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星族,對明星和名人崇拜者之稱,古今中外皆有之。
名人明星總有其過人之處,或以過人的才華,對社會作出過傑出的貢獻,或有過人的才藝,在歌壇上閃光發亮,在演藝界取得非凡成就。世人對名人崇拜敬仰之情,不難理解。
對名人的崇拜,從社會的角度來說,至少有一個好處,那就是增強一個社會和民眾的向心力,使這個民族能夠從群體的角度受感召,進而轉化成一種凝聚力。而對明星的崇拜,從經濟的角度來說,也至少有一個好處,那就是促進消費,並為民眾的娛樂文化生活增加內含。
但是對名人和明星的崇拜,如果到了狂熱痴迷的程度,就不那麼合適了。名人明星也是人,你硬要把他們看成神,讓整個國家,整個民族的意志以個別領袖的意志而轉移,難免出現民族的浩劫,就象中國的十年文革。因為對名人明星的崇拜而要求他們十全十美,更是有失偏頗之舉。領袖首先是人,也有普通人的極限,也有可能犯錯誤。明星首先也是人,有普通人的需求,也有人性的缺陷。追星族卻把他們看成偶像,製造虛幻的形象,而一旦這形象在追星族們的心中被推倒,便會大失所望。
今日中國有着龐大的追星族,着實是一個熱鬧的去處。君不見,前些年有大陸女青年為見劉德華一面寧願耗盡全家的積蓄,在其父親的陪伴下,追逐到香港,最終還以悲劇收場。這樣的事雖說是個別的,但對明星過分的迷戀反映追星者對生活缺乏全面的追求、對自我缺乏自信,也缺乏對家庭對社會的責任感。而對明星來說,受狂熱的迷戀也不見得只是好事。明星受熱棒,自然有受用之處,可以為自己增加身價,增加一點商業價值。可惜如同青春不再,粉絲也不是永恆的,受熱捧的明星習慣於接受粉絲們的崇拜,一旦失去,有人就會有被冷落的感覺,進而萌生失落感和頹廢感。另外,明星的隱私還要受到部分痴迷追星族和所謂狗仔隊的侵犯。英國王妃戴安娜,就是因為與法國籍男友在一起時,發現被狗仔隊追蹤,為擺脫他們而超速行駛,導致不幸喪生的(當然你也可以拿市面上曾經流行的謀殺陰謀論來說事)。而中國的明星們,其隱私也未能倖免於侵害。有關明星的小道消息總是很有巿場,常常被媒體拿去操作,不管這些消息是真是假,它們的確在不同程度上侵害了明星的隱私權。
美國也少不了追星族。記得2011年十一月,美國青年歌星Taylor
Swift 抵休斯敦開演唱會,我家小女與她的小朋友早就約好,一起去看Taylor 的演出,我帶着她們到休斯敦巿中心的Reliant Center,可謂是人山人海,有一家幾代人擁在一起來的,有少年青年人三五成群結伴而來的。據劇場工作人員介紹,當晚至少有四萬多人觀看了演唱會。這是美國追星族的風格,熱鬧而又非常有序。四萬多人,按每票平均一百美元計,當晚的票款收入至少為四百多萬,還不計當晩劇場在餐飲方面的營業額。看看有多少人為這場晩會提供支撐服務,你就可以想象,這樣的晚會的確大大有益於刺激民眾消費,促進就業和地方經濟繁榮。
如果說中國國內追星族有過而無不及,那麼可以說旅居國外的中國人則在追星方面大有所不及。同樣是2011年九月中國僑聯派出"辛亥百年,世紀中國"歌舞藝術團到休斯敦演出。演出安排在巿中心高雅的劇場,只有幾百個座位,而票價僅定在20,30,50元一張。然而,購票觀看演出的聊聊無幾。看完演出,知道這場晩會美倫美煥,水平絕對是一流的,深具民族特色的舞蹈節目給觀眾難以忘懷的藝術享受。就這樣優秀的節目,參與卻那麼有限,對比美國人看那麼一位二十出頭女孩子演唱的那種熱情,我真的不能不感到汗顏。如果我們不只是報喜不報憂的話,我們就不能總是說着"社區熱情支持和投入"那樣美麗堂皇的大話,而應承認海外華人對社區活動的投入還遠遠達不到應有的熱情,這其中有種種原因,需加以深入的探討才能比較明了。簡言之,主辦方宣傳推廣不足固然是因素之一,華人社會中不少人對社會活動、對來自中國上乘的演藝團隊釆取漠不關心態度,也是重要的原因。
對明星盲目崇拜,又侵害他們作為普通人應有的隱私,那樣的追星法是不可取的,而真正地從藝術欣賞的角度去參與社區文藝活動,卻是一個成熟社會形態民眾的普遍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