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選擇”是一個立體的概念,在不同的政治層面有着不同的含義。當人們探討某種制度、某種主義是不是 “人民的選擇”的時候,首先應該核對一下相互的政治思維層次是否有交集,否則就會變成無謂的口水仗。
“人民的選擇”是一個近代的政治性修飾詞彙。既是一種美化,也是一種宣示。美化意指權力的合理性,宣示則意圖展現權力的社會基礎。同任何形容詞一樣,其含義表達永遠是相對的。就像幾個人爭論臭豆腐香不香一樣,除了練練嘴皮子、消磨一下時間,基本不會對人民、對選擇有任何影響。
傳統的中國文化有一個主要特徵就是在概念的層次和不同層次的邊界上進行思維的相互消磨。這主要源於中式思維嚴重缺乏概念思維的邏輯環節,在思維進化的發展初期陷入到一種“玄、虛、空、大”的境界而始終無法自拔。在這種境界中,社會思維能量的整體表現,是一種發散和抵消的狀態。在任何一個思維點上,例如“社會道德”,即使沒有人會說“不道德”是人性的,但對道德的原則卻根本形成不了主流的共識。中式思維中,給概念設定邊界是一種“愚蠢”;而對概念層次的隨意扭曲和對邊界的肆意突破反倒是一種“大智慧”。
“人民”實質上是一種社會集合的概念,這是從整個社會的角度,也是從自然的角度。然而在政治層面,“人民”從來也沒有代表過社會的整體。因而“人民”在不同的人眼裡,概念和意義都是不一樣的。在政治模式方面,人們普遍以“選舉結果”等效於“人民的選擇”,但是那些投反對票的人難道就不屬於“人民”?在暴力集權的社會,“人民”的大多數根本沒有選擇的權力,廣大的“人民”是被少數的“人民”靠暴力脅迫服從的。
現代的資本主義社會,其實質是一種少數人對多數人的資本脅迫,這種脅迫當然不是直接依靠暴力,而是依靠社會的“貪婪”所主導的規則,以及由規則造成的資本權力傾斜。但規則的保護則最終必然依靠暴力。民主選舉的核心不是為了文明道德,而存粹是為了“利益”。在這個本質上,能夠準確使用選舉權的人畢竟是足夠“聰明”的一群人,而不是足夠“高尚”的人。
無論是民主社會還是強權社會,能夠主導社會走向的只能是少數人而絕不可能是多數人。有人說納粹德國的元首就是大多數人的選擇,這雖是事實但又僅是表面現象。當時德國人選出希特勒是出于振興國家的目的,但是否大多數人選擇與世界為敵,選擇對猶太人的種族屠殺則需要審慎的分析。同樣是德國人,在納粹的暴力面前就構成了納粹德國;而在蘇聯的暴力脅迫下,就變成了“社會主義”的東德。
上世紀初的中國是一個各種勢力角力、博弈的社會空間,其走向完全取決於整體的矢量狀態。這裡面既有國內因素,也有國際因素,每個因素有自己的作用方向。通俗地來講,當西方的民主、自由,加上馬克思的共產主義,與中國的均貧富思想產生共鳴,拋棄封建制度便成為社會發展的總趨勢。在這種歷史大潮之中,社會中的流氓階層成為最有先見之明的弄潮兒,因為其中有巨大的空子可鑽。正應了這麼一句話:“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有文化的流氓深知“槍桿子裡面出政權”的道理。對內,利用西方的新鮮詞彙忽悠城裡人,利用傳統的均貧富、分田地忽悠村里人;對外,充當強勢蘇俄的代理人,拿金援、拿軍援。以抗日為名公開組織暴力武裝,分流國家的自然資源、行政資源、人力資源、外交資源。在社會整體意識尚在朦朧之中時,通過武裝力量在兩年之內迅速控制了中國大陸的一切資源,甚至包括了人們的思想。在這個層面上,人心思變是當時一種主流選擇,但發展的方向和結果則是大多數人始料不及的。這種發展的方向和結果的確不能稱之為“人民的選擇”。
總之,“人民的選擇”既然是一種政治性的修飾詞彙,在使用中必然會引起歧義,糾紛也是在所難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