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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性文化”特点(6):无是非观念 |
| “感性文化”特点(6):无是非观念
感性,作为对文化的定义,揭示的是文化的本质。对事物本质的认识,不是一种自然的认识能力,既,不能仅凭感觉就轻易地认识到了。
比如过去日本侵华时,骂中国人为“支那猪”。猪,象征着愚蠢,代表着能力的低下。以能力判断一个人和一个集体都是一样的,在日本文化里,我可以想象如果一个人的能力被认为低下,是一件极其糟糕的事情。当不了解另一种文化时,人们只能根据以自己对自己文化的理解来解释其他文化的諸种现象了。在中国文中,能力低固然也不是什么好事,但却不是最糟糕的事。中国人认为道德的败坏,才是更重要的,所以在中国人的骂人话里,要骂的痛快,都要骂对方“不要脸”,“无耻”等,既,引出对方的“道德败坏”(无论是否真与道德有关)方能解气。
但中国的所谓道德,只是在“感觉”的层次上,既仅仅关乎“面子”,在他人眼中的表现。如果是在他人“背后”,不被其他人所知,“面子”的好坏,或道德的好坏,则都也就无所了。感觉总是易变的,自相矛盾,反反复复是经常的,所以好坏也就不那么重要了。也就是说,中国人从文化的层次上看,是没有原则的,因而也就没有西方人概念中的“是非”观了。
西方人根据他们对自己的理解来解释人性,对中国人则是两码事。比如,马克思认为,“理论只要彻底就能征服人”。马克思当然不懂,那是指的对西方人,或跟自己的文化相近的的人而言。中国人不具备“理性文化”,也没有理性的能力来判断理论,当然也就谈不上理论的力量或理论的权威作用了。从感觉上,中国人只走两个极端,要么给钱,要么要命,其他都不重要。苏格拉底认为人的犯罪,是无知造成的。就是说,希特勒之所以对犹太人进行种族灭绝,他也认为他是“对”的,他要保证德意志民族的优良血统代代相传不被不纯粹的非德意志民族所“污染”。凭感觉行事的人或集体不会想的那么多,不会将自己的意愿贯彻的那么彻底,他们无论作什么都是仅图一时的痛快,完了就完了,没有人将某句口号,或宪法,或党章什么的当回事。用中国人的话叫,那不都是人定的吗?也就是,谁是皇帝老子谁说了算,县官不如“现管”,所以才有“国家规定算个屁“一说。这就可以解释,在上面,为什么中国的党章,宪法,政策都不当回事,说了不做很正常。在下面,坑蒙拐骗到处都有,只要有机会,不贪白不贪,不拿白不拿。如果被抓住,只要痛哭流涕表现一下就是后悔的表现。可以想象,一旦有机会,一切都会再重来。
是非既然都是凭感觉,感觉是一时的,那么是非互相颠倒也是很正常的了。这样,在没有战争时,既不涉及“要命”的时候,只有一个“利益”二字,在左右人们的行为了。当局和老祖宗们都没有什么其他办法,只能强调“道德”!“道德”!来约束大众,而自己在暗地里也干着同样不可告人的勾当。所以中国的所谓“道德”,又经常被成为“伪道德”,或“道貌岸然”,就是这个道理。孩子是不能具备认识到自己理性欠缺的。同理,理性缺乏的幼稚集体也不会承认自己的“感性思维”本质的。改正的方法只有一点:告诉他们“落后了就要挨打”- 西方人作为中国的“虎妈”时不时这样吓唬一下也许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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