們充分考慮到州政府的功能,在限制聯邦政府權力的同時,州政府的權利是無限的。在當時交通和通訊不太發達的情況下,州政府顯然更了解當地實際情況,能更及時恰當地作出決策,這種設計是合理的。現實中,美國的聯邦政府管得越來越多,一是現代交通通訊比以前發達,二是州政府財力不足,必須在聯邦政府層集中國力,統籌安排整個國家的輕重緩急。 從國家的整體架構設計角度看,美國政府的權力是無限的。當《南周》高唱憲法夢的時候,它也沒有告訴大家這一點。 誰來制約媒體? 對《南周》高層和骨幹員工來講,政府和言論控制是枷鎖。一旦言論自由真正開放,他們將從員工變老闆,是善。但是,從整個社會來講,真正言論自由後的下一步就是組黨集會自由。那時的憲法夢意味着什麼,對中國人來講,是個未知數。 言論自由有許多好處,但不受制約的媒體,意味着誤導無罪,受騙活該的自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